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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不同类型家庭如何养老

2020-10-22
养老保险如何规划 不同年龄如何规划保险 保险养老规划理念

近日,“以房养老”话题被坊间炒作得沸沸扬扬,多数老人以“情感上不接受、不适用于实际情况”为由大加贬斥。实际上,“养老”与“理财”一样,基础原则都应是“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房产也好,国债、黄金也罢,都应讲究多元配置,希望达到成功“养老”的目标。

而对比发现,“出租房养老”比纯粹的“倒按揭养老”更适用于目前城市老人的实际情况。

三种理财方案

1.多元配置:31万元流动资产年化收益率超4%

该类家庭可以采取稳健理财的方式,多元投资养老,用投资收益补充退休金的不足部分。本方案可主要选择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与黄金等属于风险较小、可期待收益率中等的产品。货币基金充当家庭“应急准备金”,配置比例应高于中年、年轻家庭的一倍,4万~5万元为适宜,以应对“突然住院”等急事;平时退休金的结余部分,也可直接在银行卡上购买成货币基金,增加收益率。

按照表格组合,该类家庭的31万元流动资产(10万元的黄金除外),获得4%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并非难事,有效跑赢了名义通货膨胀率;年利息至少为1.24万元,每月增加1000元的收入,生活更加游刃有余。

弊端提示:难抗通胀,流动资产还有贬值的风险。

2.以房养老:“倒按揭”未必划算

在70~75岁之间,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倒按揭”给银行,按照六成抵押、基准利率扣除还款利息粗略估算,每月可以领取1~1.2万元左右的按揭养老金,不过,不同银行的产品设计可能会带来养老金的差异较大。这笔钱,可使林老师老两口的生活得到质的飞跃。余下的资金仍可以继续投资,增加偏股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入,取得更多的理财收益。等待10年的期限到期之后,如果两人依然健在,可以有两个选择:1.用流动资金偿还房产“倒按揭”利息,房产依然归自己;2.房产归银行,二老再购买或租赁新住宅住宿。

弊端提示:没有把房产留给女儿,女儿或有怨言;房产“倒按揭”之后获得的收入只有“按揭买房”付出额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未必划算。

3.退休金养老:抗通胀弱

按照广州目前的生活水平,两位老人的退休金总计5800元,解决温饱是没有问题的。此做法的好处在于:简单明了不费事,并且还可以有效规避投资市场的风险。但如果原来单位的医疗保险并不健全,生活质量较退休前会大打折扣。弊端提示:抗通胀能力弱。

其他类型家庭

2位老人退休金较低之家:优先考虑“出租房养老”

老林师傅也是广州户籍,家住荔湾区一套价值280万元的住宅,即将在年末退休。退休金预计只有1800元。而太太户籍不在广州,只能在农村领取每月150元的保险补助。家庭目前还有22万元的流动资产。

此类家庭“以房养老”必要性较强。林师傅一旦退休,收入骤减,两位老人的生活将捉襟见肘。“以房养老”的方式可以有两条:优先选择出租房产方案,两口子彻底搬到儿子家去住,或在儿子家旁边租赁面积较小的住宅居住,方便照顾孙子,而将自己荔湾区面积较大的房产出租,月租金收入应在3500元以上,可以有效补充养老。假如考虑“按揭以房养老”,则须规避家庭矛盾。

而对于单身或孤寡老人、有退休金家庭,则建议“以房养老”,同时可关注保险产品。由于收入有限,“以房养老”的必要性更强,建议优先选择“按揭以房养老”,但由于目前的产品只有10年期限,具体购买时间可以推迟到70岁之后。70岁之前,也可以采取林师傅的做法,租小房自住,同时出租大房,赚取1000~2000元的房租差额,补贴日用。

时间:退休前10年时开始准备为宜。

产品选择:养老理财:普通家庭需要配置以下四类产品:货币基金(流动性强,方便应急),国债或偏债基金(稳健理财,提高收益率),实物黄金(长线保值,对抗货币信用风险),保险(除了普通的养老保险,还应配置医疗、疾病类保险)。其中,国债类产品与黄金的总体比例,应在家庭流动资产中占比在二分之一以上。

