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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对人身保险的错误理解

2021-01-04
人身保险规划 人身保险知识 规划自己的人身保险

一生的愿望无论是健康也好、幸福也好、责任也好、事业也好、财富也好、成就也好……倘若以健康的身体,当然可以做到这些。但问题在于,在人生之中,意外和疾病是那样身不由己和不识时务。人生有太多的万一,使我们无法预料和承受。那么,购买一份人身保险,为自己及家人增添一份保障就十分有必要。

说到购买人身保险,有几点要值得我们注意

(1)不要以为买保险就是不吉利

所谓的保险就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以防万一。要办保险离不开病、死、灾祸等代表某种灾难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又是人们不喜欢看到的。但孰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买保险是应付突发事件的必要手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讲买保险等于是买平安。

(2)不能认为不出险就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险费,而没有保险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互助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买保险怎样不吃亏,或者说怎样买“合算”,只有您购买的险种最适合您,才是最好的保险。

(3)请注意保险期间和缴费期间的问题

在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请注意缴费期间和保单期间这两个不同概念。缴费期间是指您需要缴纳保费的时间,一般为1年、3年、5年甚至更长期;保单期间是指合同成立至合同满期的时间,在银行销售的产品通常为5年及以上,直至终身。缴费期满后,保险合同不一定满期,若投保人退保则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损失。

(4)年轻人应该消除自己很年轻还不需要买什么人身保险的观念

在单身期间,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年轻不会生病”,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重大疾病也因现在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隐患等不可抗因素而越来越年轻化,意外和疾病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年轻人刚开始工作,没有很多的财富积累,万一风险来临而以自身的财力很难支付巨额的医药费用,甚至会成为家庭的负担。况且保险产品是健康人群才能购买的,需要提前储备预防,而且越早买保险费越便宜。所以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保险,而不是想用时发现自己还没有保险。

(5)我们要清楚的意识到买保险不为保障为投资

银行第七次降息之后,各家寿险公司纷纷调整险种结构。同过去以投资功能为主的旧险种相比,新险种更注重保障性,增添了许多非常有益于投保人的选择功能,如“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和“保额增加权益”等。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提供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变更权益的机会。其实,保险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契约关系使参加保险的人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退休后,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借以维持其正常的经济生活。注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必然偏重于人寿险的投资,而忽略人身意外和健康险的投资,是人寿险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一般来讲,人寿险的保费相对较高,低收入家庭承担不起,他们有了灾难保险却帮不上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科学理财观念的加强,人们会走出寿险投资的误区,投资适合自己的寿险险种,使生活真正无后顾之忧。

(6)人身保险需要伴随的是我们每个人,不要买人身保险只注重为子女

特别是城市家庭,大多是父母加独生子女的三口之家模式。谈及保险很多人关心的是为孩子买保险,似乎为孩子买了终生寿险,才算是为孩子买了一份平安。其实,家长是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一旦他们因意外、疾病等丧失工作能力减少或失去收入的时候,家庭将陷入困境。给“家长”买保险才能给孩子的学习、生活以保障,才能给家庭一份平安。科学家庭的寿险组合不但要为孩子买保险,而且要为家长买保险。现阶段我国医疗体制正处在改革阶段,更多的人开始寻求商业保险来保证正常的家庭生活。其实,低收入家庭最好考虑低保费、高保障的人身险险种。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则可考虑买身故保障和生存保障并重的两全寿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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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损失玻璃险不给赔


玻璃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时车损险是不给赔付的,由于玻璃属于易碎品,极容易发生损坏,因此建议广大车主在投保车损险时,及时附加玻璃险。那么,在投保玻璃险时,除了注意玻璃险的保险责任外,还要清楚它的免赔条款。

六种情况下玻璃险不给赔付:

●汽车玻璃贴膜损失

汽车玻璃贴膜已经成为当前人们的一种时尚和习惯,而且某些高档贴膜还是价格不菲。汽车玻璃破碎更换后,贴膜也必须相应更换,无法重复使用,但是由于玻璃单独破碎险承保的是玻璃本身,保险公司对贴膜损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汽车天窗玻璃破损

而今一些中高档轿车都装有天窗,但天窗玻璃的损坏,却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因为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规定,承保的玻璃范围只包括前后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

●前风挡所贴标识损失

汽车前风挡玻璃右上角会贴有诸如交强险标、年检标、环保标等标识,这些标识一般都是一次性粘贴使用,前风挡破碎更换时无法取下来重复使用。这些标识本身虽然价值很小。但是补办这些标识会产生一些时间成本和费用损失,这部分损失也是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的。

●进口玻璃按国产承保其中的差价损失

一些原装进口汽车或部分国产中高档汽车,都是使用的进口玻璃,在承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注明按进口玻璃承保还是按国产玻璃承保,这其中的费率是有区别的。如果本身是进口玻璃而按照国产玻璃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会依据国产玻璃价格赔偿,对于与进口玻璃之间产生的差价损失不负责赔偿。

