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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帅:“社保员工监守自盗”暴露了啥?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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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王玉(化名)是綦江区社会保险局员工,8年来,她利用职务之便,为兄嫂5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国家养老金39万余元。近日,綦江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判处王玉有期徒刑六年。(8月18日《重庆晚报》)

作为社会保险局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篡改伪造信息资料,打通层层环节,为不合规定的亲属的办理了城镇养老保险,在8年的时间里陆续领取了39万元保险金。一个基层保险局的员工,仅仅是副主任科员的级别,就能有如此大的运作能力,每年套取的近5万元养老金,甚至超过了一个正常工作的人的工资。我们在对该事件吃惊的同时,不禁产生了一些疑问。

首先,为何她能逃避监管,并能套取养老金长达8年之久。虽然她是社保局的员工,对上养老保险的流程和资料一清二楚,但是整个上保险的过程也并不是其一个说了算。为何主管的领导干部没能发现纰漏?为何8年之久,该地方的养老金发放没有重新核查过?而且就算是有人去世,为何也没能及时的冻结账户,让她继续领取了近两年的保险金?

其次,当初协助其造假的人是否受到了相应处罚?在其真个套取养老保险的过程中,要不了先关部门和人员的帮助,也少不了自己单位一些人的玩忽职守。那么在事件被曝光之后,是否要追究这些相关人的责任以儆效尤呢?如果每件违法的事情发生后,只处理当事人,而那些协助和大开方便之门的人确安然无恙,这是否也是另一种纵容呢?

第三,社会保险的审核和发放体系何时能完善?在整件事情发生的过程中,我们看到社会保险的管理体系仍然存有巨大漏洞。这次事件隐藏了8年被曝光了,但是谁又敢保证在其他地方没有类似的事情呢?是否还有隐藏的更久的呢?所以,真正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还是应该完善社会保险的管理机制,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大众监督,才能防止腐败。

社会保险本事利国利民的好事大事,但如果有令不行,管理不善,也可能让好事成为坏事。所以,让我们以该事件为戒,相关部门加强社会保险行业的监管,做到应保则保,公正公平,才能促进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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