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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需要打破现有利益格局

2020-11-05
保险需要规划 新入保险需要懂的知识 保险生活需要规划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社保全国统筹是发展方向。此前已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至于用多长时间实行全国统筹,并没有明确的时间。现在总书记提出要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社保转续办法,令人欣喜。

实施全国社保转续办法,难点在于地方利益格局困扰。近几年,每年春节临近,在珠三角打工准备回家过年的农民工,都会形成一股“退保潮”,有的地区退保率高达95%。

大批农民工退保,所在城市非但不劝阻,反而为其开放绿灯,原因并不复杂,主要是不肯为农民工养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甚至,意在从中牟利。因为农民工虽然把自己缴纳的那部分社保金取走了,但企业为其缴纳的那部分则取不走,被留了下来。因此,这种只考虑自己利益的状况不改变,实行全国社保统筹就会障碍多多。Bx010.CoM

加速社保全国统筹,等到各地条件都成熟了再齐头并进,那会延缓时间,而强制实行,也太冒进。因此,需要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省市区顾全大局,先行一步打破利益格局,为其他省市区树立榜样。

当然,在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加速推进全国社保转续的过程中,国家职能部门应该制定鼓励性政策,包括采取经济补偿办法,鼓励和引导经济发达地区先行一步,减轻一些他们的经济压力。有鼓励性政策做铺垫,先行者增加了勇气,不再顾虑重重,加快全国社保统筹才会排除困扰,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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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一体化:利益体制双梗阻


2007年1月,毗邻上海的浙江省嘉兴市也出台了《上海市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在嘉兴居住期间医疗费用代办报销服务办法(试行)》政策。

按照《办法》规定,能够享受到该政策的是在嘉兴的上海离、退休参保人员,嘉兴政府为这部分人员代办报销。嘉兴社保局表示,在“代办”这个工作中,他们已与上海方面进行了多次艰苦的沟通。

数月后,“社保一体化”这个包含了技术、利益和政策的难题被摆到最高层领导面前。

2007年5月,温家宝总理在上海主持召开了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这个座谈会是迄今为止规格最高的长三角座谈会,会议的召开被普遍认为是为长三角一体化提供了巨大助推力和协调利益的平台。

就在这个会议上,上海医保局和杭州方面探讨了医保卡互通的问题。

利益协调的过程显然是有得有失的。有媒体报道,当时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曾作出表示,“什么时候实现互通现在不知道,但是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王国平的这一表达被普遍认为是对地区利益协调的回应。

而随着国务院的介入协调,政策的“东风”也应该指日可待。从外部环境来看,长三角富庶的经济实力,则是推行政策的良好保证。

“城乡一体化早晚要突破的,”张颢翰说,“成都不是已经试点了吗?长三角地区都比较富裕,趁社保一体化的时机,也正好推进城乡一体化,一起推进有利于降低成本。”

他还建议,要形成必要的利益调节机制而更具体的方法也正在学界酝酿。

在新出炉的“长三角城际社会保险制度一体化研究”中,两位专家章晓懿、龚金鑫建议,可以基于当前长三角城市的市级统筹水平,“在不改变现阶段统筹的基础上,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建立长三角城际社会统筹基金的‘名义账户’制度”,并“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城际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办法。”

保险知识汇总,保障务工者的利益


通过吸引流动务工的外地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是一个鼓励流动务工群体融入社会的途径,不过现阶段其效果仍待观察。因为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成为社区领导者这样的社会参与或者权利诉求,其产生的基础是相关的公共福利和就业保障等经济利益先得到确保,流动人员产生了长期居留的归属感,由此才会产生更高层面的社会参与和更多诉求。

事实上,中国在化解流动人口就业福利公平化的制度改革上,选择了甩开户口建保障和逐步改户口的两条线路。在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的外地人员中,原属农村户籍的流动劳动者的生存,比其他非农户籍的流动务工人员要更困难的原因,在于城乡两套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对接。但目前绝大多数发达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劳动者保障,参保、获保已经和户口登记完全脱钩。各地除了低保仍然在按户口发放,以及新农合和城市医保异地转移续接仍进展缓慢外,影响流动就业人口福利的主要公共保障已经可以跨省市转移,分段计算续接。而往往是农民工流出地或原户籍地省市县的基本社会保障统筹对农业户籍人口有差别政策,尚没有抛开户籍为流动农民工设立各种保障账户来承接社保转移,造成在发达地区务工的农业户籍人口担心无法在工作变动时转移的保障关系,从而增加了流动农民工在就业地选择长期参保而稳定居留的顾虑。

务工者融入社会的前提是保障其利益

此外,据中央政府提出的各地要为在本地就业的各类户籍人员建立保障房的计划,以及一些地区已经在实行的保障房通过摇号申请、不设户籍限制的办法,步步推进后,流动就业者的居住保障也就和户口脱钩了。由于中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仍然有大批农业人口在依靠土地来获得生存保障,现阶段的改革只能集中在把居住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失业保障等等基本保障,以服务于自由流动就业者的原则抛开户籍建设,先为就业者提供平等保障机会,而且这也是现阶段有条件完成的改革。让城乡各种保障跨种类、跨省接续加速推进、在全国落实,并让教育系统预算从按户籍人口拨款走向给所有就业者子女平等拨款,这些项目在十二五期间都能完成的话,流动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在就业地的长期保障和融入当地所需的经济条件,就有了制度保护。长期就业和安居保障带来的归属感,之后会自然促动文化融合和社会参与意识的发展。

