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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2021-04-30
不属于保险规划范围的是 规划保险理赔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很多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份保障,但是,据调查,近年来出现很多保险理赔难的问题,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投保之前,深入了解保险产品,避免带来经济损失。

意外险也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意外伤害为对象,消费者在购买该保险之后,若生活中遭遇意外,保险公司将对所遭遇意外带来一定的后果给予补偿。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前,受害者已经购买过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的话,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应该立即打电话联络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电话热线都是24小时服务的,保险公司会立即处理顾客的理赔款项。

受害者如果不幸伤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受害者所购买的人寿险和意外险进行理赔。如果受害者仅是受伤的话,保险公司就会依照受保者购买的意外险进行理赔。

据保险专家介绍,人寿险仅是意外伤亡的人可以取得它的赔款,而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更大。

意外险产品有许多种,但大致上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

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中一般都会有一张“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包括对各个等级残疾程度的定义和描述,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第二类是意外医疗费用保险。

对保户因为意外引起的住院或门诊费用进行赔付,依据是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赔付比例和条件各有不同。

第三类是意外住院补贴。

对保户因为意外住院按天数进行补贴,比如每天补贴60元,一年最多补贴180天等,具体条款各有不同,这类险种的理赔需要凭住院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也会有人遇到身故、伤残的大意外。而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也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消费者如若购买几十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是交通意外保险,这类意外险一般都只保障大意外,全残、身故会赔付,没有造成残疾的骨折等,保险公司一般均不会给予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险合同条款,因意外致残可根据伤残情况获赔,其中“四肢关节技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形被视为“全残”,可获得100%的最高赔付。这也意味着很多情况下,即使投保了意外险,一般的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却无法报销。比如读者张先生所说的开车回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右脚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想到自己去年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张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按性质分,意外险一般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两类。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有些套餐产品里,还会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赔付和烧烫伤赔付责任。意外医疗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意外住院补贴等。就像遇上被猫猫狗狗咬了这种小意外,需要去打疫苗,如果希望保险公司做出这样的赔偿,就需要购买更全面的意外险,比如意外伤害医药补偿医疗险。

总而言之,市民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看清保险责任,避免出现理赔纠纷。值得一提的是,与意外伤害险不同,意外医疗险具有损失补偿性质,如果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比如医保)获得了部分补偿,保险公司只承担剩下的费用。不同的公司不同的险种对意外医疗费用会有免赔额或免赔付比例。目前的意外险都是一年期的,如果第二年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一般会给两个月的续费宽限期,这两个月是负责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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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理赔范围是什么?


人生中,总会出现意外事件,如果没有保障,有些后果我们无法估量。那么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呢?

磕磕碰碰、跌跌撞撞、烧伤、烫伤、扭伤、碰伤、摔伤、割伤、猫抓、狗咬、崴脚、扭腰,大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火灾、地震、车祸都属于意外。 其中,中国的交通事故占全球15%--20%,2006年全国378781起,10万人死于交通意外,平均每天死270人,平均5分钟死亡1人,一生中每12人就有1人遇到车祸。每年(每人)至少会有一次意外受伤,4亿儿童(全国)因意外导致死亡、伤残、全残,每5000人就有一人溺水死亡,每5000人就有一人死亡火灾。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适用对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

承保风险:根据客户需求,意外险可以保障如下的一项或几项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赔偿医疗费用;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住院津贴、骨折津贴的责任。

个性化需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很广,可以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如何区分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主要分三种:1、是适合短期出游旅行全程保障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2、是适合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 ;3、是一年有效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全天24小时有效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鉴于张小姐及先生此前已有普通寿险并附加过普通意外险,此次,专家建议她只购买前两种类型的险种。经过认真考虑,张小姐分别购买了阳光人寿的《阳光畅行卡》《阳光人寿交通工具意外险》各一份。

如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价格低,保障额度高,与传统的一些保险相比,购买起来手续相对简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可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消费者填写投保单,通过个人代理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印刷好空白保险凭证交代理机构保管,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通过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购买:消费者在电话上提供投保信息,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凭证后递送给消费者时,再要求消费者刷卡成功缴费后,保险生效。

意外保险包括哪些?理赔范围是什么?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那么意外保险包括哪些?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又是什么?本文将详细回答。

意外保险包括哪些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险理赔范围

一般来说,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涵盖了以下三种:

死亡给付,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额给付。残疾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医疗给付,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的附加险承保。相关链接:如何选购交通意外险

选购时应先仔细查看保障内容

在众多保险产品中,交通意外保险是对交通事故提供最直接保障的险种。但细看各家产品的条款会发现在保障范围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在选购交通意外险时,应对保单的保障范围明确了解,如果觉得一些条款的描述有些含糊、难以把握时,最好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后再做投保。

额度与保险期间的选择有讲究

这主要是根据投保目的而定。比如,对于频繁出差的商旅人士来说,乘坐飞机的几率可能较大,应该选择偏重或专门针对航空意外的产品投保,保障期限可设定为1年以上,省去多次投保的麻烦;而私家车主可考虑投保带有意外医疗保障的产品,考虑到交通意外后外科手术的概率较大,医疗保障金额最好设得高一些。

