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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有哪些要求?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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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似乎已经逐渐成为有偿还能力的年轻人,买房贷款的首选。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职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自住房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职工采用贷款方式购自住房,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职工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夫妻共同购房,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亲人去世可办销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注意问题:

1.员工本人不能直接提取,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定经办人才能办理。2.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买房、租房、 装修房屋等。3.根据不同户籍性质,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也不同。案例:父亲去世,父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可办理销户提取。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任一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1.住房公积金卡;2.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原件;3.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需要注意:1.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未注明夫妻关系及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2.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未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职工死亡证明。3.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需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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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的;

(十二)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未婚子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购建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还款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还清贷款本息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不得超过一次性归还贷款的本息余额。

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未还清且没有发生逾期现象,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合同签订或相关部门文件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职工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职工及其配偶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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