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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问题解答

2020-12-10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相关知识 教育金保险规划

城镇居民养老金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密切相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可以说,城镇居民养老金是与城镇居民老年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可是还有些人对城镇居民养老金问题认识不够。本文将就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城镇居民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问:我的母亲今年68岁,3年前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市内,已经缴纳了3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不可以。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可以再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个人缴费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余额、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问: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如何处理?

答: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金人员死亡时,其亲属应当在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其他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资讯居民养老金四年未涨 缴费15年每月最低只领73元

在通胀水平高企的背景下,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质疑。按当前的待遇计发水平进行简单测算表明:如果居民选择按每年100元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按照30元计算,假定利率按照3.5%计算,缴费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金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能够领取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

锦州城镇居民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十年增长3.6倍

2003至2012年,锦州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2.75倍,年均增长15.8%(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一是占收入比重上升。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21.2%提升至25%。其中,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6228.16元,同比增长13.45%。值得指出的是,转移性收入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所占比重最高。

自2005年起,国家已经连续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比2003年增长3.6倍。绝大多数退休人员从过去的每月几百元,进入了千元收入行列,老有所养政策已经惠及千家万户,多数老年人过上了健康、幸福和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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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


五险一金是大家平日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话题了,但是大家还是对五险一金的相关问题抱有疑问,下面小编就以下的问题给大家具体解答一下。

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

问:在单位请长假(三个月以上),单位让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如果我不缴纳,单位会怎么处理我的保险问题?

答:单位让你自己缴纳是因为请假时间太长。如果自己不买,单位也不买,则会自动停保。等上班后,单位再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停保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退休时,计算的工龄会少了停保的这几个月。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这样做其实单位是不合理的,因为五险一金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分摊的。单位没有权利这么做,只要你的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也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不然只能申请一段时间的断缴。

问:原来在A城市工作并交的社保,现在换到B城市工作,社保能转移过来吗?需要哪些手续?

答:从2010年起社保可以全国漫游,需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单位的离职证明到所在城市的社保局开一个缴费证明就可以了,把证明拿到转换后的城市社保局接收就行。

问: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五险一金)?

答: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问:A单位说上“社会保险”,B单位说上“五险一金”,这两个是有什么不同吗?

答: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跟住房公积金,也就是社会保险!如果只说社会保险,那就不知道包含(买)哪些险种,如果说是五险一金,则更清楚一些(具体是哪些险种)。

问:失业暂时没有收入,五险一金要怎么办?如果不自己交,中断缴费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当地户口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办理托管或者封存。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直接让所在单位办理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是不能缴纳的,必须有单位才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缴的,只是断缴期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重新找到单位后再交上即可。

答:“五险”中只有“两险”是需要失业后自己交的,这两天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不缴纳会影响到退休领养老金。有些地区医疗保险可以允许断缴三个月,但养老是不可以的。办理失业后按最低基数缴费就可以,大约不超过基数的20%。

以上是有关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五险一金专题。

生育保险金相关问题解答


公司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很多人却对生育保险不太了解。生育保险金是怎么算的?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小编做出以下解答。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须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国家生育津贴是3000元,这笔钱就是用于补贴产前检查及生育手术及住院费用的。

上海生育保险是产假工资,包括晚育、难产、及多胎生育的产假工资(如果有上述情况的话),每月领取标准为你当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正常情况下(即单胎顺产)是3个月产假工资,晚育再加1个月,难产再加半个月,多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加半个月工资。

要注意的是这笔钱不是由单位发的(因为你产假期间根本没有工作),而是由社保,即国家发放的,且一次性全部领取,不扣个人所得税。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常见问题解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普通居民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在校学生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逾期不予登记。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以及A类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和五保户缴费标准为30元/人;其他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

三、18周岁以下居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是何时?

答:1996年9月30日后出生的居民。

四、重症残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重症残疾人员是指经市残联鉴定的二级以上(包含二级)肢残;二级以上(包含二级)听力、语言残;二级以上(包含二级)智力残、视力残(不含低视力)、精神残、多重残等,持有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五、新参保居民如何办理登记?

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时缴纳本年度医疗保险费。

六、既往已参保的居民,今年如何办理续保登记?

答:携带城镇居民医保卡,到户籍所在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续保登记,同时缴纳本年度医疗保险费即可。A类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在校学生指的是哪些学校的学生?