最好和寿险等主险种搭配投保

建议投保人购买长期寿险,一来是每个适龄的成年人都需要一份甚至几份长期寿险保障,以备养老或疾病所用,二是其附加的意外保险,比起单独购买的卡式保单,保额赔付要高出许多,这也让自己的保险更有价值。

重复投保有讲究

交通意外险可分为两大类别,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意外医疗保险。前者可重复理赔,后者不可。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能简单地用金钱衡量,所以人寿保险如人身意外险、寿险、年金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可以在多家公司投保,保险额度的限制主要是由各家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财务状况、已投保金额等自行加以限制。

车辆车损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私家车越来越多,即便再小心,也难免磕磕碰碰,为此,大多数车主都会为爱车投保车辆损失险,以便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如果一旦发生碰撞或交通事故,车损险怎么理赔哪?

车损险怎么理赔?先看车损险的定义,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哪么哪些不在车损险赔偿范围内呢?地震,这是人所不能预测的,所以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精神损失费也在保险公司车损险的免责条例内;发动机进水后又打火,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不予理赔;汽车轮胎爆胎、汽车改装喇叭、车厢,汽车进行修理等都不在赔偿范围内。具体内容车主们在给汽车投保的时候可以就保险条例加以查看。根据自己的出行情况合理搭配保险组合,以增强自己驾车抵御风险的能力。在此也要提醒广大车主,要爱惜自己的车辆,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爱车受损。

知道车损险怎么理赔?就要想了解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即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 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一般适用于五种情况,一是车辆发生碰撞、倾覆;二是车辆发生火灾、爆炸;三是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四是车辆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五是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以上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

另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也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具体讲赔偿范围包括:

一是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如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的拖运费。

二是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三是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 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车损险是汽车商业险的基本险种之一,由于车辆损失险 赔偿范围适用于很多车辆损失的常见状况,因此多数车主都会选择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投保车辆损失险后并不能保证所有情况造成车辆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约定,车损险赔偿范围适用于合同规定的的车辆损失诱因。所以车主在投保车损险后,还可以适当投保汽车盗抢险 等。

在了解车损险怎么理赔的同时,笔者提醒广大车主们雨季已经到了,雨季是事故多发的时候,在此建议车主们一定要注意安全行驶,为自己和朋友们增加一份保障,减少一分风险。

新闻链接:被淹不在车损险理赔范围 购涉水险更安心

涉水险也称发动机 特别损失险,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

涉水险大多数车主可能不会投保,因为车主可能觉得投保了车损险,即使车辆出现问题也有这个险种进行理赔,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只要不是发动机因为被淹受损,都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但如果发动机进水受损,只有投保了涉水险的车主才能获得赔偿。很多车主困惑的问题是,在购买了“全险”遇到涉水现象无法得到理赔,这是因为所谓的“全险”普遍说的是所有的主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而如涉水险这种附加险需要另外购买。

汽车交强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不论您是刚加入有车一族的新朋友,还是具有多年驾龄的老车主,都免不了面临汽车保险这样的问题,例如汽车保险多少钱、如何理赔等等。作为国家要求的强制性保险-交强险,您又了解多少?汽车交强险理赔范围是什么,如何理赔,您了解吗?车险专家提醒,只有全面的了解交强险,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金额。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的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即对于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以上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理赔范围中的受害人及财产损失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及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所以,车主们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些理赔范围,不论是交强险,还是其他商业保险。

什么是产品责任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我们的产品进口与出口有保险保障吗?什么是产品责任险呢?它针对的范围是什么呢?产品责任险是指当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及修理商等一切有可能对产品事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可以投保产品责任险。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可以由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投保,也可以由他们中间的几个人或全体联名投保。产品责任险的被保险人,除投保人本身外,经投保人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后,可将其他有关方也作为被保险人,必要时将增加保险费,并规定对各被保险人之间的责任互不追偿。各有关方中,制造商应承担最大风险,除非其他有关方已将产品重新装配、改装、修理、改换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行为,并因此引起产品事故,应由该有关方负责外,凡产品原有缺陷引起的问题,最后都要追溯至制造商。

产品责任险承保厂家生产的产品因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厂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保险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

除非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2.承保风险扩大。本保险单终止后,保险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合理查验

保险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保险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保险公司概不负责。

重复保险

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保险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权益转让

若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保险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保险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产品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出口商品通常根据国际惯例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以满足进口商的要求。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赔偿处理(涉外)

若发生该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

赔偿处理(国内)

被保险人在向不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有关事故证明书、医疗证明、产品合格证及保险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任何一次事故而提出索赔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单规定的相关赔偿限额为限。多次事故赔偿金额达到保险单责任的一年累计赔偿限额时,该保险单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生产、销售的同一批产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对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的或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的庭外协商解决的赔偿数据为依据。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意外险是什么 有哪些意外险


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保险险种有很多: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航空意外险、万能险、少儿险等等。那么意外险是什么呢?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旅游意外险

旅游意外险定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

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交通意外险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航空意外险

航意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它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它的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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