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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林绍彬倡议城乡一体并实行梯度医保

2020-10-22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制定一份保险规划 设计一份家庭保险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建议:城乡一体,实行“梯度医保”。

目前,我国实行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简称“新农合”)等三种医保制度。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认为,三元制设计缺乏公平性、选择性,也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等现象,建议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行“梯度医保”。

三种保险存在重复投入

林绍彬表示,三种保险制度都强调“保基本”,而医保目录却有差别,有高有低。由于三种医保规则不同,无法衔接,导致变更保险险种时出现待遇落差。三种医保还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的现象。

林绍彬说,部门内部层层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每个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定点医院)内部也分别设置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窗口,负责各自的报销和结算工作,存在部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重复浪费,特别是机构重叠造成了人力资源、办公场地、信息系统的重复投入和浪费。

此外,由于参保管理和信息系统不统一,造成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不仅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负担,还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应建城乡一体化基本医保体系

林绍彬建议,尽快出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法》或加快修订《社会保险法》。应该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进行整合,按参保对象的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保障层次,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筹资与待遇水平,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实行“梯度医保”。

林绍彬表示,要想做到人才、资源、信息、资金共享,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只有在城乡居民一体化医保制度的框架下,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的经办机构全部整合起来,将三者结合为一,最大化地做到城乡一体,实行“梯度医保”。实现

相关知识

城乡居民医保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该省从2017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这一方案要求,湖北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该省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

方案还要求,湖北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统一的医保制度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另外,还要求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体化服务。

城乡居民,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五统一”


城乡一体化一直是各地努力的目标,而实现城乡一体化要努力的方面有很多。其中近些年比较受关注的是医保报销标准的一体化。而近期福建省将实行城乡医保“五统一”将首开先例实现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缴费和报销标准。

据悉,福建省城乡居民将执行统一缴费和报销标准。省政府经研究同意正式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内,我省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各统筹区内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同步建立市级统筹、政策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新《实施意见》还明确,我省将整合现有医疗保险信息资源。提升12333服务平台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服务、权益记录查询、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通过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加快救助资金拨付,提高医疗救助效率。通过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救助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救助信息主动提醒和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东莞构建“全民医保”城乡一体全覆盖


无论是对外来打工者还是东莞居民,都公正公平地使用一个制度,统一缴费、统一待遇。东莞人人都能公平地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解读。

户籍人员医保已全覆盖

据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莞已经率先实行的是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存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并存现象。该负责人说,在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大框架下,参保人可不分户籍享受相同的社保待遇。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东莞的医保制度对本地户籍人员已经是100%覆盖,非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仍未能全覆盖。

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据东莞市社保局介绍,东莞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由参保人就诊医院的等级及费用分段等因素决定,支付比例最高可达95%(享受退休待遇的达100%)。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实行累进制,个人参加医保年限越长,最高支付限额也就越高。根据参保时间长短,期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从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此外,就诊医院等级不同也将影响医保支付比例。如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5万元,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可支付85%,但在镇街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可支付95%。

25岁的韦先生来自广西田东,在东莞工作3年多了。2013年11月,他因右脚骨折入院治疗,总共花了10.38万元医疗费,按照医保政策报销了7.25万元。“没想到平时只缴10来元钱的医保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报销了69%的费用。”韦先生说,很少的医保支出在关键时刻减轻了自己的经济压力。

韦先生所说的医保,是东莞在2013年10月推出的“全民医保”新举措。这个全新的医保制度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3大险种构成,力争用“一个医保”覆盖所有人群。

具体来说,“基本险”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充险”在参保基本险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或个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可自主选择多层的补充险,满足群众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大病险”则是充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节余,免费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建立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在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上不区分城乡居民和职工,一视同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定为30万元,使参保人的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50万元。

至此,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通过打破企业经济性质、用工形式、户籍及居民身份界限,实现了所有参保人同缴费、同保障,享受相同财政补贴,使制度更加公平、保障更加有力,保障了东莞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实质性公平,更好地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统计显示,2013年10月至12月,东莞全市共有1.5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含意外伤害)。其中,1.1万人次享受大病医疗待遇,享受大病待遇的参保人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东莞医保专题。

城乡居民,梅州城乡居民基本个人养老保险要缴多少


梅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上调了!此次实施办法内的所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均被修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标准进行了修订。

