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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2020-11-24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的知识 失业保险规划

近日,有网友在网留言问道,我在公司做了一年,现在辞职了,拿公司离职证明,可以去领失业金么?

小编查阅相关资料,答案是如果员工是主动辞职,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只有是被企业辞退,才可以领失业金,需要提交企业的辞退证明。通常情况下,缴纳一年失业保险,可以领2个月失业金。

哪些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延伸阅读

哪些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


多失业人员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威胁。为了摆脱自身生活的困境,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选择了去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兼的领取是有着自己的具体程序的,申请人需要了解这些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具备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三、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关于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相关规定: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金最高涨到每人每月880元。该政策发布后,失业保险成为劳动者关注焦点,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主动辞职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针对部分失业人员想自己缴纳失业保险,工作人员解释称,失业保险必须是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一起缴纳。这样职工失业以后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单独不能参加失业保险。根据国家和省市失业保险法规规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范围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申领咋办理?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市内四区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身份,办理《失业证》。再持上述手续到户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科领取银行卡、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区市县的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转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时间限制吗?


失业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保险,它是我国政府为因为失业而导致生活来源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的一项物质帮助。那么失业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可以一直领下去吗?……相信这些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将带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在经常居住地或参保地方,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月领取有困难的,本人可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最后,失业人员在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同时,必须在由单位在7天内向有关部门申报职工失业保险申请,而后60天内,由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办理完失业登记及审核完毕后,便可由相关部门核发《失业证》,符合条件者再办理领取手续。然后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签到花名册汇总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拨款到银行,每月25~30日发放失业保险金,这样才能顺利的领取到相关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当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是受时间限制的,根据失业人士所处的单位和本人缴费的时间长久,可以分成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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