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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医疗实践篇(2)】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2020-10-10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保险的规划 保险的知识

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人们发现即使有社保,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而商业医疗险,既可缓解求医者的经济负担,又可为家庭健康解除后顾之忧,因而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其所购买医疗保险并非“量身定做”,甚至很多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都是稀里糊涂,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那么如何才能清清楚楚的购买医疗保险?消费者需要关注以下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之一:了解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投保人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不适合投保。另外,一般来说,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注意事项之二:应该如实告知义务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投保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注意事项之三:应该知晓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目前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注意事项之四:了解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注意事项之五:注意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不可能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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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如何使用?医疗费如何报销?


1、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项目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医疗保险10%2%+3元

编辑提醒:统筹账户中,除了全国人民缴纳的钱,还包含了财政补贴和投资收益。而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这钱是完全属于你的。

2、医保费用支出的三种情况

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分为三个阶段。IC卡支付阶段、自付阶段、社会统筹阶段。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IC卡的钱中支出,当IC卡上的钱用完后,进入个人自付阶段。

一般来说,自付阶段都是有上限的,未达到上限的金额都要由自己承担。也就是说,社保有起付线限制,三级医院要2000元以上才报,2000元以内自付。

当治疗费用超出自付阶段的上限后,参保人就进入了社会统筹阶段。在这个阶段,参保人的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管理单位统一承担,但个人仍需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地方不同,个人承担的比例也不相同。重庆规定医疗费在5000元以下的个人负担25%;5001~1万元,个人负担20%;1万元至上年度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4倍以下,支付15%;如果金额超出,就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这时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举例说明,医保卡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李先生因中风住院,三级医院,医疗费用35万,社保个人账户2500元。请问社保赔付外还须自付多少钱?

(1)起付段:自付免赔2000元

(2)报销段:(15万-2000)*20%=2.96万元

(3)重疾段:35万-2000-15万=19.8万元

19.8万-10万=9.8万10万*10%=1万元

9.8万-5万=4.8万5万*5%=2500元

自付:2000+29600+10000+2500+48000-2500=89600元

3、看病的费用怎么报销、怎么结算呢?

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后,可以直接与医院结算,并保存好单据,并且医保的看病费用是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进行报销,一般来说,医院的等级越高,费用报销的比例就越少。报销时需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字然后到医保中心核销,报销时须持有医疗费用明细、入院诊断、病历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交费收据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出院诊断以及化验检查报告及收据等。

按照相关规定,个人IC卡中结余的资金是要给付利息的。具体的计算标准为: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前一年结转的资金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医疗IC卡中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个人购买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时下,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已经越来越为现代人们所接受,它的高额保障能够减轻意外带来的高昂医疗费用。但是选择个人医疗保险时要慎重,否则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不同人群对于个人医疗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在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相关链接:个人医疗保险购买理由

个人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由于社保有起付限、不报销自费同时也有除外责任,因此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当今社会生活环境中许多因素,如空气和水的污染、食物农药残留、电子产品的辐射等,对身体健康的影响亦不可忽视;许多重大疾病已出现在低龄人群中;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疾病所需治疗费轻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如此高额医疗费一般家庭难以承担;同时社会保障提供的补偿也远远不够,因此需要个人医疗保险提供高额保障。

除此之外,严重骨折、脑溢血、胃出血、糖尿病中后期、高血压中后期等等这些都不属于重大疾病报销的范围,同时出现这些情况只社保是远远不够的,这时就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来解决医疗费问题。

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每个参保人还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缺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住院医疗方面。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范围的目录,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缺口。 所以,通过个人医疗保险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就显得很必要、很有益了。

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责任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六十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住院费保障 住院费保险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

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 对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按比例给付保险金。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备 注投保年龄:1周岁-60周岁保险期限:1年交费方式:一次性产品特色:各项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床位费日日给付。花费越多,给付比例越高,真正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投保住院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随着中国经济与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看病费用也在逐渐增加,大大加重了居民的经济负担。很多人抱怨没钱看病,或是看病费用昂贵。患者不仅仅要面临疾病的困扰还要应对经济上的负担。

生病住院最头疼的事,莫过于一大堆不能报销的自费用药及因住院耽误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其实,要转移自费用药和误工费支出,可选择住院补贴型医疗险。

住院医疗险分“费用给付型”和“住院补贴型”两种。“费用给付型”指的是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可以赔付的范围内,按照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住院补贴型”则不看住院医疗实际花了多少钱,它是根据被保险人住院的天数来计算,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住一天就赔一定数额的费用。普通住院每日赔付的数额较低,进重症病房每日赔付的数额较高。当然,赔付的天数也是有上限的。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两种住院险主要的区别在于赔款的计算方式上,因此,它们分别适合不同类型的投保者。如果投保者经济能力不高,就应购买医疗费用给付型。同时,所购买的保额的高低必须跟自己的风险相结合,年龄越大产生风险的可能性越高,保额也要适当提高。

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有这样的误区,以为买了重疾险,就不用购买住院医疗险,其实并非如此。专家表示,从风险补偿角度看,与医保保障范围不重复的住院医疗风险,通常是大多数人的医疗裸露风险点,住院医疗风险也比重疾风险更容易在多数人身上发生。因此,投保人应该全面评估自身的风险,做到有备无患。

