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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已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

2020-11-24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武汉市早在2011年就已开始逐步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已实现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惠及人群为37.5万人,其中包括中心城区居民3万余人。这意味着武汉市城镇居民中无职业、无收入、年龄较大的社会群体已全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从制度上实现养老保险的社会全覆盖。

凡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分为14个档次,从100元到1800元不等,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2012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013年在此前基础上增加20%,为每人每月120元,2014年在此前基础上再次增加20%,为每月144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2014年市区政府合计补贴为每年每人89元。2013年,市区政府总计补贴为2.925亿元,2014年市区政府总计补贴将达4.0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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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年内全部完成

山东省已于去年先行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根据计划,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将于今年全部完成,目前济南等地已经开始实施新政。

据了解,2011年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批100多个县开始试点时,就已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山东省改革意见出台之前,两类社会保险分开实施的县只有30多个。

去年7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并开始进入实质阶段。根据意见,山东省基本养老保险普通居民的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300元,同时缴费上限封顶,最高档次为5000元。同时,还建立了丧葬补助政策,将丧葬补助标准定为500元—1000元,并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方式进行调整。

目前,山东省济南等市已经开始实施合并后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政策实施后,两种保险分开的县将合并实施。而对2011年便合并实施的县,在缴费档次、缴费补贴等方面也将根据全省标准建立起在各市范围内基本统一的标准。

不要误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

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此,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郑伟表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要注意不要误读该政策。

据了解,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分为四种: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郑伟教授特别提醒,此次合并的是后两种养老保险,不要误读为前述四种养老保险合为一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涉及的不仅仅是养老保险制度本身,还牵扯到事业单位的定位等等其他行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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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介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的合称。其中,新农保2009年开始试点,城居保2011年开始试点。截至2012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亿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3亿人,基本覆盖了全国城乡居民。

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在建立之初,就采取了相同的制度构架,即国家财政补贴的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两部分。两者的区别只存在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两方面,新农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而城居保则有100-1000元10个档次。待遇水平上,2012年全国新农保待遇平均水平约为700元左右每年,城居保水平要略高,2013年广西城居保养老金领取额为900元每月,2013年广东达到1800元每年。

由于制度架构高度类似,推动城居保和新农保的统一并不存在体制性障碍,因此一些地区进行了先行探索,截至2013年末,全国已有15个省(市)实施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新农保和城居保待遇实行了同步发放、同步增长的激励措施。例如上海2014年城居保和新农保的待遇水平均达到540元每月。

当前,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仍然较大的实际问题,不仅困扰着经济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成为阻碍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因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在马年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便聚焦养老保险,显示了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绝不松懈。

我国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呈现逐步加速趋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一,不仅让亿万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生活无忧,更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此外,它还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展望: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待遇水平

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极低。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年领取额是877元,而同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年领取额是20897元,是前者24倍左右。

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远远低于各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以目前已实行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的15个省(市)为例,当前养老金月人均为81元,而同期全国平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每人每月189元,养老金还不及低保标准的一半,无法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与其“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相去甚远。

目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主体,由中央政府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2年全年政府财政负担1150亿元,占全年国家财政收入比重约1%,建议逐步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与最低生活保障线看齐。按照这个标准,每年新增的财政支出2000-3000亿元左右,而且会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应该说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提高,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

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探索资金保值增值途径

2012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301亿元。而且从2010年到2012年间,资金规模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00%左右。粗略估计五年后累积基金结余将突破5000亿元。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资金结余都放在财政专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计算利息,从近几年实际情况来看,存在贬值风险。这也是影响未来参保者待遇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因此,应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途径,提高参保者保障水平。

为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统一?


2月7日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的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城乡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缩小城乡差别很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它或被最终证明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突破。但是实际上,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分为五种: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保。目前即将实现的只是五种中的后两种。那么为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统一?而不是整合五种社会养老保险,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呢?

