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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失业人员医保新政策

2020-11-05
失业保险的知识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规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参保办法】

可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

【转移办法】

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应缴纳的医保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缴纳医保费时,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14个省份建立高龄津贴制度

据新华社电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昨日表示,目前已有14个省份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

目前,我国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1899万。今年以来,民政部继续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计发补贴。目前已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补)贴政策,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省份由去年6个省(区、市)扩大到14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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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宣布,从本月起,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免费享受和在职者完全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费用全免,医疗费报销待遇最多提高了24.6万元之多。

今后,参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预计每年将为此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多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至此,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待遇标准

失业者医疗报销上限大涨

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后,可获得的医疗保险费将提高24.6万元。

此前,失业人员失业期内最多能享受医疗补助1.5万元,患危重病且负担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最多享受5.4万医疗补助金。具体而言,这一政策是失业人员患病后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并非直接把医疗补助发给个人。

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一年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还将获得其他的好处。过去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享受医疗补助期间,是不能累计退休所需的医保25年缴费年限的,而这次本市规定,领金人员失业前、失业中和再就业后的医疗缴费年限均可以累计计算,而且还有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每月打入百余元

按照新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完全无需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所需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不仅如此,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参保费用,按规定计入领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打入相关人员账户的金额至少也有100多元,可支取做医疗费。

失业前后医疗费用可累计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其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

《通知》规定,在同一个自然年内,职工参保者失业后成为领金人员,并再次参加职工医保后,其当年发生的全部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并享受同一门诊起付线。

相关人员失业前的社保卡可继续使用,仍可与在职职工一样持卡就医,免去了垫付和手工报销的麻烦。

■参保办法

失业当月即可参加医保

如果职工失业了,或与存档机构解除了存档关系,本人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办理参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社保所办报销事宜。

要享医保需及时办手续

市人力社保局还提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果领金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领金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则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到市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如果找到单位就业,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释疑·市人社局负责人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办完参保手续前,如何保证空档期报销?

答:从职工失业或与存档机构解除存档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失业人员本人可通过书面申请,到街道社保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补缴期间本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按规定为其进行手工报销。

此举主要是为了解决失业者在办理各种手续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据介绍,由于职工失业后单位为其转档,以及社保部门为其办妥领取失业金和参加医保的手续,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相关人员一旦生病,就会产生医疗费用。新政基本保障了领金人员在这一空档期的医疗保障问题。

同时人社部门也强调,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费用及相关待遇全额赔偿。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和个人存档人员参保有何异同?

答:新政的推出,使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用自己花钱,就能享受更高的医保待遇,而且还能累计退休所需的缴费年限。但是,由于领取失业金者目前还不能缴纳和参加养老保险,对其累计退休所需缴费年限有影响。因此对于本市城镇户籍且无正式工作的人员来说,选择到职介、人才存档和自己缴社保,或者领取失业金和免费参加医保,将各具不同的吸引力。

目前对于本市城镇户籍且无正式工作的人员来说,参加社保主要存在两大选择。一方面失业者可以选择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本市新政使相关人员完全不用缴费就获得医保,而且报销待遇大幅提高,还能累计退休所需的医保25年缴费年限。但是,领取失业金期间,相关人员就不能缴纳和参加本市的养老保险,也无法累计退休所需的养老保险15年缴费年限了。

另一方面,本市城镇户籍且无正式工作的人员,也可以选择将档案存到本市公共职介或人才中心,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完全由自己缴费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样相关人员就能够同时累计退休所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了。由于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的政策,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对越高。

保险知识汇总,港澳台人员在莆参加医保的新政策


记者从莆田市医保中心获悉,该中心今年又推出系列医保惠民惠企政策,其中包括进一步推动城镇个体企业、港澳台驻莆人员参保工作,争取今年新纳50家个体企业、2名港澳台驻莆人员参加医保,以及在一级定点医院建立农民工急诊绿色通道等新举措。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张峰介绍,该中心是首次推出港澳台人员可在莆参加医保的新政,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将更多的港澳台人员纳入医保保障范围。