●车内附加设备损失

有些车主由于某种需要,在汽车玻璃上安装了一些电子设备,例如卫星导航仪等。汽车玻璃遭受严重撞击损坏时,这些设备往往也会相应受损。由于属于新增设备,因此也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

●修理过程中的玻璃破碎损失

对于在安装、修理汽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破碎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明确规定,安装、修理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属于除外责任。

保险知识,工薪家庭买保险的六种方法


师先生是一名普通公司职员,家庭状况并不富裕。自己与妻子两个人每月的固定工资收入合计约3000元左右。夫妇俩按揭购买了现在的住房,目前每月须还房贷1400元。如何为这样一个资产并不充裕的家庭打造合适的理财规划?

从师先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可以看出,家庭组建时间不长,事业也刚处于起步阶段,双方的收入水平相差不多,在家庭中的经济作用相当,所以在保险规划上双方都应有所保障,为家庭关键时期的身故、疾病、房贷、债务等各个方面构筑保障。

那么依照师先生的家庭情况,如何帮助其家庭制定合适的理财规划呢?我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划:

1.关注低保费高保额的定期险种。终身寿险虽然保障时间长,但保费高,因为保险期的长短直接影响保费。低收入的家庭在寿险理财上,可重点关注意外险、定期寿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比终身寿险费率低,对很多收入低的家庭来说,在有房贷、债务压力和家庭资金积累阶段,拥有一定的保障,也就达到基本的投保目的了。

2.以保障型险种为主。投保应选先保障后投资的险种,也就是先投保没有消费型的短期险种,在经济上比较充裕时,再考虑投资型险种。而在投保消费型险种时,也需要分清主次,要先考虑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障,然后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考虑养老险的保障。

3.保额与保费要匹配适度。低收入家庭投保,每年支出的保费应该以不影响家庭生活品质为基础,不给家庭支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家庭保障需求。通常保险费预算占家庭收入的10%到20%是比较合理的。师先生家庭月固定收入3000元左右,每年可承受3600-7200元左右的保费支出。所以在确定保额时,保费不要超出预算。

对人身保险理赔不能忽略的细节


人身保险理赔一直都是大家很关心的事,但在人身理赔这过程里总是有很多容易忽略的细节。如果被我们忽略了,人身理赔过程就会困难重重,给我们的生活会带来诸多不便。人身理赔的过程中有很多注意的小细节事项,下面具体来分析下这些容易被我们忽略的小细节。

人身保险理赔的注意细节

1.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理赔报案均采用电话形式。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保单号码、被保险人、报案人、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地址、经过)、就诊医院、现状、代理人、联系方式等。

2.符合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赔偿,对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并不提供保障。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或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确认。

3.理赔资料齐全:在进行人身保险理赔时,无论是什么险种,必须准备最基本的单证为: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证件的原件及最近一次缴费的发票、理赔申请书,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未住院:门诊病历、门诊收据、诊断证明,门诊+住院:门诊病历、门诊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收据。

4.理赔分割单:如果被保险人有社会医疗保险,社保已经给报销了一部分,那么需事先向保险公司出示由社保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社保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5.理赔事故调查:资料收齐后,保险公司如有疑问会进行理赔调查。要求客户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如有需要还需要提供理赔资料以外的其他。如果投、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隐瞒病史的带病投保或投、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名等情况,都会给人身保险理赔的进行带来障碍。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并且要亲笔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

在人身保险理赔的过程中,有一个步骤是需要申请报案的时候需要提供理赔材料的。大部分投保人由于不清楚具体的材料到底是哪些,导致在理赔的时候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人身保险理赔之前要将所有需提供的理赔材料准备好,使理赔能够顺利进行。

理赔材料具体有哪些

申请死亡保险金理赔材料:1.死亡证明书(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2.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申请伤残保险金:1.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2.出院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1.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1.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院诊断证明。2.住院费结账单、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发票。

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2.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3.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申请住院补贴保险金1.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还应提供公司认为必要的事故证明和其它有关材料。

人身保险的理赔期限注意

1.保险责任的核定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一般认为,除人身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人身保险公司最长应在3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人身保险责任的核定,且在属于人身保险责任的情形下,在该30日内应确定具体的保险给付金额,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也有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作出核定,仅是核定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公司确定具体的保险给付金额并不在上述时间范围内。

笔者认为,新《保险法》并未将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与确定具体保险给付金额的核定进行不同的区分。虽从新《保险法》字面理解,可能存在上述第二种观点的情形,但在实务中,保险公司一般会同时作出上述两种核定,并以《理赔领款通知书》等形式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保险金给付期限

