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30%,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人员办理要件:
1、未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7、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房屋承租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金额。
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提取次数:每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调到省外工作人员
办理要件:
1、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销户提取,并上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办理要件: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保留至千元以下。
申请提取次数:每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人员
办理要件:
1、残疾证(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销户提取,并上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离休、退休人员
办理要件:
1、离(退)休批复文件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销户提取,并上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北京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流程
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
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
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
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
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
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
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
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无锡住房公积金各类人员领取须知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开本市支取
(1)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注:如提供一代身份证的、或者二代身份证的地址信息为本市行政区域的(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另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境定居支取
(1)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离、退休支取
(1)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
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1、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缴费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支取金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的公积金额度(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有关规定,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2、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1)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3、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1)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五、购、建、修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密码,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购买本地存量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购买异地自住住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4、购买经济适用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拆迁购房
(1)本人名下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补房款差价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补房款差价收据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购买军转房
(1)本人与部队签订的购房协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常州公积金提取指南(住房类)
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有不少常州市民想要提取公积金买房子或者租房,但是不知道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下面小编给大家总结了常州公积金提取指南(住房类),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购买自住住房1.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及首付款发票。
2.购买二手房、异地购房
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
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在房屋入住后,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以及入住证明(包括水电气缴费凭证或有线电视用户证或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发票或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等,必要时提供原拆迁地址的户籍证明),经公积金中心上门勘查后办理。
3.购买公有住房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出售审核表》及公有住房出售专用发票。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注: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三)大修自住住房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4)经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的大修许可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注:尚未办理许可文件的,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
(四)租住自住住房1.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支付本市自住住房房租
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新就业人员提供本人的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非本市户籍的户口薄(或非本市的第二代身份证);(4)住房租赁合同(协议);(5)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一年内办理提取有效)。注:(1)提取人及其配偶从未因购买、建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先租后提,每年仅限提取一次;
(3)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每年房租总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的12倍;
(4)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本人承担的房租份额:
(5)职工所租住房应在本市(含武进、金坛、溧阳)范围内:
(6)承租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2.租住廉租住房
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常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证》或《常州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注:(1)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每月实际支付房租的12倍。
(2)承租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所需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证》或《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注:(1)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每月实际支付房租的12倍。
(2)承租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
1、提取申请人必须是购、建、修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配偶,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2、购、建、修住房提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有效证明材料签发当月(含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最大提取额只能为帐户内10元以上余额),且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4、若因办理商业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借款银行盖章)并出示《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原件,必要时须主借款人到场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5、职工储存卡密码仍为初始密码的,如由配偶代办提取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先由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方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
6、如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7、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是常州公积金提取指南(住房类),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指南
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盐城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和手续,下面为大家介绍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因封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4、并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原件:
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盐城住房公积金额度:
1、购房支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大修自住住房支取的,支取金额只能提取至所开具票据日期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票据开具日期在购房合同、协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之后的以房屋交付日期为准),且累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加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年应还本息和或保留相应的还款金额在账户内,多余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
4、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房租支取的,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缴的房租。
5、重大疾病支取的,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费用总额中个人负担部分。
盐城住房公积金时间:
1、购房支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大修自住住房支取的,提取申请时间在合同签订、发票开具或规划许可证明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
2、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房租支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办理一次。
3、重大疾病支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办理一次。
住房公积金,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指南
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依照第二、三、四、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申请人领取或从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或者“销户申请”。
2、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所在单位或者委托经公证的受托人办理。
4、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核,3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意提取的,5个工作日内转入个人账户或者所在单位账户,不同意提取的,说明理由。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指南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政策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材料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9.委托配偶或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的办理指南,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台州公积金提取及查询详细指南
台州公积金提取指南
台州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台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台州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
2、购买拆迁安置房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4、租赁住房自住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台州市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流程
1、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或还贷转帐手续。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可直接到封存的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台州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首付款税务收款凭证
注:若房屋类型为现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或完税发票)。
台州市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完税发票或契证
台州市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4、首付款税务收款凭证
5、房改部门的购房批文或准购证
6、购房发票
注:若房屋类型为现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或完税发票)。
台州市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4、首付款税务收款凭证
5、《拆迁安置协议》
注:若房屋类型为现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或完税发票)。
台州市在城镇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
台州市在农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批准的《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表》
4、《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台州市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
5、《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或《工程造价预算书》
台州市偿还房屋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书》
一次性提前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借款合同
4、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5、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
6、注销抵押的有效凭证
杭州失业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杭州失业人员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杭州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呢?
