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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农民工非在校子女可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20-11-09
农民保险规划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非车保险规划

昨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外出探亲期间医疗费给付待遇和允许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其中将已参加沈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纳入沈阳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其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待遇同沈阳市非在校未成年人。

此外,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外出探亲期间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了。《通知》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沈阳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参加居民医保的其他未成年人(含农民工子女),外出探望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3%、个人自付比例为27%。

新规定执行之前,沈阳市居民医保已将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成年和老年居民外出探亲期间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已将进城务工农民工及农民工在本市上学子女纳入了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根据沈阳市现行居民医保政策,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医保费用为每年240元,其中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200元,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政府补贴,低保边缘户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200元。

根据沈阳市有关政策,参加居民医保享受的住院待遇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审批后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经审批后转往外地就医治疗等。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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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农民工子女也可买医疗保险


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了解到,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待遇,与沈阳市非在校未成年人相同。

沈阳市从2007年开始全面启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新医保政策惠及全市12万多名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在本市上学的子女也纳入了居民医保参保范围。随着医保政策的完善,农民工非在校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沈阳市规定,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医保费用为每年240元,其中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200元。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不需缴费,全部由政府补贴。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2.5万元。参加居民医保的农民工子女,外出探望直系亲属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也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3%、个人自付比例为27%。

保险知识汇总,沈阳市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当日正式发布的《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规定,凡是参加沈阳市居民医保的在校中小学生(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办法已单独制定)及其他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均可享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过去居民医保基本上只是保住院、保门诊大病,现在拓展到对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进行保障。从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急)诊就医和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零差价的基本药物费用、诊疗费、处置费、常规检查费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根据规定,参保人员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医疗费用、或因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和急诊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均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给予支付,门诊统筹基金不予重复支付费用。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门诊报销最高封顶线为300元。政策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累计承担门诊统筹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累计30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必须定点就医,否则不予报销门诊费用。沈阳市确定401所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的社务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总计280所)和乡镇卫生院(121所),作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了确保参保居民(含在校中小学生)从10月1日起都能享受到门诊统筹待遇,沈阳市要求参保居民于8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进行登记备案。有关人士提醒,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旦确认,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实行门诊统筹,资金由政府加大投入、增加参保补助标准来解决,不会增加参保居民缴费负担。按照规定,门诊统筹基金从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和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按40元标准划拨,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在校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提取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

据介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后,从中受益的沈阳参保居民近百万。

农民工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是什么


农民工医疗保险是什么?农民工医疗保险又称为合作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主要是为外地农户进行医保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1、农民工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2、农民工医疗保险是什么?

农民工医疗保险针对的是外地农户,住院待遇相对较低,有少量的门诊补贴,享受住院报销,但是报销比例和限额没有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高,并且在医院的选择上也没有这类医保多。看门诊需要到绑定社康看病,不含生育保险。外地农户,单位至少要给参加劳务工医保,单位愿意的话,可以选择成住院医保,外地城镇户口最少都要是住院医保,单位愿意,可以参加综合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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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重庆农民工可参保养老医疗保险


自今年7月1日起,在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的重庆,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正式推行。该政策实施仅3个月,广大农民工兄弟积极参保,目前保费征收已超1.5亿元。

今年7月1日,重庆十几万农民工有了养老、医疗保险。重庆按照“工伤保险优先,大病医疗保险随后,养老保险分类分层设计”的思路,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了社会保险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农民工本人工资收入的5%,假如一个农民工现在的月收入是1000元,那么他每个月应缴费50元。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后,等他退休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每月可领取到360元的养老金,领取期限为15年。超过领取期限后,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共济基金支付。

而医疗保险上,单位按上年度重庆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缴费,农民工每月缴5元,农民工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重庆还将先在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建筑行业强制实行工伤保险,基本思路是:建筑企业以工程项目整体参保,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3%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工程有效期内所有农民工都视为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重庆将争取让70%以上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从35万人增加到60万人以上。

保险知识汇总,沈阳市允许农民补缴养老保险


5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沈阳市目前已开始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并允许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目前沈阳有近5万被征地农民。本次参保的人员是在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承包土地被政府按有关规定征用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没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可参加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其中征地时年满18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1999年1月起,至被征地并参保时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在1999年1月年龄未满18岁的,从年满18岁时补缴。

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执行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参加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将像城镇个体从业人员一样,在缴费基数上可选择5个档次,分别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和100%。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选择不同的缴费基数(档次)。

