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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品责任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2021-03-01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不属于保险规划范围的是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我们的产品进口与出口有保险保障吗?什么是产品责任险呢?它针对的范围是什么呢?产品责任险是指当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及修理商等一切有可能对产品事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可以投保产品责任险。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可以由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投保,也可以由他们中间的几个人或全体联名投保。产品责任险的被保险人,除投保人本身外,经投保人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后,可将其他有关方也作为被保险人,必要时将增加保险费,并规定对各被保险人之间的责任互不追偿。各有关方中,制造商应承担最大风险,除非其他有关方已将产品重新装配、改装、修理、改换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行为,并因此引起产品事故,应由该有关方负责外,凡产品原有缺陷引起的问题,最后都要追溯至制造商。

产品责任险承保厂家生产的产品因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厂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保险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

除非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2.承保风险扩大。本保险单终止后,保险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合理查验

保险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保险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保险公司概不负责。

重复保险

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保险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权益转让

若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保险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保险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产品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出口商品通常根据国际惯例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以满足进口商的要求。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赔偿处理(涉外)

若发生该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

赔偿处理(国内)

被保险人在向不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有关事故证明书、医疗证明、产品合格证及保险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任何一次事故而提出索赔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单规定的相关赔偿限额为限。多次事故赔偿金额达到保险单责任的一年累计赔偿限额时,该保险单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生产、销售的同一批产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对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的或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的庭外协商解决的赔偿数据为依据。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延伸阅读

意外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很多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份保障,但是,据调查,近年来出现很多保险理赔难的问题,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投保之前,深入了解保险产品,避免带来经济损失。

意外险也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意外伤害为对象,消费者在购买该保险之后,若生活中遭遇意外,保险公司将对所遭遇意外带来一定的后果给予补偿。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前,受害者已经购买过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的话,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应该立即打电话联络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电话热线都是24小时服务的,保险公司会立即处理顾客的理赔款项。

受害者如果不幸伤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受害者所购买的人寿险和意外险进行理赔。如果受害者仅是受伤的话,保险公司就会依照受保者购买的意外险进行理赔。

据保险专家介绍,人寿险仅是意外伤亡的人可以取得它的赔款,而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更大。

意外险产品有许多种,但大致上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

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中一般都会有一张“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包括对各个等级残疾程度的定义和描述,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第二类是意外医疗费用保险。

对保户因为意外引起的住院或门诊费用进行赔付,依据是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赔付比例和条件各有不同。

第三类是意外住院补贴。

对保户因为意外住院按天数进行补贴,比如每天补贴60元,一年最多补贴180天等,具体条款各有不同,这类险种的理赔需要凭住院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也会有人遇到身故、伤残的大意外。而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也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消费者如若购买几十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是交通意外保险,这类意外险一般都只保障大意外,全残、身故会赔付,没有造成残疾的骨折等,保险公司一般均不会给予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险合同条款,因意外致残可根据伤残情况获赔,其中“四肢关节技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形被视为“全残”,可获得100%的最高赔付。这也意味着很多情况下,即使投保了意外险,一般的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却无法报销。比如读者张先生所说的开车回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右脚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想到自己去年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张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按性质分,意外险一般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两类。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有些套餐产品里,还会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赔付和烧烫伤赔付责任。意外医疗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意外住院补贴等。就像遇上被猫猫狗狗咬了这种小意外,需要去打疫苗,如果希望保险公司做出这样的赔偿,就需要购买更全面的意外险,比如意外伤害医药补偿医疗险。

总而言之,市民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看清保险责任,避免出现理赔纠纷。值得一提的是,与意外伤害险不同,意外医疗险具有损失补偿性质,如果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比如医保)获得了部分补偿,保险公司只承担剩下的费用。不同的公司不同的险种对意外医疗费用会有免赔额或免赔付比例。目前的意外险都是一年期的,如果第二年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一般会给两个月的续费宽限期,这两个月是负责赔付的。

太平洋公众责任险是什么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呢?为什么我们国家提倡发展公众责任险呢?

公共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通常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的合同责任须特别约定。此外,公众责任保险还可以承保因妨碍通行、阻塞道路、失去舒适环境和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既可以承保不同行业的企业和团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也可以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有:场所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承保人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风险。

社会呼吁应该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的理由有二:一是我国公共场所运营单位保险意识普遍较差,公众责任险投保率较低,强制企业投保公共责任险,能够行之有效地保障公共生活的安全;二是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在美国、日本、德国、瑞士等国家,责任险的发展均是依靠建立法定责任保险制度来加以推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近几年,公共责任险的收入虽普遍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但这背后仍存在一些顽症。保险公司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中,大型企业的投保率高于中小型企业;外企、国企的投保情况好于私企,尤其以外企公司投保率最高。一些保险公司,如太平洋产险公众责任险的投保公司中,外企占到了五成。一些中小企业、私企投保率普遍不高,一方面有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主观原因,另一方面也因其盈利一般导致承保率低。

其次,从立法的角度看,目前我国推行的强制险种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强制险,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煤矿企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建筑行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第二类是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强制险,包括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沉船打捞责任保险及旅行社职业责任保险等;第三类是由一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强制险,如地方性人大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公众责任保险作出的强制保险规定等。

太平洋公众责任险介绍:

产品特点

1、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比较强;

2、 适用范围广泛: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3、 责任保障充分:覆盖了机构和个人面临的大部分责任风险。

(一) 户外广告媒体公众责任险基本内容

户外广告媒体公众责任保险对户外广告媒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二) 承保范围

凡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有经营户外广告业务资格的广告企业设立的合法的户外广告媒体,其所有者或租用者,均可依照规定投保本保险。包括广告路牌、商业招牌、实物广告、霓红灯广告、箱式灯光广告、玻璃橱窗广告及各种屏幕显示广告。

(三) 投保基本流程和手续

1、投保人提交填好的投保单。

2、保险人接到投保单后,经核对、查勘调查认为符合承保条件时签单承保。

3、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4、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出具保险单。

责任范围

1. 在本保险期限内 ,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 , 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 , 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 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 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 , 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 , 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三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都保什么


有的人只知道第三责任险是一种强制保险,但却不知道它指什么,是什么意思。第三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员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三、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四、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五、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在非公路地点发生的车辆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

七、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1.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以及保险批单等保险单证所载的有关规定。

2.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理赔时还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不赔偿部分。

第三方责任险是什么


第三方责任险,又称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方责任险最多能赔多少钱

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 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3)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专家给你几点小提示:

1.购买车辆保险 时,需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免赔部分的内容一定要看清,不懂要搞清。

2.遇到事故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可以为之后的理赔作更充分的准备。

3.按照事故的不同情况,在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明时,先打个电话询问,在确认了所需证件已经齐全的情况下再前去索赔,以免事倍功半。

4.车辆过户时,保险合同一定要重新办理,否则无效。这点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

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

不计免赔率主要是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免赔金额。您认真看看您的保险 条款,车损险 、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盗抢险上都有对交通事故的损失定有免赔率,全部责任是20%,主要责任是15%,同等责任是10%,次要责任是5%。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判定事故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我方车辆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按照这条规定,我们就不可能得到100%的赔偿,必须根据我方所负责任减去相应的免赔金额。

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后,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这条规定就失效了。无论我们在事故中负担什么责任,都可以得到100%的赔偿。

1、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所投保基本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责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2、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费

保险费计算公式:不计免赔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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