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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哈市推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020-11-09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22日,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在防洪纪念塔开展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周活动。随着《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实施后,哈尔滨市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陆续开始参加养老保险。我市还自费启动了4个城区试点,是全省唯一自费启动试点的城市。全市14个试点地区涉及参保人数近60万人。

据了解,目前只有试点地区的城镇居民方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市人社局农保处处长刘英涵介绍,自费启动的4个城区试点的养老金中,本应由国家补贴部分将由市、区政府共同“埋单”。加上进入国家试点的4个城区,市本级实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这部分人可在户籍地指定或相应的经办机构申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市本级(市属八个区)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标准55元基础上增加10元,即65元,增加部分由市、区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60周岁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养老金由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国家试点:依兰县、呼兰区、巴彦县、松北区、道里区、阿城区、延寿县、宾县、通河县、尚志市

哈市自费启动试点: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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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城镇居民


从7月1日起,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结束只有职工方可领取的时代,进入社保全覆盖时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地区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将不必再缴费便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业内人士指出,已经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新规定的出台,使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最后一个制度缺失被彻底弥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认为。

按照此前公布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我国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60周岁以上居民约1.4亿人,其中农村约1.2亿人,城镇约2000万人,这意味着约2000万城镇老人将享受这一新的福利政策。

保险知识汇总,江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增多


“今年去靖安县,遇到一群已过耄耋之年的农民老乡,他们说新农保政策好哦,缴纳100元,会有130元进入自己账户中。”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章秀平说,“每一分养老保险补贴钱都进到农民腰包里,新农保政策深受农民欢迎,农民们觉得实惠。”

“作为新农保政策的延伸,填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没有覆盖的""真空地带"",江西今年7月1日起开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将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从业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覆盖面更广。”章秀平表示,江西今年年底将实现77个县(市、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覆盖面达到77%,超过国家要求的60%。

章秀平说,江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考虑到政府财政力量不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等因素,试点将结合省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江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按照低门槛、广覆盖的特点推行。

在江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居民均可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到1000元十个档次,每100元一档。缴费年限达到15年,年龄达到60周岁的参保人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分为中央财政支付的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补助和地方财政每年最低30元、最高75元的补贴。地方财政补贴都将纳入居民个人账户中。

据了解,江西城镇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缴纳养老保险费,相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高门槛”、“高标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让广大城镇居民先进养老保险的门,等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铺开以后,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从而达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江西将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乐安、崇仁、黎川等县在开展新农保试点过程中,县政府对农村低保长补对象、计划生育家庭、重点优抚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江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对这些做法进行延续。

保险知识汇总,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黑龙江省实施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与新农保一致,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资金筹集方式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结构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

按黑龙江省相关政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据了解,黑龙江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每个档次间相差1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缴费,至60周岁止。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给予参保人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缴费100-400元,补贴在30元基础上依次递增5元;年缴费500-1000元按50元标准进行补贴;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据介绍,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黑龙江省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黑龙江省政府将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政策还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原则上资助每名参保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每名参保人的累计资助不超过4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城镇尚有82.1万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没有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这部分人的生活主要依靠子女赡养。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将从根本上解决城乡老年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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