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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社保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2020-11-28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长沙县社保网即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介绍长沙县社保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1、长沙县行政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申请参加新农保。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本人有参保意愿的,在名册上签名、留手印予以确认。经县、乡农保机构审核认定,即可参保登记。WWw.bx010.cOM

3、参保人员凭参保缴费补贴登记卡到指定的当地农村信用社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1500元,15个档次。省、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9元,县财政按100、200、300、400、500元5个缴费档次分别补助21、26、31、36、41元,5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补贴与500元的缴费档次一样。

4、对特困一级、残一和残二级人员,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贴100元。对低保人员县政府给予80元补贴。补贴对象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残联确认。

5、16 -45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46 -59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对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

6、新农保制度实施时,2009年10月31日止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

7、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集体补助到县农保中心缴纳。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鼓励中青年参保人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

8、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

9、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金银行存折到指定的农村信用社网点领取。

10、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11、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外,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12、每年对参保人的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村协管员对养老金领取人员领取资格进行认证,对死亡(失踪)情况及时申报。

13、对伪造有关证件或者以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将依法追回已被多领、冒领的养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长沙县社保网——相关链接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程序

长沙社保网:1)生产经营性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批文、职工花名册、近期工资月报表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注册。2)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代为扣缴。

失业保险待遇

长沙社保网:一、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内办理申报手续;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计发。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缴费年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失业保险金;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缴纳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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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养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农村人口达8亿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关系到农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必须放在头等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确保我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推进,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必须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方方面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应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同时要大力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目前农民收入偏低,城乡有一定差距,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33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方面基本缺位的现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政府不仅要给予保险金政策方面的优惠,还需要给予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经济补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2.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农村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来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非均衡战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非均衡保障制度。首先,分地区推进。在贫困型农村,养老保险必须通过政府的非纳费型社会救助养老金来进行,建立起以生活救济和生活资助为主的救济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温饱型农村,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应为这些地区的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富裕型农村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和大城市的近郊,其农民收入水平高,思想观念新,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比较高,这类地区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试点。其次,分人群实施。在同一地区内部,由于其人群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方式、保障水平和需求是不同的,针对这一点,必须分批推进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险。

??3.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了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建议在目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同时,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的运营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

??4.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转换、衔接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项原则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转换、衔接。一是要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详细转换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衔接的操作办法,解决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完善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把农村居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都予以体现。《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十七条“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转移、衔接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转换、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5.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基金的保值增值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而目前我国又缺乏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当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运作回报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回报率时,基金管理公司先以自有资金弥补差额,弥补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最终弥补。当基金公司破产时,投保人的最低养老金应由政府承担最终“兜底”担保。

年轻人,贵州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以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缴费时间越长、获益金额越大,儿女参保、老人即可享受养老补贴,这是贵阳市即将推出的以吸引农村年轻人口参保为目的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据介绍,此次新农保推出最大的亮点就在于设置多项旨在吸引年轻人参保的内容。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岁及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员,都可按上年度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来缴纳保费。缴纳15年以上,便可在60岁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发放时,按本人历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20%计发;以15年为起点,缴纳保费每超过一年,计发比例就提高1个百分点,这部分金额由财政投入。工作人员现场给记者算了笔账,以2006年度贵阳市云岩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一个参保15年的农民,在60岁时每月可拿到134元养老金;而如果参保35年,计发比例就高出20%,每月可领到286元。贵阳市农村人口180.14万人,占全市人口的50.72%。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失地农民大量增加;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再加上实行计划生育多年,农村出现大量独子户、双女结扎户,传统的家庭和土地养老模式已经行不通,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顺文说,现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各地都处于探索阶段,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能否可持续,而可持续的关键在于能否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保。此次贵阳推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针对农村年轻人群,吸引他们早日参保,长期参保。

参保人数,山西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近9成


7市实现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省参保比例近9成,走在全国前列。

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1103.57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9%;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8.35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58%。全省享受两项保险养老金待遇的60周岁以上老人达260余万人。

4月19日,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经办工作座谈会在太原召开,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不仅参保人数走在全国前列,而且多条经验属于全国首创,得到国家人社部的认可。

新农保和城居保是覆盖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特别是青年人流动性比较大,而养老保险待遇又不能重复享受。对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办法,实现了新农保、城居保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互联互通。参保人可根据流动的具体需求,转换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这条举措,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个人账户管理的“襄垣模式”,也是我省的成功经验。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到账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就应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实际工作中,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滞后,银行全部按活期利率,这样就会使个人账户中存在政策性亏损。襄垣县对这个亏损进行了核对,计算出利息差,县政府足额补贴,这样一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更加实在。