推动让就业者的各类保障和户口脱钩的改革线路,并不是说户口改革因此就可以放慢。户口改革讨论的核心,则需要从纠结于城乡户口统一,转移到先让各地城市户口之间步步互相承认,然后才是各类社会保障和户口脱钩后的全面自由接续转移。而现在最困难、也最缺乏的讨论,其实是不同城市之间的就业流动都不能做到放弃户口登记限制、按就业地和居住地登记的问题。户政系统内部曾就有过让城市之间,分批、分阶段互相接受对方户口自由迁徙的讨论。比如,在经济和保障水平基本相仿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之间,以及在广东、浙江等省省内相似经济水平的二线城市之间,再到全国各大省会城市之间或者经济水平相仿的二线城市之间,由中央主导,逐步试点、实验,先在这些不同层次的城市群体间,实现户口自由迁徙登记的互相认可。如果这些同类别城市之间互相认可户口登记的试点进展顺利,就可以解决众多流动人口异地就业遭遇的外地户口矛盾。现在各地实行的人才分类记分而获得户口登记资格的改革办法,是一个过渡办法,但不是长期办法,而且它继续强化了户口携带的出身身份差别。

若干年来,和户口脱钩的社保改革明显走在了户口改革的前面。户口领域的改革纠结于城乡户口问题,迟迟没能在逐步试点、渐进改革的经验模式上,步步取得进展。现在,社会保障领域和户口脱钩的改革成果,已经为户口改革分步改革的试点创新推进打下基础。而各地同等水平城市之间的互相自由迁徙,还需要中央政府层面的推动和统筹。更进一步的不同水平间的城乡户口迁徙,可能也需要中央层面把低保和教育开支纳入中央预算。否则,这一过程仍将是十分困难的。中国要取消户口捆绑的身份制,让不同户籍来源地的就业人口,在一个城市获得完整的市民待遇和公民权利、融入社会参与社会,没有由中央主导的户口自由迁徙和居住地登记制度的改革,最终是不能完全实现的。

现在,在居委会这一自治组织的选举权和户口脱钩,仅仅是一个开始。当各类社会保障和户口脱钩的经济福利建设完成后,流动就业人口的社会参与诉求和管理参与诉求的生长,自然会要求公民权利不再受到现行户口制度束缚。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转续问题急需要解决


近些年来,随着工作变动和居民迁移的增加,社保异地转续难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介绍,“中央最快年内将出台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续办法。”

工作一辈子,退休了,需要一个保障。这是人之常情。社会保险是这个保障中的重要部分。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都有完善的社保体系,确保公民在退休之后衣食病患无忧。社保是社会稳定器,是公民基本经济权利的落实,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本质需要。有保障则无忧虑,无忧虑则消费旺、有发展,从而确保社会进入良性循环。

由于体制原因和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我国社保一直存在“碎片化”问题。在哪里工作,在哪里缴交,在哪里领用。今天看来,这个体制是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其前提假设是人是固定的,没有迁徙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人才流动和人口迁移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极少有人像过去那样在一个地方为一个单位工作一辈子。跨地区、跨省区的因工作而发生的人口流动必然要求建立相应的社保转续机制。

国家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的迫切性,特别是今年年初发生在广东的民工退保高潮,更使这一问题凸显。今年3月份,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将“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其实,就技术层面而言,全国联网已经不是难题,关键是领取养老金的方式,是在最后工作的省份?还是采取其他办法?这牵扯到不同省、市、区之间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比如,一个人先在工资水平较低的内地工作了15年,到广州工作5年,然后在广州退休,由于其前15年缴的数额较少,如果按照广东的工资标准领取养老金,则意味着广东将为其补贴。这样,较为发达的退休所在地财政将背负比较沉重的负担。

当然,作为一项关系全体国民的民生大事,社保转续必须超越狭隘的地方利益羁绊。一方面,要在现有的财政格局下,尽早找到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从这个角度看,首先实现省级统筹,“各省根据相应基数单独核算,最后互不干扰汇入同一账户”,未必不是一个现实选择。另一方面,也应当加快全国统筹的步伐,全国统筹未必一定要以全国各省发展差异完全消失为条件,这样要等上三五十年,未免过于漫长。当前,建立统一的社保“一卡通”条件已经成熟,并能更加便于省级统筹和省际转续。在此基础上,如果中央财政能够早日介入,则随着社保征收“划省为治”体制的打破,最后按实际居住地物价水平和购买力领取,也未尝不是一种办法。

总之,当前的社保转续难题只是整个尚待完善中的社保问题的一个方面,它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体制遗留,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须依靠大胆的体制借鉴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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