另外,家庭也需要常备3000~5000元的活期存款或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警惕可变因素:1.随着时间转换,投资产品收益率也会发生较大变化,比如前两年偏债基金收益较好,今年却不尽如人意。老年人需要多看报纸新闻,灵活理财。建议每隔半年整理一次理财产品,优胜劣汰。2.而今步入中年或接近中年的人士,需要考虑自己“养老”时的房产价格暴跌风险。因为中国内地的城市化进程不可能无休无止,独生子女政策势必导致某一日房产供给过剩的局面。“以房养老”问题涉及复杂多变因素,需要高瞻远瞩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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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产品难产?


导读: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今年我国要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前,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曾多次表示要于今年1月推出“以房养老”产品,但至今尚未推出。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或银行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后,“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曾多次表示将于今年1月推出新产品。

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要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业服务,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是保监会对曾备受舆论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的最新表态。不过,此次会议上尚未列出“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具体时间表。

去年11月,最早宣布将推“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课题组,并已于去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但原定于本月发布的产品将延迟推出。据悉,幸福人寿已经基本完成了产品的设计研发与模型测算工作,该款产品将针对65岁以上老人,具体的方式可以采用产权增名或抵押,投保老人可一直住在房子里,老人过世之后,保险公司方可处置房屋。

此前,包括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参与保监会于去年底组织的内部会议,但这些公司的产品也迟迟未出。

以房养老,“以房养老”的国外模式


导读:“以房养老”的概念源自于国外,我国引入后,因国情有异,与国外的模式大有不同。究竟有什么不同呢?本篇文章为您详解“以房养老”的国外模式。

一、美国:“家园共享”结伴养老

许多美国的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为养老买房子,将富余部分出租。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还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种形式: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做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对于那些在意老迈亲人独居的迁居者来说,一项叫“家庭共享”的社区倡议可能帮助他们得到慰藉。芝加哥老龄化办公室在早些年就推出了“家园共享”计划:将60岁及以上,年龄段相仿,又有兴趣共享一个家的个人以合得来为前提进行甄选和配对。由四个社会服务机构合作此项目,计划在第一年里配对成功30对。发言人米切尔认为:尤其是针对人群当中的老年阶层,这不失为一个既能建立友谊又能减少家庭开支的好办法。

二、日本:“黄金”社区养老

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其“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作为还债的资金。

1989年,日本政府制定《高龄者保健福利推进十年战略》,即著名的“黄金计划”。该计划要求各地方政府积极建设与完善与老人相关的各种设施。以此为契机,各种老年公寓、老人活动室、老人医院更多的开始出现。

1994年黄金计划被重新修订,更名为“新黄金计划”,完善了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扩大了家庭服务员队伍,新设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及特别看护的短时服务设施、日间服务中心等,提供各种日间服务(包括饮食和体育锻炼)。

三、英国:异地养老

英国有不少老年人把自己的养老地点选择到西班牙、南非等国家。这些国家物价水平较低,英国老人把本国的住宅出售后可在西班牙或南非买到面积更大或质量更好的住宅,享受到比本国更好的生活和服务。

四、新加坡:两种形式来养老

老年人在新加坡被称为乐龄人士。62岁以上的乐龄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养老金度日,政府也允许老人将自己拥有的祖屋或私人房产进行部分或全部出租,以换取租金养老。除此之外,新加坡以房养老还有一种形式: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将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待其去世后,房屋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进行抵押变现并结算利息,剩余的钱则交给其继承人。

小结:国情有异,国外的模式我们不能照搬,但是国外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参考,希望我们能在根据自己国情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方针政策,以推动我国的养老事业发展。

以房养老,“以房养老”是否“值当” 房产价值各地不一需估算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或银行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后,“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曾多次表示将于今年1月推出新产品。