社会保险工作有句行话:“三分政策七分经办”。为保证基金管理运行安全,我省出台了新农保经办机构风险评估办法。该办法从5个方面覆盖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其中有78项细化的评估指标。根据指标,定期检查验收,可以提前发现经办风险,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保险知识汇总,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


9月1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我区新农保试点工作,南宁市武鸣县等14个县(市、区)有望喜尝“头啖汤”。

我区新农保试点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我区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按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二是地方财政补贴,目前我区定为每人每年补贴30元,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按6∶2∶2(自治区直管财政改革县按8∶0∶2)的比例承担。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各级政府在每人每年30元普惠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最多50元的补贴。

新农保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新农保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村居民除了基础养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年满60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不设置补缴“门槛”。

据悉,我区在14个地级市中各选择了一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全区逐步推开。同时,为方便农民缴纳参保费和领取养老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广西农信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农信社的网点优势构建农民参保平台。

长沙县劳动保障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核定流程


长沙县劳动保障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核定流程如下:

(一)领取资格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在确认其符合条件的同村子女参保缴费情况后,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新农保试点实施时,按参保登记的程序办理;新农保试点实施后,按本工作流程办理。

(二)受理申报

县农保中心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在系统内搜索确定养老金领取资格条件的到龄参保人员,将名册下发,由村协管员督促缴费后,将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申报表》,受理待遇领发申报。

(三)计算养老金待遇

县农保中心受理到龄待遇领取人员申报,核查个人账户记账情况,计算出养老金待遇,生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拟领取养老金人员情况核对报告表》,网上提供给乡镇核对。

(四)组织核对:乡镇农保员将打印的核对报告表下发,由村协管员交给参保人员核对。参保人员确认核对报告表后,经村协管员、乡镇农保员签字盖章确认,于当月20日前上报至县农保中心。核对有异议的,由参保人员填写书面说明并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逐级上报到县农保中心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五)确认待遇

县农保中心对签字确认对象在系统内复核确认其待遇,将到龄参保人员的待遇信息传送至农村信用联社。发现信息错误,按信息修改程序修改。待遇计算和复审时,应重点检查个人账户记账、待遇计算结果是否有异常。

(六)打印养老金存折

农村信用联社在系统内调取已核定养老金人员的名单,生成养老金领取人员存折信息(开户网点、账号等),反馈给县农保中心导入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并由基层信用社打印养老金存折。

(七)领取存折

乡镇农保员在县农保QQ群下载当月领取待遇人员名册,及时到当地信用社领取养老金存折,经各村协管员发放,待遇领取人员收到存折后,在核对报告表上签字,签字表要上交县农保中心存档。

(八)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委托基层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在25日左右发放到位。

(九)养老金领取

待遇领取人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养老金存折到当地信用社领取养老金。行动不便的、或本人身份证不齐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委托代理人凭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和养老金存折到基层信用社领取。养老金存折遗失到当地信用社挂失,再到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补发;养老金存折毁损可到当地信用社直接换发。

(十)养老金发放查询

待遇领取人员可在当地信用社、乡镇劳保站或县农保中心查询并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情况查询表》。对养老金发放有异议的,可到乡镇劳保站或县农保中心核对。

长沙县劳动保障网——相关资讯长沙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从2009年起开始新农保试点,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须了解以下参保事项:长沙县行政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申请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本人有参保意愿的,在名册上签名、留手印予以确认。经县、乡农保机构审核认定,即可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凭参保缴费补贴登记卡到指定的当地农村信用社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1500元,15个档次。省、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9元,县财政按100、200、300、400、500元5个缴费档次分别补助21、26、31、36、41元,5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补贴与500元的缴费档次一样;对特困一级、残一和残二级人员,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贴100元。对低保人员县政府给予80元补贴。补贴对象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残联确认;16 -45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46 -59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对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等等。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与缴纳须知


变老是每个人的一个必经阶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自己的晚年生活作出规划。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由于中国社会养老制度的改革采取的是渐进方式,使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复杂,模式复杂,很多地区还存在着农民工养老保险、旧的农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

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个人养老保险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个人养老保险。而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个人养老保险。 

另外,如果说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据规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8%,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个人帐户计帐比例为11%,缴费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续保补费,按照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20%的缴费比例执行,与个体工商户缴纳保险费的比例相同。