住院医疗型保险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注意疾病等待期、注意对住院的规定、制定医院,注意保证续保权和责任免除等。

1、疾病等待期。如果因为疾病住院的话,您需要注意是否已经过了疾病等待期,如果还在等待期内,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等待期的长短各家公司是不一样的,即使同一家公司,有时对不同疾病的等待期也是不同。

2、对“住院”的规定。又有点废话的意思了,呵呵。如果您是自己在医院走道加了张床,或者虽然在医院有个床位但是住在家里,那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请注意保险合同里面对住院的规定。

3、指定医院。各家保险公司都会对入住医院有要求,一般会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当然各家公司的具体要求还需要仔细阅读该项的条款。

甚至,有的医院对诊断医师还会有要求。所以,为了将来顺利拿到赔偿金,还是先把这些弄清楚好一些。

4、免赔期以及住院天数和给付金额的上限。一般对于普通住院都会有三天的免赔期,也就是保险公司只按照(实际住院天数-3)进行赔偿。当然,也有不设免赔期的产品,这就要看具体条款了。

有的公司对每年住院的总天数以及每次住院的天数都作出了上限规定,虽然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上限,但也要稍微注意下。还有就是总得给付金额,对于有些终身型的产品,也是会有限额的。

5、手术费用补偿在同一住院期间不能累积,如果某人在住院期间进行了几项手术,那么只赔等级最高的一项。

6、手术一定要是合同中目录规定的,超出目录范围的手术,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7、两次住院之间的间隔。一般保险合同中都会规定,如果两次住院之间的间隔不超过30天(当然,各家公司也会不同),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什么意思呢?请您再注意合同中的一句话:出院后十日内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查勘、调查等费用。

也就是,出院后10天内就要对这次的住院进行理赔,但是,假如20天后又一次住院治疗了,那么这第二次的住院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因为和上次看作了同一次住院,而上一次已经赔偿过了。

8、事故的通知。一旦入院,一般三天内就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然,这个时间也要看各家公司的具体条款。如果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收取相应的勘察费用,甚至,会影响您将来的保证续保权利。

9、保证续保权。这项权利其实非常重要。试想,假如一个人因为一次住院而进行了理赔,之后这家公司不再和他续保,这时,如果他想再投保其他公司的类似产品,由于有了这次的理赔记录,那么基本也不会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了。

也就是,他失去了享有这种保障的权利。但如果,他所投保的产品有保证续保权,那么无论他理赔过几次,只要没有超出保证续保权的上限,这家公司就要一直对他承保,当然,他每年要按时缴费的。

10、责任免除。老生常谈了,其实无论对于任何险种,都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免除责任。

住院医疗保险理赔规定: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个人医疗保险,购买个人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如何选择个人医疗保险?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是人们的身体的状况却越来越差。主要是原因各种重大疾病频发,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大家都知道,一旦患上什么重大疾病就要住院接受治疗。其实从住进医院的那一天起,就仿佛进入一个无底洞,不知道要用多少钱才能填满。昂贵的医药费用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后来人们渐渐有了保险意识。尽管人们保险意识已经有所增强,但是却不太了解个人医疗保险怎么买。

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在医学水平如此发达的今天,还会有这么多重大疾病发生。其实,越是社会发达,面对的各种压力和污染也就越多,非常多的疾病都是因为污染,而发生了变异。导致人体的免疫力,无法接受这些新的变种细菌。对于这些原因,我们是无能为力,毕竟研究疾病是科学家的事情。而作为个人来讲,预防和保障才是根本。因此常常会听到有人互相询问个人医疗保险怎么买,可见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保障了。

如果健康都没有保障,即使财富再多也是无法消受的。我们从来都不是逆来顺受的生物,即使不能从头开始,但是却也会想方设法减轻造成的损失。所以大家开始了解个人医疗保险怎么买,想要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那么购买个人医疗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第一,保险的购买顺序。一般来说购买保险要遵循科学的顺序,比如先意外险后重疾险,先投保大人,后投保孩子等等。

第二,保险的投保额度。不能让保费压垮家里的经济。

第三,保险公司的选择,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坚实的后盾。

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我们要除了根据自身的情况之外,还要了解相关的保险内容和条款,这样才能买到一份合适的保险,让自己和家人多一份的保障。如何选择一份个人医疗保险?

其一,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从而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其二,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其三,医疗保险有投保年龄限制。对于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的投保年龄限制却大致相同,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

欧洲旅游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假期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然而,出门在外,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买份合适的保险,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购买境外旅游意外险应因地制宜。如去欧盟国家旅游的市民,必须购买一定额度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这已成为能否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本文为你介绍购买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购买旅游医疗保险是每一个外出旅游者都需要购买的保险,它是一个强制性购买保险。通常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把旅游医疗保险叫做申根签证保险或境外医疗保险。

一、为什么必须购买旅游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又称为申根签证保险,或境外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国家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申请去往申根国家,都并须出具医疗保险证明,使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

二、旅游医疗保险要求有哪些?