申请补缴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应在获得经济补偿后半年内,到驻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养老保险费,逾期未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申请,不再享受补缴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对参保并缴费的人员,政府实行统一补贴5年,补贴标准为缴费基数的6%。补贴资金由征地收益一级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列支,不按规定缴费的不给补贴。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提醒,被征地农民自愿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必须在被征地当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并备案。

农民工,在沈阳农民工有了医疗工伤保险 回乡住院也可报销


“凡是在沈阳工作的农民工朋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享受医疗工伤综合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10月28日,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就广大农民工普遍关心的综合保险问题,作出集中解答。

用人单位:30日内为农民工“上保”

根据不久前颁布实施的《沈阳市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应当在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30日内,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农民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沈阳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费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各占一半

根据规定,农民工参保的缴费基数为去年沈阳市职工平均工资,保险费率标准为2%。有关人士说,根据办法,费率标准由沈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参保费用一半用于医疗保险基金,一半用于工伤保险基金。农民工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费用,分别由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关于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沈阳市规定,参保农民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回乡住院:只要参保也可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规定,如果参保的农民工在缴费期间回家乡探亲时患病住院的,也可参照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政策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admin:

农民工,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不用个人缴费


昨天下午15点,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和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提高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健全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工作的有关情况。

访谈中,有网友询问: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如果可以,该到哪里领?如果单位不给上失业保险,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

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介绍,关于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保险,但是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略有一点区别,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其他职工是个人也要缴他本人工资的1%,但农民工不用缴,这是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了的话,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该得到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所以在参保缴费的费率上有差异;在享受的方式上农民工可以一次性领取,这是因为考虑到他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他也符合申领的条件的话,他应该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保险知识汇总,太原市已有19万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


为使更多职工包括农民工在内尽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3月19日上午,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及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邀请驻并中央、省属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就企业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的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各类企业中,参加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农民工人数总计已达19万人。今后,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针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重点做好驻并中央、省属企业参保的工作。

工伤保险参保方面。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申报手续,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其中,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管理相对松散的特点,太原市下一步将对驻并中央、省属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采取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方式,实现施工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全员参保。同时,为解决跨多种行业经营的大中型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将采取划小核算单位的办法,对于二级单位有营业执照的按照其二级单位分别确定费率、分别参保;参保单位缴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的配套办法计发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对于参保的驻并中央、省属企业关注的老工伤问题,太原市的配套政策也将于近期出台。在纳入的步骤上,对于工伤人员少、费用支出低的企业,可在其参保的同时一并将其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对于工伤人员多、费用支出高的企业,可先将其工伤人员按月领取的工伤待遇纳入统筹管理,其他待遇结合地方实际再逐步纳入;也可通过协商,采取提高费率或一次性缴纳费用等办法纳入统筹管理。

医疗保险参保方面。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纳。驻并中央、省属企业参保时,由单位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的比率缴纳,其中为每人每月划出4元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农民工在参保缴费当期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农民工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参加基本医保,即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直接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根据自己的就业特点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


居民医疗保险也称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它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为什么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参保材料

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镇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提供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随家庭参保的,应当提供学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当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凭证。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参保时,应当提供其父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好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民生工程,居民可以得到很多实惠。

一是城镇居民医疗统筹的资金由财政、个人共同负担,是由政府主办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

二是参保门槛低,城镇居民身体不分好差、年龄不分大小都可以参加;

三是城镇居民参保了,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患特殊病种门诊费可享受医疗费用补偿,补偿额远远超过个人缴纳的统筹费用,从而解除城镇居民的后顾之忧,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使“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是我市广大城镇居民的福祉,那些看不起病,怕看病的人终于有机会去治疗。城居医保参保登记在居委,缴纳费用在银行,看病结算在医院,运行监管在社保,流程简单。今年3月启动每人每年有30元门诊报销,由于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贴近实际,居民欢迎、参保踊跃。

保险知识汇总,临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日前,临猗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启动,预计今年将覆盖两万人,明年可达3万人,这意味着该县将实现农民、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临猗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参保对象为有该县城镇户口,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员工经批准后也可参加。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的标准为:在校学生及18周岁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8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学生不缴费,政府补助10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费140元,政府补助100元;非学生儿童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22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240元。参保居民可享受门诊统筹10元至15元,住院患者每年最高可享受3.5万元的统筹报销;参保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急诊门诊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统筹金支付60%,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5000元的意外伤害报销。

目前,该县正在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在校学生等办理参保手续登记,到年底该县参保人数预计可达两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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