昨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要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业服务,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是保监会对曾备受舆论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的最新表态。不过,此次会议上尚未列出“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具体时间表。

去年11月,最早宣布将推“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课题组,并已于去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但原定于本月发布的产品将延迟推出。据悉,幸福人寿已经基本完成了产品的设计研发与模型测算工作,该款产品将针对65岁以上老人,具体的方式可以采用产权增名或抵押,投保老人可一直住在房子里,老人过世之后,保险公司方可处置房屋。

此前,包括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参与保监会于去年底组织的内部会议,但这些公司的产品也迟迟未出。

如果老人只有一套房,既想自住又想有稳定的收益,那么可以考虑“以房养老”,而有多套房产的老年人更适合将房产出租获益。纯粹就收益而言,理财产品收益显然比“以房养老”保险高。至今,“以房养老”仅在初步开拓市场阶段,还需要观望。

针对性投保 职业不同类型不同


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阶段的人群所遇到的问题不同,所需要的保障也不一样。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很多消费者可能盲目跟风,其实保险要针对性的购买,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职业保险分两类

不同的年龄段需要不同的保障,不同职场同样需要不同保险的呵护。除了传统的大病、寿险外,还需要职业保险护航。记者采访了解到,职业保险主要可分为“意外伤害险”和“职业责任险”两种。意外伤害险主要负责对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生活津贴等给予赔付。职业责任险则是为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保险,用以转嫁其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例如,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错误,而对病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失;由于律师的失误,而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或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误,导致被保险人的损失等。

重大疾病险

许多人觉得,公务员的工作生活稳定,不需要再买商业保险了。事实上,商业保险的作用是给每个人应对人生的生、老、病、死、残而产生的财物风险机制。而社保所包含的内容远远解决不了遭遇重大疾病时给一个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有统计数据显示,一般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因此,购买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往往可以解除患者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消费者购买了重疾险或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作为主险后,再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作为附加险,保费也不高,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主险时一并投保。如果并没有购买其他任何保险产品,只是想单纯购买意外险,建议买卡式的,一年一投保,保费不过百元,但风险保障范围已足够。

重疾险避免以下误区:

误区一,保障范围越广越好。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从7种到40种不等,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投保重疾险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某些疾病;另外,重疾险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越高。

误区二,保障额度越高越好。据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投保时,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较合适,低于10万元保障功能太弱,超过30万元对一般消费者来说也没有必要。

误区三,投保重疾险没有年龄限制。重疾险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两种,前者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岁、70岁时保障会终止,但投保人如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可获一定金额的返还;后者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有效期直到身故为止,不受年龄限制,满期可获一笔满期给付金。

交通意外险

无论是因公出差,或者外出旅行,安全和保障非常重要,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一份合适的保险,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对于经常出差需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这样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

不经常出差的人士,为了给自己个安全的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对于经常出差的人士,在进行选择的时候,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交通意外保险,再根据个人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通常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的保费比短期的要稍微高些,价格在几百不等,保障程度也更高一些。

职业类别决定费率与免赔率

据悉,意外伤害险,它是按照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的,一般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从一类职业到六类职业,分别对应不同的费率等级。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作为费率拟定的标准。也就是说,职业危险程度越高,需要缴纳的保费就越多。

事实上,意外险的费率也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型来确定的。职业危险系数越高,购买意外险的费率也就越高,而且在实际理赔中,也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型,确定一定比例的免赔率。

案例分析:不同类型的保险,如何发挥作用?