杭州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申请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完全或丧失劳动能力,另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2、职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杭州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办理流程
单位发生撤消、解散或者破产,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单位管理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杭州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原单位或清算组提交要求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申请报告,并提供单位撤消、解散或破产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单位提供的材料审核认定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单位或清算组织。
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办理的通知,变更职工账户,办理托管手续。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在杭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少年?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其中,二手房贷款年限加房龄不大于40年。
身份证,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相关: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房屋提取
(1)购买期房提取
提取条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且付款30%(含)以上的。
提供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满30%)票据(原件);购房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额度: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购买现房提取
提取条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满30%)票据(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购房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额度:截至《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二手住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易费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购房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额度:按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4)拆迁安置房补交房款差价提取
提取条件:自住住房拆迁后购买新房,并须补交房款差价的。
提供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新购房证明、补偿计算表、补交房款差价的票据;购房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购买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的,还须提供购房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
提取额度:按签订新购自住住房相关文书当月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最高不超过安置房补交差价金额。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出申请时间:购买房屋未办理提取的职工,可在购买房屋后任意时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建造、翻建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县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证明,提供购房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以及建造、翻建费用凭证;房屋所有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建房支出,公积金中心须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
3、大修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自住住房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须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须全部拆除,且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的。
提供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及房屋大修有关费用的票据。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大修住房支出。
提出申请时间:提取职工须在大修前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待大修完工后办理。
(二)退休提取
提取条件: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
提取材料:已办理退休证的,须提供退休证,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
尚未办理退休证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人社部门印章的退休审批表(原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三)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提取条件: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取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伤残证书》(1-4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四)出国(境)定居提取
提取条件:出国(境)定居的。
提取材料:提交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五)调离本市提取
提取条件:工作调动离开潍坊市范围的。
提取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调出证明及新单位出具的调入证明。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如调入地公积金中心可办理转入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外市转移手续。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还款无逾期,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供材料:在潍坊市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提取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
在潍坊市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除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最近六个月的还款证明,后续提取时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以及最近六个月的还款证明。购房人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再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额度: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友情提示:符合逐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逐月还贷业务。
2、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材料:办理期房、现房贷款的,首次提取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职工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借款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连续正常还款证明以及贷款拨付至房产开发商的贷款拨款凭证办理,后续提取须提供借款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连续还款证明办理;
办理二手房贷款的首次提取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职工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借款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连续还款证明以及贷款拨付至卖房人的贷款拨款凭证办理,后续提取须提供借款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连续还款证明;
提前还贷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
提取额度: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七)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无自住住房,租房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的。
提取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租赁证)及家庭月收入证明。
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
友情提示:租房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八)下岗失业提取
提取条件:失业并已办理《失业证》。
提取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失业证》(原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九)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提取
提取条件:因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不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材料:户籍在潍坊,不再就业的职工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户籍不在潍坊的职工离职后可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直接办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封存满一年。
一年后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一年内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十)开除公职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被开除公职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不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因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被开除的职工。
提取材料:不再就业的职工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以及相关部门作出的开除公职的决定;
一年后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以及相关部门作出的开除公职的决定。
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被开除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和人民法院判决书;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一年内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十一)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遗产分配继承公证书(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本项提取须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所提款项须拨付到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职工死亡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十二)大病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治疗费用结算单据以及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提取。
提取额度:按照病历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但不应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金额。
友情提示:十四种重大疾病是指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须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直系亲属是指职工的子女、职工与配偶双方的父母。
(十三)其他特殊情况提取
1、破产重组未做分流安排提取
提取条件: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改制无力重组,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也不再重新就业的或重新就业后所在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提取材料:职工本人提取申请,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等部门出具的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有效法律证明文件。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本项提取须由企业破产清算小组或其它破产善后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所提取款项须拨付至破产清算小组或其它破产善后部门账户。破产重组后重新就业的职工,如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
2、考取全日制研究生提取
提取条件:考取研究生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取材料:须提供职工身份证,职工本人提取申请,《入学通知书》,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网上操作指南
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上线试运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的相关信息。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相关链接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
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网上操作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