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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医疗保险,量身定做购买医疗保险 五个方面必需注意

2020-11-03
社会保险五年规划 关于保险方面的知识 五年保险规划

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现状,人们发现即使有社保,每次大病小情,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而商业医疗险,既可缓解了求医者的经济负担,又可为家庭健康解除了后顾之忧,因而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但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其所购买医疗保险并非“量身定做”,甚至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都是稀里糊涂的,如此,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那么如何才能清清楚楚的购买医疗保险?消费者需要关注以下注意事项: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一:了解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投保人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不适合投保。另外,一般来说,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二:应该如实告知义务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投保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三:应该知晓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目前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四:了解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五:注意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不可能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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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商业养老保险 购买需量身定做


健康与养老是百姓关心的话题,也是当下最大、最理性的寿险需求。现在基本养老不能满足晚年生活的需要了,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正成为人们首选的养老保障方式。提早规划养老保险,做好养老保障,面对市场上商业养老保险很多种,我们应该作何选择?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越来越近,今后的社会将呈现出"三高一低"的特点。三高是:今后的社会必然是人均寿命越来越长。还有就是老年人比率越来越高,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而随着人民收入的越来越多,投资渠道的越来越广,银行存款利率将持续维持较低的水平。

养老保险规划未来

商业养老保险都是以年金的形式来体现,年金是一系列的保险金或储蓄金的定期支付方式,普通的年金保险不一定都能完全实现养老保障的目的,如大多数分红两全保险或年金产品,保单生效后在被保险人生存每隔3年至5年返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额(生存金)的产品。它体现了年金的特点,但不是纯粹的养老产品,这从产品的名称上基本上可以得到初步判断,大多数寿险产品名称中不包括“养老”二字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或终身保险可能不是完全意义的养老功能产品。对于养老保险需求的投保人,一定要重点关注养老产品的条款,其保险责任中关于年金的领取的起始年龄为被保险人40、45、50、55和60周岁等等。必须明确的是,大多数寿险保障性产品,如重大疾病、定期或终身寿险是帮助客户迅速建立起一笔防范人身疾病和身故风险的保险金,而养老年金保险却是帮助客户长期、系统,并有计划地积累起一笔未来生活的养老费用。因此,对于那些投保后迅速定期返还的年金产品或终身寿险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养老保险的需要。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年金的给付方式非常重要,市民在选购时,就应格外留意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期间”、“保证领取年限”等直接决定年金给付的因素。

条款: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分红型的养老保险和万能寿险等新型产品。这些产品理论上比较合理和先进。在这些产品中,设定固定的保底的回报率或者收益,而真正的回报或者收益则与当时的利率水平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基本都属于利率敏感型的产品。

这些产品的好处就是:收益与当时的利率和公司业绩挂钩,因此理论上应该可以回避或者部分回避通货膨胀对养老金的威胁,使养老金相对保值甚至增值。让人担心的是:投保人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保险公司。否则即使有国家的监控和保护,也有可能因该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好而使自己受到损失。因此关键的是要挑选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来购买该类产品。

但是不管如何,不管你购买什么样的养老保险产品,实际上养老保险产品一定要符合安全第一,兼顾收益,确定给付和利率敏感性等特点,才能为您建立起可靠的养老金保障来源。

保险知识,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需注意四个重要条款


当前,消费者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较多,又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为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应留意以下四个重要条款。

一是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一定要看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比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二是免赔条款。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一般会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但是,住院医疗保险属于补偿性保险,而补偿性保险是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且补偿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为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一个免赔额,即如果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如果医疗费超出免赔额,保险公司将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

三是投保犹豫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后,消费者如果后悔,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退保,但后悔有时间期限,一般为10天,这就是投保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外,要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因此,消费者可以利用投保犹豫期,仔细研读保单,做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

四是如实陈述。被保险人在签订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作出是否接受投保或以什么条件接受投保的决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不履行忠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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