1参保人保险费标准分10个档次

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设为每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十个档次。

2集体补助金额有变

集体补助金额由原来的“最高标准由原规定的不得超过本人缴费额”修改为“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提高了

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修改为“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月10元至3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月4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

4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

《办法》还修改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65元的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80元。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给予补助27.5元,省财政给予补助26.25元,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125元。

城乡居民,缩小城乡差距落实到医改体系,日照市实行城乡统一医保待遇


近日,日照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工作,今后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将不再有城乡身份“标签”,公平享有统一的医保待遇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套制度独立运行、分散管理的弊端日益凸显,在影响制度公平性、浪费财力人力的同时,也制约了人力资源流动和城镇化发展。“通过制度整合,建立健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制度,主要是着眼于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并轨后,日照将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除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外,在该市长期居住,并在公安部门办理暂住登记1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在该市的营业执照或房产登记证明的外市户籍人员均可参保。

城乡居民,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调档


新华网银川10月10日电(记者邹欣媛)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宁夏提高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同时进一步提高对困难群体参保的财政和民政补助水平,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医保政策。

据了解,从2015年起,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当提高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从现行一档50元、二档200元、三档400元,分别调整为一档70元、二档220元、三档440元。

同时,宁夏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员等特困群体参保的财政和民政补助水平。自治区民政对农村低保对象、城镇未成年低保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资助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50元,对农村五保对象、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的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缴费资助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70元。

宁夏这一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再到困难群体参保的财政和民政补助水平的调整,大大帮助了更多城乡居民共享医保政策。

城乡居民,龙岩市城乡居民次年初将享受相同医保待遇


近日,记者获悉,明年1月1日起,龙岩市将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制度的限制,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各县(市、区)城乡居民不再是多套报销标准,全部统一。

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水平,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

随着医保筹资标准每年根据国家规定逐年提高,其中政府补助按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统一按不低于总筹资标准的25%缴纳;缴费时限不再有宽限期,统一每年9月至11月为下一年度参保和缴费时间(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可延长至下一年度的1月31日)。

据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仅需缴纳个人筹资部分;超过规定时间参保或续保的,需缴纳次年全额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且在补足保费后只能享受正常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50%,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除此之外,城乡居民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至封顶线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报销比例进行补偿。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转统筹区外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45%、35%,封顶线统一定为10万元。

保险知识汇总,宜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根据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精神,宜兴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行“政府组织、统一筹资、征管分离、互助共济、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参保对象。除按规定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中小学生医疗保险的对象外,户口在宜兴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进一步完善基金筹集标准及办法。城乡医保总额每人每年420元,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70元,镇或园区、街道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20元,个人自负每人每年130元。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自负部分由各镇或村财政承担。积极鼓励经济较好的行政村对纯农业人口的自负部分进行适当补贴。

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办法。集中的医保资金交至宜兴市财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补偿使用,委托中国人寿(601628估值,测评,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进行结报补偿等业务管理。

进一步完善结报补偿标准。参保对象在保险期间住院结报时,在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扣除起付线部分分别补偿75%、65%、55%。门诊结报(村卫生服务站)按可报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0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00元。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因病住院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或是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参保对象,每年救助两次。

城乡居民,清水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率98%以上


近年来,清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把改善民生、实现民利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惠民政策落地有声,有序推进。

在面对保险待遇偏低、吸引力不强、群众认识上不去的情况,清水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参保缴费、扩面续保工作稳步开展。一方面,优化工作日程,按照乡镇及农业农村工作特点,理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重点工作落实顺序,及时调整保费征收时间、征收方法等具体事宜,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深入村组农户,采取集中和入户多种便民征缴方式,确保保费征缴任务按时完成。另一方面,通过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在对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困难户,主动上门提供参保服务,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使城乡居民都能积极参与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

“以前,老百姓种地要交农业税,生病要交医疗费,现在农业税不交了,看病也不要钱了,家庭困难一点的老乡还有低保。这样的日子,我活了70多年从没敢想过,更不要说亲身经历。像我这样年纪大的老年人,领养老金都好几年了,对于我来讲,要记共产党一辈子的恩情。”家住黄门镇小河村的黄大爷笑得合不拢嘴。

政策到位,万民得利。截至目前,该县已有15万人参保,参保率98%以上,3.5万多名到龄人员累计领取养老金1.3亿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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