城居保与新农保能够实现统一的基础

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新农保”建立于2009年,替代了之前的“老农保”,针对农民设立,目前参保人数达到4亿多人,而“城居保”则建立于2011年,针对城市18岁到60岁处于工作年龄但没有工作的居民,这个群体人数不多,全国仅几千万人,参保人数就更少了,没有具体数据。

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非常相像,比如,都设立了个人账户,个人向账户里缴费,缴费公式也类似,其中新农保每人每年缴费从100元到500元不等,共有5档选择,城居保每人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有10档选择;两种制度养老金发放公式也类似,都是到60岁就每人每月固定开始领取养老金,跟以前的缴费记录没有任何关系。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制度极为类似,又是先后设立,重要的是,城居保制度的参保人数很少,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将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

郑秉文说,参保城居保的人数,数量有限,分配到各个市区,也就几万人。如果单纯针对他们再另设一套班子,一个机构来管理,不利于节约成本,不利于工作,也会给社保一线工作人员带来麻烦。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支出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其次才是地方财政拿一部分,而集体组织配套的资金是微乎其微。这样一个融资条件和来源结构,对于基层财政来说造成不了什么压力。

统一社会养老保险的挑战有哪些

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只是迈出第一步。未来的路还很长,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型,这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涉及公务员体制的改革,也涉及财政预算的调整。其次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这涉及在纵向上筹资、待遇水平的并轨和制度模式的并轨,这两者的并轨将是最大的制度挑战。

不论如何,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一个值得中国历史记住的时刻。这是全人类最大规模的一次福利制度并轨,是中国对漫长农业历史和巨大人口规模的一次突围。祝中国好运,祝中国巨大的农民群体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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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统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详解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缴费方式: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中国共计3.58亿人参加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2年实现全覆盖。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缴费方式:居民缴费、政府补贴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27个省份试点,覆盖面约为60%。

发展现状:城乡差距阻城镇化进程

当前,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仍然较大的实际问题,不仅困扰着经济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成为阻碍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因素。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保持3倍左右的差距。社科院近期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呈上升趋势,其中,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2.09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相差24倍之多。

社会保障必须向农村倾斜,才能照顾到更多困难群众,并使全体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障。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在完善农村社保方面付出了持续而有效的努力,譬如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但实际上保险覆盖面狭窄、保障水平较低等难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新政出台:建立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针对这个难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会议还强调,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在马年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便聚焦养老保险,显示了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绝不松懈。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财政投入“是最大难题”

社科院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站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角度看这项政策,未来可以更好促进农民的流动。早年因为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之间的巨大差异,地方政府并不愿意执行统一的保障水平,如果能建立统一的保障制度,将有效减少农民进城的障碍,更快更好地推进城镇化。

不过,李国祥也认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唯有依靠财政投入,但是钱从哪里出,而这将是未来最大的难题。统一保险水平包含两个方面,首先对于流动人员的养老对接。这个难度还算小一些,更难的是保障的均等化,就是大中城市、东部城市和中小城市、西部地区互相统一的问题,地方政府显然不会很积极,而如果单纯靠中央政府的话,能不能承担的起仍然是个问题,“如果能到2020年实现真正的统一、没有差异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统一城乡养老保险支付个人缴费标准

目前在个人缴费方面,根据国家规定,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

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在养老保险方面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但多缴多得的规定,在这次国家提出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保持基本一致的要求下,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最有可能做出的修改就是改变现行的个人缴费标准。他认为,虽然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设立一个新的个人缴费上限也有可能,但考虑国内现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待遇水平不高的事实,以及统一城乡,保护农民利益等需要,将个人缴费上限统一为1000元,应该是最大的可能。不过,也不排除国家可能会统一设置一个高于1000元的个人缴费新上限。

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未来面临的挑战

首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型,这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涉及公务员体制的改革,也涉及财政预算的调整。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多年,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加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但事业单位改革总体上挑战很大。公务员养老金转型,涉及公务员整体薪酬体系的调整。

其次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这涉及在纵向上筹资、待遇水平的并轨和制度模式的并轨。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的差异是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实现筹资水平并轨,通过个人支付难度大,通过财政补贴压力大。这也是为何国务院会议仍然要求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保持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城乡人群之间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以雇员身份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公民身份为基础的社会保险,性质不同,筹资方式不同,两者的并轨将是最大的制度挑战。

城乡居民,漳州市实施居民基本医保七统一


从今年10月1日起,漳州全市将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方式等“七统一”。昨日,《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方案》出炉。

10月起统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就是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经办机构。根据该方案,从今年10月1日起,漳州全市将实行“七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方式、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和统一服务监管,同步建立市级统筹、政策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其中,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按个人进行参保登记。参保对象包括本市户籍人口的非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城乡居民,以及在当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等。目前仍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原有渠道登记参保(合),做到应保尽保,经办机构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即时比对。

而从今年下半年起,在下一年度个人缴费时,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具体筹资标准,根据漳州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和基本医疗消费需求确定。其中,财政补助应当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标准,个人(含学生)缴费标准原则上应一致。同时,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长效增长机制,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不低于总筹资水平的25%。

