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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没出险并不等于白交钱

2020-11-02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人寿保险和佛也有相似之处,既能帮助自己,也能帮助别人...不同的结果,只因为当初正确的选择

河北张家口黄女士:我总感觉买了意外险,如果没出什么事就像是白交钱。

答:像意外险这类的“消费型保险”因为没有储蓄功能,更没有投资收益,不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尤其是中国人。中国人普遍重投资轻保障,对于消费型保险产品,很多人抱着投出去的钱如果没出事,就再也拿不回来了的心理,在买这类保险时总是心有不甘。

其实,很多人对保险的价值和意义并不了解。保险是什么?是保障,是按大数法则分摊风险。由于人的一生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未知的、不可预料的风险,意外事件一旦发生经常会引起经济上的损失。保险作为风险转移方法之一,通过它,人们可以把不能自行承担的集中风险转嫁给保险人,花较少的保费换取对巨额风险的经济保障,使保险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一种屏障。

就保险的产品种类来讲,保险既有消费型的,也有储蓄型的。然而消费型险种投入相对较小,最能体现“以小搏大”的保险本质。人们在购买消费型保险以后,得到的是某一特定阶段特定金额的保障,如果平安无事,自然就消费掉了。但在大数法则的现实面前,肯定会有遇到风险的人获得赔偿,他得到的超过他所交保险费的部分其实是其他人为他凑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买消费型保险就好比慈善募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如果我们把保险真真正正看成是一种保障,而不是纯粹的投资、赚钱工具,就没有所谓的划算不划算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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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行 旅行责任险并不等于意外险


越来越多人的热衷于外出旅游,旅行途中的安全问题也受到了更多的重视。旅行保险成为了很多人不可或缺的选择,然而人们对于旅游保险知识的缺乏,遇到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那么旅行责任险,你了解多少?

对旅游保险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旅行社买了责任险或者获赠旅游险。“报团”出游时,很多消费者认为只要有了责任险,就可以万事无忧了。

事实上,旅游责任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旅行社,不保证游客在旅行过程当中的意外事故,并不能替代旅游意外险。有些旅行社在推销旅游产品时会以“旅游送保险”招揽客户,这种情况下,务必看清楚旅行社送的究竟是责任险还是意外险。

误区二选择旅游保险只看保费的多少。旅游保险种类、价格多样,游客投保旅游保险时,要根据出游的方式,按自己的旅游行程和目的地情况,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打造的保单,并非单纯看价格和保额高低。

误区三意外险并非什么都赔。有些旅游意外险虽然很便宜,但对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客户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留意保险的免责条款。

误区四出险后能全额赔偿。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旅行社责任险不能替代旅游意外险

保险专家指出,旅行社责任险是指由于旅行社的责任导致的保险事故,对于旅游者因个人外出造成的意外事故、医疗费用支出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旅行社责任险在发生下列情形才给予赔付,如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一种法定强制保险,是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其主体在旅行社本身,保障的是旅行社而不是旅客,一旦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起到了既能对游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保障游客权益,而又使旅行社的责任风险得以转嫁的双重作用

旅游意外险则是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该保险一般是由旅行社推荐、游客自主决定是否购买的保险。该险种保障的是旅客而不是旅行社。

因此,保险专家介绍,旅行社责任险与旅游者个人保险的投保人分别为旅行社和旅游者,前者保障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而后者保障的是个人的各种风险,是前者无法取代的。所以在旅行社责任险的基础上投保旅游意外险,能够合理有效地将更多的风险进行转移,使旅行社本身的损失降至最低。

专家还提醒,旅游者应该改变观念,主动了解保险知识维护自身权益。投保之后要妥善保管保单。出游时,随身携带保单编号以及24小时旅游援助电话。

当发生意外情况时,旅游者应第一时间应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取得联系,以通过自己的“报案”得到及时救助,并通过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了解理赔需要的材料。比如因意外而在外就医,必须保管好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的原始收据以及意外事故证明书等材料,这是回国后找相关保险公司“报销”的依据。