答:在校学生包括:①小学、②普通中学、③特殊教育学校、④工读学校、⑤职业初中、⑥普通中专、⑦技工学校、⑧职业高中、⑨成人中专。

八、省、部属和市属学校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在哪里办理?

答:省、部属和市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

九、新参保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同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十、既往已参保的学生,今年如何办理续保登记?

答:携带城镇居民医保卡,到所就读的学校办理续保登记,同时缴纳本年度医疗保险费即可。

十一、在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是否受户籍限制?

答: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本市城镇户口、农业户口和外地户口,都可在本市就读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十二、是本市户口的学生,现在在外地上学,可否参保?

答: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参保办法到社居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十三、借读生是在就读的学校参保,还是学籍所在的学校参保?

答:在就读的学校参保。

十四、合肥市户籍的复读生如何参保?

答:合肥市户籍的复读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居委办理参保手续。

十五、已考上大学的高三毕业生,或已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如何参保?

答:我市已建立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可在开学后在就读高校参保,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十六、新生儿如果在参保时间结束后出生,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9月30日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对于本市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的新生儿、外国专家随行子女等特殊群体可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地址: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

十七、遇到参保人员姓名有生僻字的,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可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在信息录入时,对于生僻字先不录入,做好记录,待10月份统一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处理。

十八、今年新参保人员为何不再办理医保卡?

答:鉴于全省将统一发行金融社会保障卡,今年新参保居民不再发放居民医保卡,今后将根据省统一部署,发放全省统一的金融社保卡。

十九、没有医保卡如何就医

答:没有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续保人员仍可持居民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就医手续。

二十、2014年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有何规定?

答: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

二十一、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再参加居民医保能否享受双重医保待遇?

答:按照不重复享受原则,若两种保险都参加,在同一享受期内,只能享受一种保险待遇。

二十二、什么是“大病保险”?

答:大病保险是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结算年度内(即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再报销。

二十三、参保时个人需另交“大病保险”费吗?

答:不需要。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

二十四、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答:起付线标准依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二十五、大病报销是否局限病种?

答:大病保险不设病种,而是根据参保人员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而定,超过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即进入大病报销范围。

二十六、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共分8个等级,报销比例从30%至80%不等。

二十七、大病保险有“封顶线”吗?

答:没有。只要是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不封顶。

2014年合肥新生儿如何参保

今年合肥居民医保办理时间有没有出来,家里有小宝宝出世了,想给她办医保,应该到哪个机构去办理参保?

合肥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7月1日启动。普通居民可于7月1日至9月20日,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在校学生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逾期不予登记。

今年7月1日起,新生儿参保工作下移到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办理。本市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的新生儿、外国专家随行子女等特殊群体仍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

生育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怀孕不仅仅是对于女性,而对于整个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很多刚刚怀孕的准爸妈,都会担忧孩子的安全,那么如何保护好孕妇的安全呢?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等方面意外风险也存在很大问题。很多女性对于生育安全也会所警惕,担心发生意外。今天就此主题,小编与大家做个分享。对于生育保险您知道如何购买吗?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只是补充。比如,我所居住的城市上海,假使可以参加城镇社保,建议先参加,根据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可以承担生育费用、流产津贴以及产假期间的工资等(由于各地政策不一,这里不做详细展开),在此基础上完善商业保险。

谁该参保生育险?

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但是,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不在此范围,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谁缴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产假该有多少天?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到16周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到28周流产的产假为42天;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产假15天。

休产假工资怎么算?

参保后,产假期间工资将被“生育津贴”代替。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参保人在自己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上述费用后,参保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汇总,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参保人在外埠发生的生育保险费也按此方法报销。

男职工需要参保吗?

参保范围内单位的男、女职工都必须参保。此举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生育保险是政府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之间的生育保险费用。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险种种之一,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为了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内的参保对象,应当自觉参保,不能自行选择。

各地普遍做法是,生育保险由公司按工资总额缴纳,如果男女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生育保险待遇由女方单位办理男方不享受,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用男方单位的名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享受生育保险50%的待遇。

男员工可享受的生育险待遇: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怀孕不久的妈妈如何投保生育险

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要求补充提交孕检资料,假使平安无事,可以正常承保,反之,则会被延期。大部分产品一般在孕周达到28周开始,不再接受投保。建议等宝宝出生后再申请。比较特殊的女性生育险包含:一年期母婴险、返还型女性重疾险、高端产品VIP医疗。