新《保险法》仅规定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另外,新《保险法》对先行赔付作出了规定,即保险公司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将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笔者认为,虽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但上述新《保险法》关于60日内不能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需先予支付可确定数额的规定,保险公司仍应执行。

3.“空白期限”

关于保险理赔期限,虽有上述规定,但关于保险公司作出保险责任核定后需在多长时间内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及需在多长时间内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新《保险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因此,关于保险金给付期限,依然具有不确定性,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可能难在确定期限内获得全部保险金给付。

在人身保险理赔过程中,熟知这些细节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理赔的期限。人身保险理赔将会顺利很多。

保险业务常见六种分类方式


日常业务中保险的几大分类

㈠ 保险按实施的方式不同进行分类: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二者区别主要有: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法定保险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法定保险都有一定限制;自愿保险仅仅在赔款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㈡ 保险按标的不同进行分类: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又分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㈢ 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进行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单独的责任保险,后者可分为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和保赔保险。

㈣ 按保险政策不同进行分类: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㈤ 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形式不同进行分类:

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分出再保险业务的人称为分出人;接受分保业务的人称为分入人,它是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其条件为保险标的相同、保险利益相同、保险事故相同、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相;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㈥ 按保障主体进行分类:

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以集体名义使用一份总合同向其团体内成员所提供的保险。

伤残津贴,六种情形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手续不可少记者了解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新招人员或调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当月无法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调入人员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劳动合同或调动手续,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增人员备案手续,并于次月缴费时补缴当月的工伤保险费,这样一旦发生工伤,工伤待遇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派遣职工出境工作,不能参加前往国家或地区当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继续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若未办理有关手续,职工出境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费用,将由派遣单位承担。

六种情形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一旦发生六种情形之一,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情形消除后,才能从次月起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停发的待遇不予补发。这六种情形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止享受待遇情形的;应当提供生存证明而拒不提供的;违反工伤职工就医管理规定的;符合出院条件却拒绝出院的;违反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规定的;其他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形。记者了解到,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凡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随之终结,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对其做复查鉴定。

单位破产优先清偿工伤保险费据了解,用人单位一旦破产,将优先清偿工伤保险费。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以本人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按平均余命年计算,一次性清偿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以《工伤保险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伤残津贴标准为基数,按平均余命年计算,一次性清偿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并按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限,一次性清偿养老保险费及伤残津贴。清偿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应一次性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应享受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配置辅助器具费,将以《工伤保险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标准,按供养亲属及伤残职工达到平均余命年的实际年限一次性清偿。

单位少缴费职工待遇差额由单位补齐用人单位如果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将由用人单位支付。记者了解到,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将根据新发生的伤残部位评定伤残等级后,按新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一个最高等级为最终伤残等级,按最终伤残等级享受其他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如果再次发生工伤或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加重的,以该职工本人最后一次做鉴定时上个月伤残津贴数额乘以伤残津贴增加比率得出伤残津贴增加额,并从出具新的鉴定结论的次月开始享受新调整的伤残津贴待遇。对于五级至十级的伤残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重新核定和补发。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内在意义及六大主要功能


一、人身保险的意义

1、人身保险对于个人来说:可以延续我们对家人的爱、可以帮助我们完成未尽的责任、能够让我们获得尊严。

2、人身保险对于家庭来说:可以帮助家庭转移风险、可以让父母不再成为子女的负担。

3、人身保险对于社会来说:有利于宣扬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助于创建和谐社会。

二、人身保险的功用

1、帮助强制储蓄

2、应对日益膨胀的医疗费用

3、可以合理避税

4、可以有效保全家庭财产

5、可以作为良好的投资工具

6、可以帮助我们解决(或者部分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比如:教育基金、创业基金、婚嫁基金、重振基金、养老基金、家庭急用金、最后一笔费用(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可以通过保险来进行很好的规划的。

我们应积极参与人身保险的投保,为自己及家人建立一面坚固的保护墙,以便在危险来临时,躲避重大灾难。同时我们还应该善于利用保险,让保险环绕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建立一个全面的保护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从容,更精彩。

这六种意外,意外险竟然都不赔!


意外险顾名思义就是在意外发生的时候我们能有所保障,能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处获得一笔保险金,那么发生了这几种意外的话,保险公司居然是不赔付的哦,我们一起来看看是什么意外。

第一项,摔倒死亡不赔付

摔倒死亡这难道不是意外事件吗?一个正常人若是摔倒大部分是骨折,那么摔倒导致死亡的情况,多半是摔倒导致自身的疾病发作导致死亡,例如心脏病患者摔倒导致心脏病发死亡,那么根据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当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很明显导致死亡的是心脏病属于医疗险的保障范围,与意外险是没有关系的。