仍将允许企业分期缴费

张峰介绍说,该中心去年就推出了若干条医保新举措,这些举措今年仍将继续执行。他说,莆田的参保企业可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员工队伍构成情况,自由选择缴费方式,有3种,其中包括“统账结合”医保,企业缴纳7.3%(含大病统筹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纳2%;“大病统筹”医保,由用人单位缴纳4.5%,职工个人不缴费,只保障职工大病发生的医疗费,不建个人账户;“农民工大病统筹”医保,由用人单位缴纳1%~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用于保障农民工大病医疗需求,不建个人账户。

“医保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医保基金按月、季、半年、全年缴费征收信息系统,供企业自主选择。”张峰解释称,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让医保基金缴纳时间与企业的资金回笼时间相吻合,起到减轻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的作用。张峰介绍说,今年,莆田医保中心仍将允许企业分期缴费,对按期缴纳医保基金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与医保中心签订分期缴费协议,允许企业原应按期一次性缴纳的医保基金,可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状况及淡、旺季的收入情况,按期分批缴纳。

推出异地医保漫游卡

目前,莆田市医保中心已出台政策,放宽参保人员市外省内转院治疗的条件,简化转院审批手续,方便企业职工就医。离休老干部和厅级干部已成为首批享受办理异地医保漫游卡的人群,他们只要在市医保中心登记,并办理异地医保漫游卡后,就可以在福建任何地市医保联网医院刷卡看病。今年之内,医保中心还将为其他普通参保人员简化办理异地医保漫游卡的开通手续。张峰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就将全面展开,为了让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更方便企业、职工办理医保,中心将新增人员和设备。

三方商定缴费方式自动扣缴医保费

“今年内,医保中心将探索更多方便企业、个人的缴费方式。”张峰告诉记者,医保中心拟组织开户银行、参保企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签订三方委托收款协议,按三方商定的缴费方式自动扣缴应缴医保费,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缴费。张峰介绍说,医保中心今年还将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应按不同年龄段一次性预缴3000~20000元不等的风险保证金政策;取消企业改制时5年内退休人员预留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简化困难企业准入制度,参保企业因经营困难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企业财务状况、工资发放情况,报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按照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保险知识汇总,深圳少儿医保新政策


深圳晚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政府频频为市民大派利是的时候,又一利好消息传来:我市少儿医保从本月起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在参保家庭或个人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将获大幅度提高。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已于2007年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但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与其他居民相比,少儿医保待遇较低。而纳入住院医保后,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少儿参保缴费标准按目前的缴费基数来计全年为374元,其中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0元,少儿个人需缴费174元,较以往增加99元。虽然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但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也会大大增加。主要有: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此外,参保少儿就医转诊更为便利。目前少儿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太多,只有58家,对参保人就医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大病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市有905家,数量和可选性远大于少儿医保。另外目前少儿医保参保人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纳入住院医疗保险后自行转诊的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

少儿医保纳入住院医保范畴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易于与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未成年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成年后可自动转入相应的医疗保险形式,不存在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也不用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参保少儿也须与成人一样,须绑定社康中心进行首诊。但考虑到少儿病情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特规定14周岁以下的少儿可选择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门诊就医。

另据介绍,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保的适用人群是: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少儿不再参加住院医保。此外,无法提供本市计生证明的少儿也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但这部分人不能享受财政补贴,其医疗保险费需要全部由其个人或家庭缴纳。

保险知识汇总,哈尔滨职工医保新政策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鼓励各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即日起,我市134万流动人口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20万元的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根据我市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市将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根据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可达到75%以上。

参保人员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肝移植手术费用和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给付标准参照肾移植给付标准执行。流动就业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疾病住院的,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我市还将以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流动人口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还将拓宽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渠道,向社区(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市场延伸,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汇总,我国农民的医保新政策


我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几年来,230万农民报销医药费6300多万元,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90%从中受益。

