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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经办,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面

2020-10-19
保险在人生规划 关于保险方面的知识 在保险业的规划

1强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职责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有监控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责任,同时还有为医疗服务机构清算费用和为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的权利。因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意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是否能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公正清廉,是否爱岗敬业、认真监控,是否能及时准确发现医疗保险供方、需方的一些违规行为,就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正确执行和医疗保险经费的合理偿付。因此,必须培养一批高质量、高素质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能力。

2加强对参保人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WWw.bx010.CoM

个别参保人由于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认识不足,存在不正确的参保意识,认为自己缴纳了保险费就理所当然该自己消费,用自己的保险费无病开药、借证给他人看病,将自费药换成医保药,导致“一人患病,全家吃药”,冒名顶替住院和一人有证全家住院的违规行为发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浪费。所以必须采取与单位、街道等部门的联合监督与宣传工作。采取举报奖励等具体措施,加强对参保人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

3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

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存在门诊就医和住院就医两个方面的监督。

对门诊就医而言,是由患者直接看病、买药,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保机构要想直接对服务机构监督很困难,关键在于医疗服务机构对服务道德意识和经济利益意识的权衡。需要医疗保险机构、卫生部门、患者、政府有关部门及媒体等多方面的社会监督。

对住院就医的监督方面。据了解大部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采取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方式为第三方付费的方式,即参保人患病住院,只要付清个人负担部分,绝大部分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转账形式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医院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给病人用高价药、好药;采取多项不必要的检查,浪费严重。使得近几年来住院费用持续上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责任对医院进行监督,主要是监控医院在为参保人服务过程中是否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细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细化医保政策,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通过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医疗服务行为。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控一定要实行“三定”

一是定人。对每一个定点医院都有专门医疗审查员进行日常医疗监控;二是定指标。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检查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检查有区别,因此必须要建立专门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如门诊处方平均费用、药品费占医疗费用总额的比例、参保病人平均住院日等;三是定时间。除了医疗保险审查员日常监控,医疗保险机构每年还要抽专门的时间定时或不定时组织专家下医院检查。

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细化结算方法

根据医保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医保经办机构可采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向医院结算参保人的住院费用。笔者所在的地区采取了“确定指标、按月拨付、年终结算”的方式。即年初对各定点医院下达控制指标,分解到月;每月审核每个参保病人的住院明细,对不超指标的医院,审核合格后全额拨付;对超指标的按控制指标拨付。年终根据总体控制指标调剂补付。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察、不合理治疗费等实行拒付。对有疑问的费用实行缓付,待查明原因后补服。

相关知识

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例如,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6000元为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职工首先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的费用为:

3000×20%=600元;

自付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1000元

2、甲类药品6000元、乙类药品费用在个人自付后余下的2200元与其他医药费

用一并共28400元,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起付

标准以上费用为27600元,统筹基金按例支付:

--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个人帐户支付:800元

--起付线以上由统筹基金支付:27600×90%=24840元

个人自付:27600×10%=2760元。

根据以上计算,该职工发生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个人帐户

支付总额为:1000+600+800+2760=5160元,统筹基金支付为24840元。

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保管增值


(1)应将基本医疗保险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户,分别记账,并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在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之间形成完善的制约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2)医疗保险经办单位的事业经费不得从保险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目的是从制度上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避免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基金,也确保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3)做好基金的财务预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参照上一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年度终了,要编制基金收支决算,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政府决算。医疗保险基金的收、付必须通过财政专户,收入户只收不支,支出户除由财政专户拨入外只支不收,及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向财政部门编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从制度上加强基金财务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以后的基金运行平稳和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起基金监督检查机制,劳动保障部门是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首先要承担起对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责任,对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过程以及经办机构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要对基金的财务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金融部门要对基金的筹集、支付、存储及保值过程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或审计机关授权的社会单位定期对基金的收支情况、基金运营情况和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进而促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医疗机构,淮安人社部从6个方面积极开展城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今年以来,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人社部门根据《关于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精神,从6个方面积极开展城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稳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总额控制。要综合考虑近三年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住院费用结算情况,结合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安排,综合考虑风险调剂金、异地就医、门特项目、大病保险等费用以及各类支出风险因素,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总控指标。

二是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结算。要将总额控制与病种分值付费相结合,在确定本地区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总控指标的同时,根据不同疾病诊治所产生的不同医疗费用之间的比例关系,给每一种病种赋予相应的分值,各医疗机构以出院病人累计的分值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特殊病例的分值实行特例单议,保障重病患者权益。

三是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已制定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并发症与合并症相对较少、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病种,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按病种收付费,以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成本管理,控制医疗消耗,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开展日间手术按病种收付费要从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出发,合理确定参保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原则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患者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医保结算费用标准的80%和70%。

四是大力推进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依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每年选择一家社区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人头付费总额与人头数和人头包干费相关。门诊统筹资金分配按照人头、按月下达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将基层医疗机构的转诊率、费用控制率等纳入医保结算考核激励范围,并控制在合理水平。