第二项,中暑死亡不赔付

中暑实质上是属于一种疾病,在同等程度下,中暑与患者的身体素质有关系,部分身体好的人高温日晒并不会造成死亡,但是部分体质较弱的人可能就会发生中暑死亡的事情,这属于内在因素,并且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现在也有了高温补贴,高温情况下完全可以做到防止中暑,所以,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险无法赔付。

第三项,高原反应不赔付

高原反应不赔付的性质其实与中暑死亡不赔付的性质非常相似,高原反应也是与患者自身的身体素质有很大关系,保险公司无法做到准确的评估每位投保者的身体状况,并且高原反应也是可以提前预知的,所以高原反应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

第四项,个体食物中毒不赔付

食物中毒本身其实是属于意外事故的,但是拒赔的原因也是和中暑死亡、高原反应相似,食物中毒也可能由于不同人的身体素质而不同,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当出现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就可以被视为食物中毒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哦。

第五项,妊娠意外不赔付

由于妊娠时意外风险会比正常情况下高很多,所以很多意外险都会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但是,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第六项,猝死不赔付

过来猝死为什么都不能赔付呢?猝死在保险公司看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长期让自己身体超负荷的运作导致猝死,这本身和自杀的意义已经非常像了,并且,猝死属于疾病,与自己身体素质有很大关系,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于赔付的

盘点六种高危职业 不同职业按需投保


不同的年龄段需要不同的保障,不同职场同样需要不同保险的呵护。很多人非常在意为健康和财产买保险,往往忽视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本身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专家提醒,规避职场中遇到的风险,职场保险必不可少。今天就来盘点一下高危职业和这些职业需要的保险。

案例:

张先生本是一名超市售货员。2011年2月,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保额25万元。其后,张先生从超市离职,转开出租车谋生。2011年10月,张先生驾驶出租车出车祸,当场身故。事故发生后数月,张先生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张先生属于意外死亡,虽然其投保时的职业超市售货员为一类职业,但其后成为出租车司机,这一职业类别属于二类职业。因此,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额的80%进行给付。

业内人士表示,意外险的费率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型来确定的。职业危险系数越高,购买意外险的费率也就越高,而且在实际理赔中,也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型,确定一定比例的免赔率。

在意外险中,一般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按照与职业类别对应的给付比例进行理赔。一类职业100%,二类80%,三类50%,四类30%,四类以上5%。一般而言,四类职业已是危险职业,比如防火员、交刑警、保安等,四类以上则是高危职业。

六种从业人员须上职业险

记者

记者无国界组织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球至少有53名记者殉职,1146人受到袭击或威胁。中国记者在采访中遭遇阻挠、打骂、人身威胁、毁损设备等意外情况的次数也在逐年增多,记者这一职业已经属于“高危”行列。

保险现状:目前,我国新闻媒体外派记者进行战地采访时都会获得相应的保险,而在国内进行日常采访报道的记者购买保险的并不多。

律师

我国的律师业发展非常快,业务范围也不断拓宽,非诉讼业务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律师事务面临的责任风险也逐渐加大,最近也出现了委托人将律师告到法院的案例。

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除了主观上恶意违法造成审计失败外,客观上面临着很多无法控制的风险,如审计水平、审计方法有局限、审计环境判断失误等等,从而造成审计失败,一旦出现审计失败,会计师事务所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民事赔偿责任,严重威胁事务所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公司高管

《公司法》和《证券法》中都有明文规定,如果董事和高管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董事和高管个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董事和高管的个人财产面临着职务风险的威胁。例如,投资者向银广夏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4.27亿元,但在银广夏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负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管就要为公司无力赔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但现有资产要全部用于赔偿,而且只要赔偿责任没有终结,有生之年将背负巨大经济压力。

医生

医疗事故一直是医生绕不过的坎儿。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和患者的纠纷很难解决,对医生来说,轻则会损失一笔赔偿费,重则会官司缠身、身败名裂。

美容师

美容业技术性强,风险高,美容师在执业过程中因任何失误导致的美容失败,都会给接受美容服务的人带来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有些伤害可能是不可恢复的。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中国累计发生美容事故20多万起,受伤害人数达30多万人,美容投诉已成为服务类投诉热点之一。

职业保险分两类

不同的年龄段需要不同的保障,不同职场同样需要不同保险的呵护。除了传统的大病、寿险外,还需要职业保险护航。记者采访了解到,职业保险主要可分为“意外伤害险”和“职业责任险”两种。意外伤害险主要负责对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生活津贴等给予赔付。职业责任险则是为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保险,用以转嫁其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例如,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错误,而对病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失;由于律师的失误,而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或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误,导致被保险人的损失等。

目前国外比较常见的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等,国内市场上的“职业责任保险”种类比较有限,主要是雇主责任险等。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不同职业遭遇不同的风险,投保意外险时的职业类别说明需谨慎。职业变更会对意外险的赔付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在自身职业发生变更之后应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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