给自己在旅行过程中一份安全保障,旅行保险必不可少,专家再次提醒大家,但旅行责任险和旅行意外险并不等同,一定要谨慎考虑。

保险知识,拥有社保不等于不要商业保险


首先,社会保险只是对参保本人给予医疗及退休后的最基本生活保障,不对参保者本人以外的责任或负担承担保障或补偿.即社保是不保意外伤害,以及由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的,而意外事故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是无处不在的。这就需要商业保障来提供保障。

其次,社保的大病保险属于报销型(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人患了大病,自己先要拿出钱来垫付,最后再根据发票病历按比例报销。还有养病期间没有收入来源以及后期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的费用,都是社保不会解决的高额支出。

商业保险的大病一般属于提前给付型,简单说就是根据保额赔,比如一个人购买了25万额度的商业大病保险,如果患了大病,保险公司就根据当时购买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赔付,买了25万就赔25万(不是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赔付只需要医生诊断证明书和病例等资料就可以了,这样患者就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而不是面临四处筹钱的困境。

再次,社保参保人在参保期间身故,社保是不会有身故赔付金的,也就是说参保人所交的养老费用基本等于无偿捐献,更重要的一点是参保人的家人,孩子,父母的生活将会由于失去经济来源而陷入困境。如果购买了足够的寿险的话,就算是才缴费一年,保险公司也会按您当初购买的保额赔付给你的家人,您的家人的生活,学习将会得到保证。所以说购买足够的寿险就是对家人的爱,责任的体现。

最后,就是退休以后,社保只能发放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费用,这笔钱想保持以往的高品质生活显然是不够的,如果想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幸福美满,显然还需要另外的补充,单纯的银行储蓄增值太慢,投资股票是一种手段,但有可能亏损,这就需要从年轻时候强制储蓄,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到年老时按时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作为社保的补充。

另外如果是自由职业者自己购买社保的话,需要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而只有部分进入个人养老帐户(还有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而出现较早身故,或领取养老金不久身故时,退回的将是个人养老帐户部分,另一部分则进入了养老基金,这样来说有一定的“不合算”风险。

以上这种个人独立缴费的情况,更需要配合购买一份商业终身寿险,这样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商业寿险得到一大笔补偿,如果健康长寿,也有一笔丰厚的养老金,这样无论什么情况都是“赢家”。

假如说社保是我们冬天里的一件线衣温暖贴身,那么商业保险就像是穿在线衣外面的风衣外套,有了外套无论刮大风下大雪都不怕。您是要线衣还是要外套呢,当然是两者都要。

不计免赔 不等于全额赔偿


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发生率的不断上升,关于保险理赔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有关不计免赔险的理赔纠纷也越来越成为车主和保险公司所争议的焦点。有的车主认为,我买了不计免赔险,就不需要承担30%的损失了,为什么保险公司没有做到全额理赔。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不计免赔,车主有哪些方面需要了解呢?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有关“不计免赔”的小常识。

1.找不到第三者绝对免赔率30%

王先生最近乔迁新居,由于小区内车位十分紧张,他只好每晚将车停在小区外的过道,可没过几天,他就发现爱车身上赫然有几道划痕。这是谁干的呢?四下没人,没有目击者,小区内也没有摄像头,王先生只好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询问了刘先生事件经过后,答应赔偿他7成的损失,王先生需要自己承担30%的费用。根据保险条款:发生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找不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因此,提醒车主,尽量将车停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设施的地方,这样可以保障汽车的安全,也方便寻找肇事者。

2.超出投保约定增加免赔率10%

车主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人或其他内容做约定,如果超出了约定内容,则会增加免赔率。比如,如果投保时指定了驾驶人,而发生事故时并不是指定驾驶人在开车,增加免赔率10%;如果投保时约定了行驶区域,但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3.全车被盗抢绝对免赔率20%

车辆被窃,但车辆并未按规定停放在可以停车的地点,即使该车已经上了盗抢险,也不能获得全额赔付。按照保险条款:车辆全车被盗抢,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另外,车主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4.汽车自燃损失绝对免赔率15%