今天,小编透过两个案例,来聊聊一个完整保障体系,应该包含哪些类型的保险,而不同的保险,又如何发挥作用的。

案例1 A经营着一个汽修公司,由于遭遇爆炸,致全身烧伤面积达到80%,经检查确诊为严重Ⅲ度烧伤,住院治疗近2个月,经历多次手术和ICU监护,治疗共花费50万元,通过社保报销12万元,最后自费近38万元。

案例2 B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在国企担任高管职务,养育两个孩子,年收入30多万,每月还房贷5千元,在一次严重交通事故中身亡。

1、如果只购买重疾险

通过对25种法定高发重疾的条款分析,其理赔条件分为3种:确诊即赔、实施手术赔付、达到某种程度赔付。也就是说,并非所有重疾都是确诊即赔的,还要符合具体的理赔条件。

假如案例中A和B都只购买了一份保额30万,且该保险规定身故责任为返还所交保费的重疾险。我们来看看上述两案例的情况:

案例1:由于A确诊为严重Ⅲ度烧伤,即可以获得30万的保险金。这笔钱由A自由支配,既可以用于治疗疾病,也可以用于家庭日常开销。

案例2:B遭遇交通事故身故后,只能按照保险条款规定领取所交的保费,没有获得其他的赔偿,那么B的房子很可能面临断供,两个孩子的生活也可能得不到保障。

由于重疾险只有在被保险人罹患合同条款约定的疾病时,才可以得到保险金。如果是遭遇意外身故或者患上合同条款外的疾病,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因此,只购买重疾险所提供的保障是不全面的。

2、如果只购买医疗险

如果A、B都只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免赔额度为1万元,那么以上两个案例会有什么的结果呢。

案例1:自费医疗费用扣除1万元的免赔额后,剩下的费用37万元可以获得相应比例的赔偿。B可能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理赔报销。

案例2:由于B是直接遭遇事故导致身故的,未产生过相关的医疗费用,不能获得任何赔偿。B的房贷很可能面临断供的风险,其孩子的生活也没有保障。

医疗险只保障医疗费用部分,对被保险人收入损失、营养费及护理费的支出、家庭固定开销等方面是没有保障的。另外,大部分医疗险都需要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才能报销,这可能会面临因支付不起巨额医疗费,而治疗中断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只购买医疗险则没有身故保险金,一旦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尤其是对于家庭主要经济支柱遭遇不幸,给家庭财务的打击是巨大的,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可能就此而改变。

3、如果只购买意外险

如果A、B只购买了一份100万保额的意外险,且每次有100元免赔额,意外医疗保额为5万元。

案例1:由于A遭遇爆炸属于意外伤害,其医疗费用38万元,在先行垫付之后,领取5万元的意外医疗报销,剩余33万需要自费支付。

案例2:B遭遇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100万保险金。这笔钱可以用于还房贷、供养孩子,给家庭提供经济保障。

大多情况下,意外险只有在意外伤害所致全残、身故时,才能领取保险金。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意外险只提供小额意外医疗保障。因此,这个保障也是不全面的,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遭受意外伤害但未达到身故或残疾的程度,这也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4、如果只购买寿险

假设A、B只购买了一份100万保额的定期寿险,那么:

案例1:A未身故,并不符合寿险的理赔条件,得不到任何保障。

案例2:B遭遇意外事故身故,可以领取100万保险金,可用于保障家庭日常开销及偿还房贷。

5、如果购买了保险组合

假如A、B都同时购买了保额30万的重疾险、100万医疗险、100万的意外险、100万的定期寿险。那么,两个案例的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

案例1:A确诊为严重Ⅲ度烧伤,可先领取30万的重疾保险金,无需为高额医疗费东拼西凑,也不必担心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日常开销等。同时,由于意外险和医疗险都可报销医疗费用,A在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只需自费100元的医疗费,其余的可以从保险中报销。

案例2:B身故后可从意外险领取100万元意外保险金、定期寿险中领取100万寿险赔偿金,共计200万元,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得到较好的保障。

配置保险的关键要点

1、购买保险组合,搭建保障体系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能看到,在关键时刻,购买完整的保险组合,真的能发挥一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一个完整保障体系的搭建,一般都包含四个险种: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大家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也是优先完善这四类险种,牢牢筑起保障的防线。

2、循序渐进,逐一完善

一次性买齐四类保险,可能会觉得压力山大。不着急,我们可以慢慢完善这个保障组合。小编建议,保费负担较高的重疾险和寿险,可以选择定期产品和终生产品组合购买,保额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逐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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