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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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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劳动鉴定部门1-6级伤残证明、残联发放的《残疾证》载明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拥有自主产权的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七)职工户口迁出本地的、农业户口职工、非本地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进入中心托管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生活来源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重大疾病范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十一)夫妻双方失业且托管后,未重新就业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第(五)、(六)、(九)、(十)、(十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的;

(十二)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未婚子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购建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还款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还清贷款本息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不得超过一次性归还贷款的本息余额。

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未还清且没有发生逾期现象,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合同签订或相关部门文件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职工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职工及其配偶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自2014年1月1日起,无论职工的公积金缴纳在无锡的哪个地区,均可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一服务大厅和无锡市区的14家银行网点通兑办理。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以及其他相应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将只能支付到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卡内。那么,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购买本地存量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购买异地自住存量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4、购买经济适用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产证登记上市交易时间往前推5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5、拆迁购房:(1)本人名下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补房款差价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补房款差价收据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补房款差价的金额。

6、购买军转房:本人与部队签订的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建房提取

1、建房提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大修住房支取:(1)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私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低于职工个人大修理费用分摊额,按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支付。

注:职工大修房屋凭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注: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C、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D、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3:离开本市支取

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4:出境定居支取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5:离、退休支取

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6: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7: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链接明年元旦起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全无锡通兑

目前银行网点提取只限三类业务:购房、退休、离开本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一直是按照缴纳的所属地原则来管理的,即公积金缴纳在哪里,就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以往,夫妻一方的公积金缴纳在江阴,另一方缴纳在无锡其他地区的家庭,办理业务时必须两地跑,造成时间和经济上的诸多不便。从2014年元旦起,这部分职工家庭提取公积金将不再受地区上的限制,可在无锡公积金中心、任一分中心服务大厅或者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和委托还贷签约手续。据悉,明年年内,江阴分中心也会开设银行网点业务,最大限度方便我市缴存职工办理业务。

无锡住房公积金周末也能提取21日启用4个网点

从9月21日开始,每个周六和周日都能从指定的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了。9月17日,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试和准备,无锡将首先在中行开发区支行等四个银行网点试点在周六、周日都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后将有望增加提取的银行网点。据悉,无锡也是首个在江苏开通公积金提取“周末直通车”的城市。

公积金,湖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湖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湖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非本市城镇户籍或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市后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不成功的;被判处刑罚并服刑两年以上的。

4、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5、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满两年并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上述1至6项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归还贷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

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

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

符合上述1、3、4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2、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上述1至3项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归还贷款。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定向使用,2007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

深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办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贷超过三期(含三期)以上的,暂停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待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后再行办理。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至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止。租住本市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至不再租住本市住房止。

3、同一户口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4、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及相应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交复印件。

5、单位或其他人员代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单位证明或委托书及身份证等。

6、职工因非住房规定用途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需由法院判决后出具可以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法律文书,方可办理提取。

7、单位不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核准盖章手续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自督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单位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核准提取,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核准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义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义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近日有朋友表示不知道义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我们通过咨询了解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以下义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介绍,仅供参考!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4、出国、出境定居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6、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3个月的;

7、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领取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未超过一年的;

8、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房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9、用于提前偿还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

【义乌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公积金窗口领取《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下载;

2、填表后,单位经办人核实签字并盖公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4、公积金中心通过银行转帐至规定的帐户。

住房公积金,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性满45岁、男性满50岁的;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又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九)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承租自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十二)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有特殊疾病的;

(十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四)经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提取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四)项至第(九)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根据民政部门的需要,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经所在单位核实的提取申请表,以及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有关资料及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职工所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相关资料并说明理由。

住房公积金,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在长沙的居民如果想要贷款买房首先会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可以进行公积金的提取,但是公积金提取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具体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1、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中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

2、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中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后贷款购房,又或者提取双方的公积金的话,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住房公积金,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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