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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失业保险发放标准调整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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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本月起统一上调。昨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公布了调整方案,全市各地失业保险待遇至少调高两成有余,最多则上涨近五成,首批受益的1.55万名失业人员昨起开始申领。

按照调整方案,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市本级、市辖区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的发放标准由520元调整为640元。

增幅23%;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发放标准由440元上调为640元,增幅45.5%;中牟县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发放标准由440元调整为560元,增幅27%。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市本级、市辖区、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失业人员每人每月的医疗补助金调整为64元;中牟县失业人员每人每月的医疗补助金调整为56元。

据统计,全市符合本次调待范围的失业保险人员约有1.55万人,昨日起,相关人员应前往所属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签字申领。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必须携带本人失业证,代为领取人员则必须带上被代领者的失业证、代领者的身份证,并签订代领协议,夫妻之间代领,则需带上结婚证。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将于月底前拨付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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