统一医保待遇水平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一待遇水平,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标准。统一支付政策,实行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建立合理就医流向,不断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实行统一的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

统一结算方式,城乡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县域内免报备、县域外报备,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制度;如果居民在省内统筹区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应该及时建立市外就医报备制度,经过报备的人员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机构进行就医,逐步让社保卡实现即时刷卡结算功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信州区得以实施


信州区近日出台《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精准扶贫年度内,由区政府为全区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托底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养老保障问题,这一利好消息意味着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告别因贫无力参保的历史。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信州区农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不断优化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分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工作。

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保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系统内做好审批、复核。应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数据,摸清核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比对,并将比对梳理出来的结果反馈到各镇、街道,并及时与各镇、街道、扶贫办做好沟通协调。并对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个人缴费记账工作,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城乡居民,梅州城乡居民基本个人养老保险要缴多少


梅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上调了!此次实施办法内的所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均被修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标准进行了修订。

1参保人保险费标准分10个档次

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设为每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十个档次。

2集体补助金额有变

集体补助金额由原来的“最高标准由原规定的不得超过本人缴费额”修改为“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提高了

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修改为“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月10元至3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月4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

4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

《办法》还修改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65元的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80元。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给予补助27.5元,省财政给予补助26.25元,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125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毫州六项举措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月15日讯: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以规范化为统领,按照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要求,力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成效。截止3月底,全市完成参续保任务2615596人,完成率91.16%,实现了开门红。

一是规范保险收缴行为,强力推行金融机构代收保费,实现银行预存代扣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比对机制,制订实施全市统一的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细化了资格认证方法、途径,制订了认证规范操作流程。对新增领取待遇人员每季度与职工养老保险进行比对,对已经领取待遇人员每月分别与职工养老保险及民政部门进行比对。三是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人社部、国家档案局3号令及省人社厅档案管理办法,制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分类方案及档案达标验收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全部达标的目标任务,建立了以市为主,市县联动,人社、档案互认的验收机制。四是加强业务数据管理,制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业务数据统计标准、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启动线上、线下统计数据比较分析,定期抽取基层原始记录进行核实,有效杜绝了数据失真问题。五是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制订了衔接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解决了老农保历史遗留问题。六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制订了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办法,通过排查风险隐患、梳理风险控制点、强化应对措施,着力强化风险管理,维护基金安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政策改变


今年最低缴费标准约为1000元

北京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若户口迁至外地,保险关系可随之转移。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4月1日起开始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新建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出台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法。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分为异地转移和北京市内转移两种情况。如果参保人员户口迁居外埠,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迁出区县经办机构将其保险关系连同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迁入地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一次性返还参保人。

参保人员户口在北京市区县之间迁移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迁出区县经办机构将其保险关系连同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地的经办机构,在迁入地继续缴纳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参保人员户口在区县内迁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对于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户口在北京市内迁移的,不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由原户口所在地区县继续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追访

“城乡居民养老可享相同待遇”

“城乡居民尽同样的义务,享受同样的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隗淑容表示,新建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以往城镇、农村居民各自参加养老保险的二元障碍,即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北京居民,无论户籍在城镇还是农村,都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缴费、待遇等城乡标准相同。

据介绍,此前,北京市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即福利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四部分。

今年起,未被养老制度覆盖的20万人(包括10万劳动年龄内无固定收入的大龄城镇居民、10万超过劳动年龄的城乡女性居民)将被纳入养老体系内。市劳动部门决定将56-59周岁中的女性一次性纳入福利养老金制度,并从今年1月1日起,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的人员和已参加新农保的110多万人一起,纳入该制度中。

这也是北京首次打破城乡界别,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缴费标准今年最低千元左右

今年4月1日起,具有北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每年参保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最高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居民可在此范围内选择。

劳动部门每年3月31日前将发布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确定个人的缴费标准。据测算,今年最低缴费标准大约1000元,最高大约6000元。

待遇领取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每人每月280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负担。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专用存折、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领取养老金的申请,并对社保所提供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进行确认。

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确认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确认是否延期缴费。不选择延期缴费的,确认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

险种衔接可同两类保险衔接

同新农保衔接:已按新农保规定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继续按照领取时确定的标准领取养老金。若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按调整后的待遇标准计发。已参加新农保而未达领取年龄的人员,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继续缴费,其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缴费年限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有缴费的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将其城乡居民保险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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