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全部由个人缴纳,个人帐户计帐比例为11%。缴费由个人到地税缴纳。

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由参保个人全部承担。考虑农垦企业职工收入情况,为减轻职工负担,2003年度缴费比例为12%,2004年度至2008年度缴费比例每年递增一个百分点,2009年度缴费比例达到20%。个人帐户计帐比例为11%。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一、国家政策: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参保对象:具有我县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以现有户口本、身份证为准),都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及补贴档次:新农保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其以上等档次缴费。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一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200元缴费档次补贴35元;300元缴费档次补贴40元;400元缴费档次补贴45元;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补贴50元。二是对重度残疾人和五保户等特殊人群参加新农保,政府每年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

四、申请程序

答: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农保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村委会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五、养老金领取的条件

养老金领取条件为:国家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六、领取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到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网友提问

1、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建立个人账户和待遇调整机制,采取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区农业户口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5周岁的各类人员。

3、哪里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村或企业为单位统一组织、造册登记,由乡镇社保所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初次参保人员,应带上身份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续缴保险费人员应携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可直接到当地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保险费缴纳标准应按照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本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并根据本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具体缴费标准由参保人根据个人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在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参照缴费测算表,自行选择确定。

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集体或企业对参保农民如何给予补助?

答:村集体应根据本村的经济条件和村民的生活水平,通过村民代表会,确定村民的补助标准。乡镇企业补助标准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定。乡镇企业为招用的农业户口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最高不超过本企业上一年全部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全部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保险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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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80年代末,国家在部分发达的农村地区试点的基础上,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并决定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然而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个“方案”仅试行了?年就举步维艰了。因此,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我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尚未成型,可持续发展无从谈起,或者认为讨论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为时尚早。然而,笔者认为,正是因为推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坎坷曲折,所以更值得从理论上进行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探讨。近年来,一些经济富裕的地区一种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正在崛起,因为这种模式根本不同于原来实施的“方案”,故称其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模式能否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与否,更为重要的是它攸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生命力。

一、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产生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对原“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进行深刻反思条件下,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仿照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在我国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推行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产生的时间看,原“方案”制度缺陷以及外部条件不成熟所导致农村参保率的下降和退保率的不断上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入一个全面清理整顿、停滞滑坡时期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契机。从产生的地区看,主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快速;农民非农化程度较高,而且集体股份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方。典型的是广东的东莞和江苏的苏州这两个地级城市以及在上海、北京和天津等大城市的郊区。从产生的原因看,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为解决农村养老保险积累了必要的财力,尤其是集体经济份额的增强,使市(县)、镇两级财政和村级集体组织都能够对户籍地农民参保实行相应的补贴和补助。东莞市2000年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基础资金的新型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从2001年起,东莞所有20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至55岁的女性农民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苏州县(市)本世纪初以来也加快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和尝试,2003年4月苏州市颁布了《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各市、区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进行了相对的统一,这标志基本养老保险“苏州模式”的正式建立。截至2005年3月末,苏州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55万人,已有70万农村老人每月享受着80元至150元的养老补贴,农村劳动力的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的覆盖率均达到80%左右,居全国领先地位。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内容与特征

无论是“东莞模式”、“苏州模式”还是“郊区模式”,虽然各地做法不完全相同,但是其核心内容、基本的制度框架还是具有诸多共同的特征,且这些特征又明显不同千原有“方案”。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特征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由原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干部、民办教师、复员军人等为主转变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主体。原“方案”实施中,由于纯农户参保没有相应的集体补助,因此,纯农户参保的并不多,而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为主,对农村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筹资机制。这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最为显著的特点,也是新农保和老农保的一个根本的区别。1992年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规定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资金筹措原则,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对参保的农民来说,集体补助无望,国家扶持空话,社会养老保险实质上是一种个人养老储蓄。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市(县)、乡镇、村三级补助补贴的资金约占一半左右,个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较好地体现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责任,因而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

3、确立了合理的筹资基数和筹资标准,确保了农民退休时的养老待遇能够保障基本的生活。新农保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制订了较为科学的筹资基数和筹资标准,农民的基本养老金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东莞模式”缴费基数按每人每月400元核定,从2002年起每年递增25%,2000年11月至2005年12月,所缴的保险费为当年缴费基数的11%。“苏州模式”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参照上年城镇企业职工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左右确定,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如果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农民的养老待遇大致能够达到40%的替代率。这样能够保障参保人退休时的基本生活,克服了老农保“保富不保贫”和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由于选择的投保档次过低出现的养老待遇主子养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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