五是改进完善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结算办法。按照“定医疗机构、定诊疗范围、定费用限额”原则规范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管理。门诊特定项目(病种)费用实行“定额包干,总量调控”的结算办法,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协商谈判方式根据门诊特定病种的总定额和上年度实际平均支付系数,并综合考虑当年门特评审通过率等因素进行包干结算,超支或结余部分医保与医疗机构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担或奖励。

六是着力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按项目付费。按项目付费是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的重要基础。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合理确定支付比例。对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可适当加大个人支付比例。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快实施医疗费用监控和数据挖掘系统建设,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建立收费清单定期抽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急危重症、使用高值药品和特殊医用材料的医疗费用的审核,防止过度检查治疗,防止医疗机构分解收费、乱收费。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机制建立,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

统筹基金,社会医疗保险内容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出资,共同抵御疾病的风险。国务院有关文件指出"以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提交医疗保险费。其中,6%由单位出,2%由个人出。在单位的6%中,按30%的比例和职工自己提交的部分一并划入到职工的个人帐户下,余下的70%划入到统筹基金中。"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上述比例在经济状况不同的地区可能会稍有调整。个人帐户的钱若当年没有用完,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并按规定计息。

例如:小王现每月工资为1000元,则一年的工资总额为12000。自己每月交费1000×2%=20元,单位为他交费1000×6%=60元,其中的30%即18元和自己交的20元,共计38元,划下到小王的医疗帐户中,余下的70%即42元,归入到统筹基金中。这样,小王的个人帐户一年的金额为456元。若小王帐户中的钱当年没有用完,可以转入下年使用,并获得利息。

那么,看病时如何付费呢?在已实行医改的地区,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其一,无论门诊或住院,病人先用个人帐户里的钱,用完后,再完全自费一部分(个人年工资总额的10%),以后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来支付,此称之为"三段自通式"。其二,个人帐户只用于门诊,若帐户中的钱用完,则以后的门诊完全自费,统筹基金的一部分返回单位,职工若需使用统筹基金,单位要进行审核,此称之为"三金式"。需要强调的是,在由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仍需支付一定的比例。一般是随着费用的增多,个人支付的比例越小。

实际上,各地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并不是无限的。普遍做法是设置"封顶线",即统筹基金支付到一定数额,不再支付,剩下的由自己解决。封顶线一般为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的四倍。对小王来说,该限额是48000元。如果得了需要花费很高费用的疾病,如肾衰,无论是长期血透或肾移植,其费用都将达十几万到几十万元。通过自费和统筹共同支付5万元左右,余下的大部分该如何解决?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其一,通过亲友帮助、申请补助等办法解决(但能力有限);其二,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大医疗保险(必须发病前若干天购买);其三,参加当地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集体参加),以解决"封顶线"外的费用。根据现在的经济状况,一般有能力的家庭或单位应考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或社会补充医疗保险。

离休人员、老红军及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由原渠道解决;退休人员建立个人帐户,但个人不需缴保险费,帐户的资金来源于单位;国家企业下岗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但个人不需缴纳保险费,应由个人和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再就业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再按比例分别划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

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上是由国家提出指导性原则,制定最基本的给付范围与标准,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适度调整。以国家规定的基本诊疗项目为例,下列的治疗项目是不予支付费用的:

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②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③近视眼矫术。

④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需要指出的是,肾脏、心脏瓣膜、角膜、血管、骨、骨髓移植以及血液透析等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只支付部分费用,而不是全部费用。另外,非疾病治疗项目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高等基本医疗保险也不予支付费用。由此可见,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也并不是万病无忧。

医疗保险,医保基金爆棚 启动免费医疗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有望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区级政府出台具体文件细化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办法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悉,符合该区认定的城市“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将能够在吃、穿、住、医、教、葬等方面享受到从生活照顾、物质帮助到精神慰藉的全方位救助。其中,基本生活救助将按照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合肥市城市一类低保待遇,再上浮200元;对城市“三无”人员的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经济救助;免费为城市“三无”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医保统筹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也将由区、街两级共同承担;除保障孤儿义务教育外,对义务教育之外所受全日制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除外),在享受学校相关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为必须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相关常规费用全部给予报销。此外,针对老年群体,该区将从居住和托养、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免费办理丧葬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救助帮扶。

目前,该区已开通认定渠道,要求享受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待遇的,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环节认定符合条件的,将由居(村)委员会与申请人签订包河区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协议,并发放统一的救助证。

住院医疗保险,选择住院医疗保险产品 注意八个方面


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所以,最切合实际的,是首先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如何选择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呢?