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赔偿金至少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2、旅游医疗保险须在所有申根国家和整个逗留期间有效;3、若旅行的目的即为治疗疾病,此外则需另行证明承担医疗费用。

三、如何购买旅游医疗保险?

品牌和产品的性价比很重要,在相同保障的情况下,友邦产品的价格较高,太平洋、平安、美亚和昆仑价格较为合理,尤其是太平洋的几款旅游医疗保险,为目前所有签证保险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满足使馆签证要求,受到境外出行朋友们的欢迎。

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

因此,欧洲游的游客们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购买欧洲旅游医疗保险,且购买时至少要注意两点:一、必须是具备医疗保障功能的保险;二、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至少为三万欧元,一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三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否则就得重新购买保险以申请签证。另外,申根国家对中国公民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因此,购买了旅游保险的消费者,最好能在国内保留一份复印件,保单原件随身携带。

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保额也不一定越高越好,特别是去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保额不必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行程较短的话,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与选购境内旅游保险不同,除了关注能得到多少医疗赔偿金额外,出境游游客还应着重考察境外旅游保险的紧急救援功能。虽然目前市场上广泛流通的旅游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大多在20元左右,但一份保障功能齐全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保费却要数百元。两者很大的区别就是是否拥有国际救援。

当您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的障碍和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了旅游救助保险保障,就会安心得多。一旦保户在境外出险,只要他与投保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取得联系,救援公司就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治疗救援、安排家人到境外探病等。投保人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将保险与救援相结合的做法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一般欧洲人出国,必定随身携带护照、信用卡和紧急救援卡;日本人没有紧急救援卡就不敢出国,购买率高达100%。正因为保障范围较广且更为实用,含有紧急救援功能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保费一般比较高。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并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来购买,而不是仅凭价格来决定。

医疗费用,个人医疗保险购买须知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如今,个人医疗保险已经越来越多的走入人们的生活中,他能够帮助我们减轻一部分医疗费用,为家庭和个人减轻一部分负担,不过医疗保险好选择的时候也要长个心眼,否则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哦。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不同人群对于个人医疗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在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正德医疗保险 为您减轻医疗费用


产品名称:正德附加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产品类型:附加险

险种类别:商业医疗保险

所属公司:正德人寿

投保年龄:最高续保至65岁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期限:1年

正德·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产品特色:

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门急诊医疗服务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规定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本公司将在扣除从社会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得到的补偿后按照9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正德·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门急诊医疗服务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规定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本公司将在扣除从社会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得到的补偿后按照9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但每年给付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意外门急诊每年给付限额。

一、意外门急诊费用补偿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门急诊接受医疗服务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规定支付范围的实际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本公司将在扣除社会保险等其他医疗保险计划的给付金额后按照9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但每年给付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意外门急诊每年给付限额。

二、意外门急诊每年给付限额

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况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在医院门急诊接受医疗服务,或对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7)牙齿治疗、美容手术或非医疗性的服务;

(8)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受此限;

(9)被保险人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蹦极、跳伞、滑翔翼、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探险、特技、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活动,另有约定的除外;

(1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

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12)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医疗费用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有调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不变,住院起付线进一步下调,医疗负担较重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将相应提高,参合农民就医将受益更多。

为合理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补偿政策调整后,我市对住院医疗费用仍实行分级分段补偿。

从补偿起付线看,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起付线较之前有所降低。6月1日起,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降至1000元,较现在降低了500元;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降至700元,较现在降低了300元。县级二级和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500元。

省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降至1000元,较现在降低了1000元;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降至2000元,较现在降低了1000元;省外医院的起付线为2000元,较现在降低了1000元。

从补偿比例看,医疗负担较重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相应提高。

6月1日起,患者在乡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800元的可报销70%,超过800元的部分可报销90%;现在患者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部分才能报销90%。

参合农民在县级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1500元的可报销60%,超过1500元的部分可报销80%;6月1日前,患者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报销80%。

参合农民在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3000元的可报销50%,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6月1日前,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45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70%。在市级三级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50%,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6月1日前,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45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70%

参合农民在省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6月1日前,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65%。在省级三级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6月1日前,超过80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65%。参合农民在省外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6月1日前,超过80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65%。

根据新农合筹资情况,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后,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不变,仍为2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我市要求,市级以上补偿标准必须全市统一;县、乡补偿标准全市也应统一,若部分统筹地区县、乡级补偿标准与新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须向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备案。

保险知识,商业医疗保险购买的注意事项


当前,消费者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较多,又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为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应留意以下四个重要条款。

一、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一定要看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比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二、免赔条款。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一般会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但是,住院医疗保险属于补偿性保险,而补偿性保险是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且补偿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为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一个免赔额,即如果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如果医疗费超出免赔额,保险公司将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

三、投保犹豫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后,消费者如果后悔,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退保,但后悔有时间期限,一般为10天,这就是投保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外,要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因此,消费者可以利用投保犹豫期,仔细研读保单,做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

四、如实陈述。被保险人在签订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作出是否接受投保或以什么条件接受投保的决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不履行忠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

购买个人社会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购买个人社会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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