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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试点,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京闭幕

2020-11-03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8月19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德江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19日在北京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德江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新农保试点的重大决策,严格遵循基本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bX010.COM

张德江指出,开展新农保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惠农政策,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领会、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建立新农保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新农保试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张德江强调,开展新农保试点,要正确把握和严格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新农保基金安全,绝不允许挤占挪用。各省(区、市)要科学选择不同类型的试点,使试点县(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在全国逐步推广探索经验、奠定基础。

张德江要求,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试点顺利实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政策落实,督促资金到位,及时解决试点问题,及时掌握试点进度。要加强舆论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新农保试点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使广大农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自愿踊跃参加新农保。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分别在会上作了说明,江苏、广东、四川、陕西四省负责同志发了言。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延伸阅读

新农保,财政部解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补助政策


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今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并明确了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助政策。就新农保财政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新农保基金管理等问题,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负责人。

实施新农保财政补助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财政部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指导意见》,新农保由政府对参保农民缴费给予补贴,并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这是新农保与老农保的最大不同。表明国家将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重要责任,并把新农保作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步骤。为此,无论是发达地区的农民,还是欠发地区的农民,都将被吸引并参加到新农保制度之中,从而建立起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广大农民发出政府将对他们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并为他们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的信号,有利于解除农村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消费、积极消费。这对于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要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因此,支持新农保制度建设,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广大农民的福祉,财政部门责无旁贷。

财政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支持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中央和地方都将加大投入力度。对新农保既补“入口”,又补“出口”。所谓“补入口”,就是在农民参保缴费环节给予财政补助;所谓“补出口”,就是在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支付环节给予财政补助。

(一)中央财政补助政策。

新农保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攻坚战,今后会成为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之一。为了确保试点成功并能顺利推进,中央财政加大了补助力度。中央财政主要负责“补出口”,即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补助基数每人每月55元,即每年660元。这是目前的补助水平,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应当说,此项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其力度是财政支出补助政策中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农保工作的重视,对各地工作的支持,对广大农民的关怀。

(二)地方财政补助政策。

地方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分“补入口”和“补出口”两部分:

1、“补入口”。为激励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指导意见》规定,地方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具体讲,主要有三项政策:一是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至少补30元。举例来说,农村居民个人每年缴费200元,地方财政每年负责补助至少30元,都计入其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是否高于30元,高多少,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二是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多缴费,地方财政按照“多缴多补”的原则,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确定。三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财政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这部分保险费也将计入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具体办法也由地方政府确定。这样规定,较好地体现了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明确了基本要求和主要政策,又给予了各地结合实际和财力状况制定具体办法的较大空间,可以有效地解决试点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政府财力水平差异较大的矛盾,从制度设计上确保新农保试点能够取得好的成效。

2、“补出口”。具体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国务院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东部地区需要安排50%的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因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则毋须再安排补助资金。第二种情况是,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存在差异,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第三种情况是,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长期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对缴费超过一定年限的,地方政府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政策由地方政府确定。

新农保基金管理

财政部负责人介绍说,在制定《指导意见》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同志反复强调,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新农保基金的安全,防止挤占挪用。为此,《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应当说,这是新农保与老农保在基金管理方面的一个主要区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各级政府补贴都要作为新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养老金待遇均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同时,为保障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农保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经费支出标准合理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提取。为切实加强基金管理,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在此之前,试点地区要按照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财政部负责人最后指出,为保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展开,落实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非常关键。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新农保补助资金作为财政支出的一项重点加以保证,并及时分配,及时到位。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央财政新农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印发各地。同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抓紧制定本地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规范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申请拨付程序和使用管理工作,防止虚报冒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农保试点,新疆今年全面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部门正在做新农保工作全覆盖的准备,希望能争取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将自治区其余36个试点县(市、区)全部纳入2011年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3月7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介绍,自治区先后分两批共56个县(市)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已覆盖全疆92个县(市、区)的61%。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区共有357.93万人参保,参保率达85%。有58.03万60岁以上老年农民领取了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2.73亿元。为使更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到这一利农惠民政策,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今年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给出了具体的目标,力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扩大到80%以上县(市)。而自治区人社部门已在做新农保工作全覆盖的准备,各地将加快工作机构和经办队伍建设,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狠抓资金保障和参保率提高,确保发放率达到100%。希望通过扎实做好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以争取得到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支持,将其余36个试点县(市、区)全部纳入2011年国家试点。(完)(责任编辑:马敏)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长沙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红网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李柯夫)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昨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沈光说,长沙将在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其未来发展路径预计将遵循“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三方管理机制,这意味着,政府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部分“买单”。

沈光介绍说,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这种基本是个人缴费的“储蓄式”农保,对农民的保障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覆盖面极窄。

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探索适度保障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已经有北京、江苏等地率先启动了这种利用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北京去年年初就开始,参保农民除原来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新增加了一项基础养老金,仅这一项每人每月就可多得280元,今后农民可以领取的养老金达到人均近400元。

根据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设想,长沙将按照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建立“低费率、广覆盖、能接续、可持续”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相关县区率先进行试点。目前,相关具体政策仍在抓紧制订之中。

与过去相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在何处?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关键新在增加了政府投入,提出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明确了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

沈光认为,如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能够顺利推进,对于启动内需刺激消费都将是一件大好事。在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之后,可以大力发展农村的老年服务设施,譬如养老院和在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老人服务。老人可以用政府提供的费用购买养老机构和社区的公共服务。同时还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养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农村人口达8亿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关系到农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必须放在头等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确保我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推进,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必须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方方面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应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同时要大力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目前农民收入偏低,城乡有一定差距,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33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方面基本缺位的现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政府不仅要给予保险金政策方面的优惠,还需要给予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经济补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2.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农村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来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非均衡战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非均衡保障制度。首先,分地区推进。在贫困型农村,养老保险必须通过政府的非纳费型社会救助养老金来进行,建立起以生活救济和生活资助为主的救济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温饱型农村,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应为这些地区的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富裕型农村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和大城市的近郊,其农民收入水平高,思想观念新,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比较高,这类地区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试点。其次,分人群实施。在同一地区内部,由于其人群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方式、保障水平和需求是不同的,针对这一点,必须分批推进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险。

??3.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了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建议在目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同时,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的运营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

??4.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转换、衔接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项原则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转换、衔接。一是要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详细转换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衔接的操作办法,解决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完善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把农村居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都予以体现。《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十七条“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转移、衔接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转换、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5.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基金的保值增值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而目前我国又缺乏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当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运作回报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回报率时,基金管理公司先以自有资金弥补差额,弥补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最终弥补。当基金公司破产时,投保人的最低养老金应由政府承担最终“兜底”担保。

保险知识汇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试点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开始试点,最低发放标准不会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而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期还会不断提高。”2月12日,首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专题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郭建军在谈到今年中央支农新政时表示。

他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大方向是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成熟的农民养老制度,“这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从初具规模到最后成型,可能需要几十年时间。”

“强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明确了政府直接分担农民养老保险的责任,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设计之中,目标是确保满足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但政府分担责任的大小与分担方式、财务模式、监管与经办方式以及缴费与待遇标准等,还需进一步讨论并具体化。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央做出决策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执行部门正抓紧起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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