1.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目前市场上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

拒保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年期的保险。一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2.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是相对于费用型来说的。

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3.最好是主险。

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4.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目前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5.尽量购买最高档次。

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6.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7.坚持续保。

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8.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例如,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6000元为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职工首先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的费用为:

3000×20%=600元;

自付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1000元

2、甲类药品6000元、乙类药品费用在个人自付后余下的2200元与其他医药费

用一并共28400元,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起付

标准以上费用为27600元,统筹基金按例支付:

--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个人帐户支付:800元

--起付线以上由统筹基金支付:27600×90%=24840元

个人自付:27600×10%=2760元。

根据以上计算,该职工发生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个人帐户

支付总额为:1000+600+800+2760=5160元,统筹基金支付为24840元。

医疗保险在社保中的作用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的,也就是说保险范围广、保障程度低。如果患了某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无法应对巨额医疗费,所以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社保,每次大病小情,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其次是报销范围的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一般也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收入损失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社保是事后给钱,而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如出现大病,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病的困境;另外,商业保险的身故赔付往往可以解决被保险人家人的生活困境。

商业重疾险一般都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而社保医疗的享受前提是按规定连续不断按时缴费,大病 更要考虑商业重疾险

得病一般有三种情况:小病、中病和大病。小病就是我们所说的头疼脑热,花三四百块钱就可以治愈,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中病一般需要住院治疗,花费一般在5000元到10000元,加上社保补偿的部分,一般家庭也基本可以负担。

随着国家劳动法的逐步健全,我们许多普通的上班族也都可以享有上社保的待遇,但是许多人不清楚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怎么使用,现富脑袋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详解一下:

我们以重庆的小王为例,来看看医保卡上的资金是怎么积累起来的,看病时需要缴纳的现金又是怎么算出来的。

小王现年35岁,月工资在2700元,上一年他的个人医疗卡上累积金额为25元,今年1至3月医疗卡上又划入了317.8元。今年已看过三次病,共花去医药费230元,本次花的医药费为120元。根据小王的具体情况,他可支配的个人账户资金总额由三部分组成:①个人缴费划入:2700×2%×3=162元;②单位缴费划入:2700×6%×30%×3=145.8元;③上年积累转入金额:25元。以上三项累积起来,即为他今年个人账户总额资金332.8元。

那么,个人账户又是如何付费的呢?按照规定,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分为三个阶段。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IC卡的钱中支出,当IC社保卡上的钱用完后,进入个人自付阶段。一般来说,自付阶段都是有上限的,未达到上限的金额都要由自己承担。如重庆规定个人治疗费用在400元以下者,在消费完个人IC卡上的金额后,剩下的费用都由自己承担。

当治疗费用超出自付阶段的上限后,参保人就进入了社会统筹阶段。在这个阶段,参保人的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管理单位统一承担,但个人仍需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地方不同,个人承担的比例也不相同。重庆规定医疗费在5000元以下的个人负担25%;5001~1万元,个人负担20%;1万元至上年度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4倍以下,支付15%;如果金额超出,就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这时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以小王的情况来说,他本年度前3次看病已花去230元医药费,本次医药费为120元,累计医药费为350元,此时个人医疗IC卡中的钱已不够支付,进入了个人自付段(但尚未进入统筹段),所以应该自付现金17.2元(即所花350元医药费,减去个人IC卡中的总额332.8元)

那么,小王这次看病的费用怎么报销、怎么结算呢?专家提醒,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后,可以直接与医院结算,并保存好单据,并且医保的看病费用是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进行报销,一般来说,医院的等级越高,费用报销的比例就越少。报销时需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字然后到医保中心核销,报销时须持有医疗费用明细、入院诊断、病历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交费收据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出院诊断以及化验检查报告及收据等。

那IC社保卡里的钱没有用完怎么办呢?按照相关规定,个人IC社保卡中结余的资金是要给付利息的。具体的计算标准为: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前一年结转的资金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医疗IC社保卡中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购买医疗保险,量身定做购买医疗保险 五个方面必需注意


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现状,人们发现即使有社保,每次大病小情,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而商业医疗险,既可缓解了求医者的经济负担,又可为家庭健康解除了后顾之忧,因而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但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其所购买医疗保险并非“量身定做”,甚至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都是稀里糊涂的,如此,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那么如何才能清清楚楚的购买医疗保险?消费者需要关注以下注意事项: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一:了解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投保人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不适合投保。另外,一般来说,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二:应该如实告知义务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投保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三:应该知晓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目前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四:了解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之五:注意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不可能获得理赔。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青藏铁路公司简化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近日,青藏铁路公司简化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使职工更加方便快捷地就医、购药及报销医药费用。

青藏公司扩大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由治疗疾病向预防疾病延伸。在原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参保职工可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在公司定点药店购买的保健品、消毒品及部分医疗器械。同时,他们还简化了参保职工外伤住院、转省外就医等特殊情况的审批程序。

自“走基层、访家庭、促和谐”活动开展以来,青藏公司通过走访调研,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特别针对职工反映较为强烈的医疗保险手续繁杂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科学简化职工医保业务经办流程,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走基层、访家庭、促和谐”的主题活动是铁路社会保障工作整合、提升、深化和创新的契机。有利于促进全路社保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有利于倾听各方面意见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有利于加强铁路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铁路是一个庞大的企业,稳定好基层是保障企业顺利发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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