据了解,我市农村约有50%以上农民生病不住院,其中家庭贫困原因占了82%,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我市渝北区、黔江区、江津市、铜梁县、巫溪县、忠县、荣昌县展开,一个农民每年只需交纳10元钱,加上财政补助的20元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他们看病后就可从基金中报销医疗费用。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我市将再新增万州、涪陵、长寿、巴南、梁平、璧山、奉节、武隆、石柱9个区县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缴纳金额标准不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在原数额上增加15元。

此外,明年对参加农民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补偿比例都有一定程度提高,初定的住院费用补偿金额变为9000~12000元,各试点区县可根据自身实际作小范围(10%~15%)调整。

保险知识汇总,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新政策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上调,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284.32元,医疗保险每月缴费143.06元(含大额医疗保险7元/月)。

调整后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分三档: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84.32元;第二档次月缴费金额为379.08元;第三档次月缴费金额为473.86元。

下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采取自动对应靠档的方式核定。本月,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251.36元,下月起对应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26元,靠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94元的,靠第三档。

对自动对应靠档有异议的,可在本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邮政储蓄缴费存折,前往各辖区邮政储蓄网点办理申报手续。

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医疗保险费为143.06元;退休人员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13606.5元。

根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基数,为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随着该市平均工资的上涨,社保费也相应上调。

苏州医保新政策及解读


新的医保年度中我市医保政策将作哪些调整?

1.增加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市区退休参保人员的年度个人帐户金额调整增加50元,即:70周岁以下每人每年50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每人每年55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年900元。同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中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医疗待遇,其中国家级劳模每人每年增加400元,省级劳模每人每年增加200元。

2.扩大抗排异药物治疗范围。门诊抗排异药物治疗从肾、肝移植扩大到其他器官移植,以减轻骨髓等器官移植病人的医疗负担。

3.取消精神病人在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病的起付标准。凡在本市广济医院、普济医院、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住院费用不再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金额,而是直接按照住院分段结付的办法划《社会保险 卡》(以下简称IC卡)结付。

4.调整人工组织器官的报销比例。国产人工组织器官的结付标准调整为100%(现为80%),合资企业产人工组织器官的结付标准调整为80%(现为70%),进口人工组织器官的结付标准调整为50%(现为60%)。

5.将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列入医保基金结付范围。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接种乙肝疫苗时,可以直接划IC卡结付。

6. 提高了门诊特定项目中大病患者的医疗待遇。修订门诊特定项目管理办法,对门诊特定项目中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取消其1000元的起付标准;将重症尿毒症透析患者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的药物增加入补助范围,以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费用负担。

新政策解读

一、增加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增加50元,按年龄段分别确定为:70周岁以下由1000元提高到105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1200元提高到125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450元提高到1500元。

政策解读:我市市区自2000年11月正式实施职工医疗保险以来,已连续多年增加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由最初的350元/400元(70周岁以下/以上)提升至今年的1050/1250元,减轻了退休人员门诊就医的个人负担,体现了我市医保政策“向老年人倾斜”的基本方针。

值得注意的是,门诊个人账户只是医疗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供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就医、购买药品使用。参保人员住院的,另行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二、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职工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分别提高为: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

政策解读: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是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主要用于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助。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自负600元/400元(在职/退休,以下同)后,由地方补充医保统筹基金在3500元/4000元以内按60%/70%的标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补助;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补助比例可分别提高20%(即达到80%/90%)。符合地方补充待遇享受条件的,在划卡结算时会自动计算,无需办理申请手续。由于各项医保待遇的享受均以医保卡上的个人医疗费用记录为准,因此即使个人账户余额用完,也请持医保证卡就医,以便正确记录各项费用累计情况,保证各项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同时地方补充只能在B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使用,建议参保职工在就医购药前先向定点单位了解其资质情况。

失业保险基金,贵阳失业保险支持稳岗新政策


昨日,贵阳市人社局发布,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失业风险,该局日前与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生态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对扩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实施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规定,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规定为四类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企业在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末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贵阳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通知明确,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此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年底。

目前,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持续接待相关企业咨询和申请,申请补贴的企业也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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