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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举行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

2020-11-16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保险家庭保障规划缺口

滁州市坚持走保障性住房建设之路,从严格把关保障房资格审核到构建3.6万套保障房,滁州市的辛苦付出最终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协助。

保障房项目建设的落实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建设体系。紧盯全省一类城市前列的工作目标,按照“四位一体”的思路建设保障性住房。即把保障性住房与征迁安置房建设、国有企业改制、棚户区改造、新区建设一体化推进。同时,坚持高位做到“四优”:组织优化、位置优越、保障优先、政策优惠。

在保障房建设中,滁州严把资质关、设计关、质量关、财务关、验收关,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在保障房建设中做到“有书可诺、有表可依、有牌可查、有碑可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真正把工程建设成明白工程、放心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此外,滁州还严把保障房分配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六关;全面实施“三公开、三上墙”制度,全面开展保障房分配“回头看”的监督检查,对分配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保障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保障房分配给最需要居住保障的人。

去年十月,滁州获批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

2011年,国务院决定在2010年29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这次全国新增64个试点城市。

自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认真筛选试点项目、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回报争取,得到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支持并优先推荐。

市公积金中心、房产局等有关部门正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紧锣密鼓地进行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的实施工作。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的发放,必将有力地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中的作用。

为保证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及时发放、安全回收,《通知》要求,试点工作由市政府负总责,试点项目必须具备“一证三函”(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承诺函),足额抵押,贷款资金专项使用,封闭管理,省部两级公积金监管部门利用公积金项目贷款运行监管系统实时审批、监控贷款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并定期现场督察,做到数据全集中、业务全监控、异常有干预、资金有安全,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

滁州市举行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签约仪式

市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一是项目贷款运行系统的设备安装到位,系统运行调试成功;二是确定专人负责保障房项目贷款工作,并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项目贷款相关资料基本齐备,电子档案制作完毕;五是相关银行已经完成项目评审报告,履行审批程序。

市建委苏虹主任要求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GB/T 50626-2010)执行,合规运作,高效服务,确保公积金项目贷款及时发放、安全回收,向市政府、向广大职工交上满意答卷。

市监察局、财政局领导也分别提出要求和殷切希望,两家承办银行表示一定要做好服务,合规操作,认真做好贷款发放回收工作。

市公积金中心将和市安居中心密切合作,尽快发放首笔贷款,保证两个保障房项目建设的用款需求。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泉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泉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贷款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凡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满足前述条件外,须在全部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重新按规定用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目前泉州市的规定是第二套住房还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以外的购房款的补充款项,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是首付要达到50%,其余的部分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第二套是这种情况,如果是第三套,是属于禁入类的,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据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指名下已有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或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同时本次购买的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泉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二、名下无房产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名下仅有一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现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符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危改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准备的资料清单


危改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准备的资料清单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夫妻双方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复印件

3

2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夫妻双方提供

复印件

3

3

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

原件

1

非北京市户口提供

复印件

3

4

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1

已婚者、离异者提供

复印件

3

5

离退休证明

原件

1

离退休职工提供

复印件

2

6

收入证明

原件

2

7

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

原件

1

复印件

3

8

购房合同(正本)

原件

1

复印件

4

其中1份个人留存

9

贷款还清证明

原件

1

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是否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情况进行认定的提供,复印件贷款中心留存

复印件

1

10

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审核原件后将原件退还给借款人

2、提交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

3、对于有代理机构代理须提供代办授权书(原件)3份

住房公积金贷款,白银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购买商品房:购房备案合同或协议(备案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首期付款凭证,借款人身份证件,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保证人或抵押人、质押人身份证件。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交易契约、转让手续费、完税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完税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人银行卡账号。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建房立项批复、分房文件(含花名册)、购房协议、首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售房单位账户名称及账号。

2、借款人夫妻双方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者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人工资由建行、工行代发的提供本人工资卡账号,其它银行代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账号。

7、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住房公积金担保一式2份,担保公司担保一式3份。

住房公积金,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指南


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依照第二、三、四、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申请人领取或从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或者“销户申请”。

2、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所在单位或者委托经公证的受托人办理。

4、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核,3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意提取的,5个工作日内转入个人账户或者所在单位账户,不同意提取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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