1)一年期母婴险产品。主要保障母婴意外情况,包括孕妇身故、流产等保障。

2)女性重疾险。针对女性的情况,增加了特殊部位的手术、意外整形、孕期异常、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方面的保障。

3)VIP医疗。相对前两类险种而言,这类产品保费比较贵,适合高收入家庭购买。孕产部分是附加险,主险包括门诊、住院险,需要组合购买,年度总保额为数千万元。有些公司接受个人投保,有些公司则只能参加团险(一般为五人以上)。因为产品选择灵活度比较高,这里不方便用具体的产品加以说明。选择这类产品,除了解保险责任以及免责条款,请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保费:

首先,按照区域分类,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中国大陆计划/全球计划/全球(除美加)计划。

其次,有些产品在同一区域还有不同档次的套餐供选择,并可以自设免赔额。

然后,有些产品可以对就诊的医院作出选择:如中国大陆计划中,分别选择私立医院(如与睦家)/国内三甲医院特需门诊/国内普通医疗。

友情提示:孕产部分的等待期大多为10个月,所以,通常需要购买两年,才可以享受此项利益。需要购买的客户,请提前投保。

以上只是对女性生育险进行了综合介绍,有关险种的选择,需要结合每个家庭的情况,适合才是最好的。最后,祝女性朋友们早日拥有保障,从容面对各类风险!

关于公积金复议相关问题解答


复议是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满足借款人的要求,而借款人认为符合贷款政策的情况下,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复议。公积金复议是为了证明你的公积金连续交了6个月,如中间有断,要补缴。什么情况需要公积金复议?公积金复议有什么用?公积金复议所需资料有哪些呢?很多人并不了解。

哪些情况需要公积金复议?

公积金漏缴,未缴,单位贷款逾期,超龄,已贷,受理单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缴费不连续6个月都会导致不能贷出公积金。现在最常见的是由于漏缴和缴费不连续6个月。漏缴最大的原因是由于工作调动,上下家单位缴费空了一个月。不连续6个月的原因就比较多了,漏缴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公司交公积金不是按月交,而是2个月交一次。公积金中心的规则是只有在每个月的某几天按时交纳公积金才算连续,只要有6个月内有一个月没有按时交,即使是没有漏缴,也算不连续6个月。

公积金复议有什么作用?

复议的作用就是原本你没有资质申请公积金,在经过复议后,公积金系统中你的帐户的状态改为可以申请公积金。

复议的通过率有多少?

没有具体统计数据,但貌似只要柜面人员接受你的复议材料的时候态度是正面的,基本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其实只要看看你的公积金缴费记录,自己心里就有底了。缴费多,复议理由充分,帐户余额多的自然很安全。

公积金复议需要哪些资料?

1、主贷人(包括参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补缴清册(复印件,单位财务有)

3、公司情况说明(原件)(必须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公积金账号及补缴原因)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如一次性补缴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的需额外提供:

5、近一年以上正常缴交社保明细表或社保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表格上必须清楚的表明哪家公司缴交的社保及缴交时间、金额)

6、近一年的个人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珠海社保卡相关问题解答


珠海社保卡可以给群众提供很大的方便,维护群众的利益。那么珠海社保卡有什么样的功能呢?下面解答几个常见问题。

珠海社保卡的挂失和解挂:

社会保障(市民)卡挂失:持卡人遗失卡后,应及时拨打合作银行的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挂失,并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书面挂失可由持卡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银行指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时需向服务银行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银行指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

社会保障(市民)卡解挂:只要挂失后还没有补办新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找回原卡后就可以办理解挂手续。解挂需本人办理。

2、珠海社保卡的补办:

卡挂失后立即就可以申请补办新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持有珠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直接到合作银行属下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持非珠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如果以前有提供过《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办卡的,就不需要再提供,只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银行指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如果没有提供过《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就需要重新提供二代身份证和具有照珠海二代身份资格的照相馆出具的《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办理补卡。

3、珠海社保卡的换领:

社会保障(市民)卡因损坏或变更卡面信息(身份证号或姓名变更)等须换卡的,持卡人可到原选定的合作银行各属下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因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而需换卡的,在珠海市参保的申请人应先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更改参保资料,再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和社保经办机构的更改证明到合作银行经办网点申请换卡,如果是属于身份证号从15位升位到18位的可不用办理换卡手续。

因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而需换卡的,没有在珠海市参保的申请人应按照银行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换卡。

4、珠海社保卡密码变更:

医保账户初始密码不能消费。持卡人在初次领卡后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需要变更密码的可到其合作银行自助设备或服务网点办理(不可代办)。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医保账户及金融账户在发卡时为不同密码,持卡人可对两个账户分别设置密码。因密码泄露而造成卡内资金损失的,由持卡人承担。注:定点机构的POS机不支持社会保障(市民)卡的自助修改。

5、如何办理珠海社保卡注销手续: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转移外地和外来务工人员返回原籍,可以注销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人凭原卡(或原卡挂失凭证)、居民身份证到

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注销手续。需由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卡内医保个人帐户销户结余资金转入卡对应的个人金融帐户。

其他非参保的持卡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注销。

申请低保的条件和相关问题解答


低保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发挥着社会保障“兜底”的特殊作用。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各部门优惠政策相配合,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那么如何申请低保呢,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呢?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怎样让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期特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读者的问政进行答复。

问题一:我市城乡居民申请低保应具备哪些条件?

黄志荣:根据国务院第271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持有城乡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问题二:民政部门如何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有什么程序?

黄志荣:村 (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初步符合条件的通过民主评议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会每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乡镇和村级干部、困难群众、村 (居)代表等20人参加,通过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县市区审批后纳入保障范围。

在申请程序上,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 (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 (街道)对申请人家庭逐一开展入户调查,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共同签字,由乡镇 (街道)负责组织村 (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在审批程序上,县 (市、区)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上报的各类材料,对新增对象100%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由社区统一设置固定的永久性公示栏,乡镇(街道)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县 (市、区)民政部门定期公示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和保障金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发放资金程序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将低保金打到对象的存折上。

问题三:已享受低保及申报低保的对象是否进行网上公示?

黄志荣:按照上级规定,城乡低保对象在申请时都要进行 “三榜公示”,公布地点一般通过在乡镇或村 (居)委会人口集中的地域设立的永久性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问题四:我市城乡低保的补贴标准是多少?人均补贴额是多少?

黄志荣:目前全市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平均为281元/月、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226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610元/年、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00元。

问题五:我市低保对象还可以享受其他的优惠政策吗?

黄志荣:我市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社会救助配套优惠办法,低保对象可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收视、扶贫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实际负担,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问题六:对低保对象如何进行管理?如何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黄志荣:动态管理是对低保对象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首先,我市建立了低保家庭人口及收入变化的报告制度,低保对象按月向乡镇 (街道办)报告家庭收入来源及经济变化情况;管理审批机关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来源及经济状况进行分类跟踪,定期开展检查。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 (扶养、抚养)人的 “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半年检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城市低保对象按月,农村按季度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收入增加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低保。

问题七:怎么有效防范低保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

黄志荣:目前,我们已经将有效防范低保工作中不公平现象列为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重点,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建立核对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实现对低保对象情况的动态掌握。对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通过调取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核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凡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清退。二是建立公开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现对低保对象的社会监督。凡被举报对象情况属实的立即进行查处,按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2~3倍的处罚,追回保障金,取消保障资格。三是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对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的认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解答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为题。而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很多市民都有疑问,怎么缴费?怎么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站可以查询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 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 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缴费和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各地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解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很多离职人员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是对相关流程却很茫然。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各地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办法,以供大家参考。

天津:员工离职住房公积金够条件的可提取

问:我的原工作单位一直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我现在刚刚离职,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根据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职工可以进行销户提取,根据您的情况暂时不能提取。等您符合条件时可持下列资料到任一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提取:1.职工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3.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职工签署的《委托授权书》一份,变更住房公积金龙卡初始密码的,《授权书》应经公证处公证。

广州:外地员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市民唐先生:我是外地的户口,之前在广州工作,单位给买了公积金,现在没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就没继续买,想把之前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要怎么办理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需要两个条件: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需要提交的资料: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提取人本人身份证。4.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沈阳:外地户口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

张先生:我是外地户口,原在东方家园铁西保工店上班,已经离职两年。现在新公司要给我重新交公积金,可是铁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如果转移或提取公积金,都需要以前公司的法人章和财务章,但现在东方家园关闭了,找不到人。铁西住房公积金的人告诉我只能等东方家园黄了我才能办理提取或转移,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

一、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系统内转移,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转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或《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经管理部审核后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二、您是外地户口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沈住公[2004]10号《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提取条件和额度的规定: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沈阳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此,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提取业务需要原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并且通过您提供的信息查询到,您单位账户下仍有一百余人,因此应不存在无人管理的情况,建议您与原单位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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