附加险“自燃险”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保险人在附加保险金额内,按出险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综上所述,您是否了解了不计免赔与全额赔偿的差异?了解不计免赔的含义以及它所包含的范围,将会更有利于车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

保险知识,不计免赔不等于全额赔付


“我买了不计免赔险,为什么还要承担30%的损失?”近来,有关不计免赔险的理赔纠纷成为车主和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对于不计免赔险,车主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呢?下面,车险专家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有关“不计免赔”的小知识。

找不到第三者

绝对免赔率30%

刘先生最近乔迁新居,由于小区车位紧张,他只好每晚将车停在小区外的路边,可没过几天就发现车身上赫然有几道划痕。肇事者是谁呢?四下没人,也没有摄像头,刘先生只好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询问了刘先生事件经过后,答应赔7成的损失,刘先生需要自己承担30%的费用。根据保险条款:发生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找不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因此,专家提醒车主,尽量将车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这样可以保障汽车的安全。

超出投保约定

增加免赔率10%

车主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人或其他内容做约定,如果超出了约定内容,则会增加免赔率。比如,如果投保时指定了驾驶人,而发生事故时并不是指定驾驶人在开车,增加免赔率10%;如果投保时约定了行驶区域,但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全车被盗抢

绝对免赔率20%

车辆被窃,但车辆并未按规定停放在可以停车的地点,即使该车已经上了盗抢险,也不能获得全额赔付。按照保险条款:车辆全车被盗抢,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另外,车主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汽车自燃损失

绝对免赔率15%

附加险“自燃险”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保险人在附加保险金额内,按出险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保险知识,买保险 交钱没出收


s女士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级主管,打算下半年举行婚礼,她和丈夫打算婚后各自购买总共近100万元保额的养老、医疗、重大疾病等保险产品,以分散今后家庭生活的风险。

夫妇俩拥有持久的缴费能力,是保险公司喜欢的客户。

保险公司得知:s女士由于心脏原因曾晕厥过,医生诊断心脏及心血管有小异常,无大碍,需静养,但不需要特别治疗。

s女士前后向四五家寿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得到同样回复:不能接受她就重大疾病、寿险等的投保申请,仅接受意外险和无保额的养老年金投保,并在疾病医疗保险中,对心脏及其并发症作了排除。s女士惊诧不已,她以为只要愿意支付保费,就可买到保险,不想却碰了壁。

保险公司为什么拒绝s女士的投保申请?有钱竟然还无法投保?

平安保险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时,有比理赔更严格的规定。投保人支付能力对投保金额、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影响较大;而寿险和健康险,对身体状况要求严格。医院角度是疾病的治愈,对目前生活没有影响即可;而保险公司考虑的是该疾病对未来可能影响的程度有多深,损失有多大。

保险对不同的投保申请有不同的接受标准:优惠费率、加收风险费、对某些状况作出除外后接受投保,及拒绝接受投保。

不少人在出状况时想到了保险,这时往往有钱也已经买不到需要的保障了。

投保需看清保险合同用词 “终止”不等于“中止”_保险知识


近年来,虽说保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庭,还是有不少保险消费者因为分不清保险合同的“终止”与“中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发现投保方有违法或违约行为。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时交纳保费,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如人身保险合同中止后,被保险人想重新获得保险保障,有两种方式可选,一种是终止原合同,重新投保。另一种是在合同效力中止的两年内申请复效,并补交中止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在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合同效力即可恢复。

 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您,如果终止原合同重新投保,保险期限将从订立新合同时开始,并按您当前年龄重新计算保费,费用会略高于原合同。而申请复效的话,复效时保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缺点是中止期间连续计算在保险期限内,等于缩短保险期限,且不能获得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障。业内人士建议,若是年纪较轻的投保人,可以采取终止原合同,订立新合同的方法,因为年轻,重新投保也增加不了多少保费,保险期限却可重新开始。若投保人年龄较大,重新投保可能比原合同保费高得多,或者因已超过保险人可以承保的年龄而不能再次投保,因此,还是采取申请复效的方法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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