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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住院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2021-01-25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的规划

随着中国经济与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看病费用也在逐渐增加,大大加重了居民的经济负担。很多人抱怨没钱看病,或是看病费用昂贵。患者不仅仅要面临疾病的困扰还要应对经济上的负担。

生病住院最头疼的事,莫过于一大堆不能报销的自费用药及因住院耽误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其实,要转移自费用药和误工费支出,可选择住院补贴型医疗险。

住院医疗险分“费用给付型”和“住院补贴型”两种。“费用给付型”指的是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可以赔付的范围内,按照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住院补贴型”则不看住院医疗实际花了多少钱,它是根据被保险人住院的天数来计算,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住一天就赔一定数额的费用。普通住院每日赔付的数额较低,进重症病房每日赔付的数额较高。当然,赔付的天数也是有上限的。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两种住院险主要的区别在于赔款的计算方式上,因此,它们分别适合不同类型的投保者。如果投保者经济能力不高,就应购买医疗费用给付型。同时,所购买的保额的高低必须跟自己的风险相结合,年龄越大产生风险的可能性越高,保额也要适当提高。

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有这样的误区,以为买了重疾险,就不用购买住院医疗险,其实并非如此。专家表示,从风险补偿角度看,与医保保障范围不重复的住院医疗风险,通常是大多数人的医疗裸露风险点,住院医疗风险也比重疾风险更容易在多数人身上发生。因此,投保人应该全面评估自身的风险,做到有备无患。

住院医疗型保险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注意疾病等待期、注意对住院的规定、制定医院,注意保证续保权和责任免除等。

1、疾病等待期。如果因为疾病住院的话,您需要注意是否已经过了疾病等待期,如果还在等待期内,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等待期的长短各家公司是不一样的,即使同一家公司,有时对不同疾病的等待期也是不同。

2、对“住院”的规定。又有点废话的意思了,呵呵。如果您是自己在医院走道加了张床,或者虽然在医院有个床位但是住在家里,那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请注意保险合同里面对住院的规定。

3、指定医院。各家保险公司都会对入住医院有要求,一般会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当然各家公司的具体要求还需要仔细阅读该项的条款。

甚至,有的医院对诊断医师还会有要求。所以,为了将来顺利拿到赔偿金,还是先把这些弄清楚好一些。

4、免赔期以及住院天数和给付金额的上限。一般对于普通住院都会有三天的免赔期,也就是保险公司只按照(实际住院天数-3)进行赔偿。当然,也有不设免赔期的产品,这就要看具体条款了。

有的公司对每年住院的总天数以及每次住院的天数都作出了上限规定,虽然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上限,但也要稍微注意下。还有就是总得给付金额,对于有些终身型的产品,也是会有限额的。

5、手术费用补偿在同一住院期间不能累积,如果某人在住院期间进行了几项手术,那么只赔等级最高的一项。

6、手术一定要是合同中目录规定的,超出目录范围的手术,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7、两次住院之间的间隔。一般保险合同中都会规定,如果两次住院之间的间隔不超过30天(当然,各家公司也会不同),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什么意思呢?请您再注意合同中的一句话:出院后十日内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查勘、调查等费用。

也就是,出院后10天内就要对这次的住院进行理赔,但是,假如20天后又一次住院治疗了,那么这第二次的住院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因为和上次看作了同一次住院,而上一次已经赔偿过了。

8、事故的通知。一旦入院,一般三天内就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然,这个时间也要看各家公司的具体条款。如果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收取相应的勘察费用,甚至,会影响您将来的保证续保权利。

9、保证续保权。这项权利其实非常重要。试想,假如一个人因为一次住院而进行了理赔,之后这家公司不再和他续保,这时,如果他想再投保其他公司的类似产品,由于有了这次的理赔记录,那么基本也不会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了。

也就是,他失去了享有这种保障的权利。但如果,他所投保的产品有保证续保权,那么无论他理赔过几次,只要没有超出保证续保权的上限,这家公司就要一直对他承保,当然,他每年要按时缴费的。

10、责任免除。老生常谈了,其实无论对于任何险种,都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免除责任。

住院医疗保险理赔规定: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扩展阅读

住院医疗险不容忽视的注意事项


生病住院,最大的压力莫过于高额的医疗费用.随着人们投保意识的增强,相对于意外险、重疾险、寿险、投连险等等“大”险种,住院医疗险还不为许多人所熟悉,究竟住院医疗险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哪些”保障”?

在很多市民的保险计划中,还是将意外险、重疾险甚至寿险等放在首位,而占医疗费大头的住院医疗险,仅仅作为一种补充。保险专家认为,住院医疗险并非可有可无,特别是在目前全民医保实施的背景下,住院医疗险不但不会退出市场,相反,经过与居民医保搭配,还能够发挥出更好的保障效果来。

据了解,住院医疗险分“费用给付型”和“住院补贴型”两种。“费用给付型”指的是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可以赔付的范围内,按照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住院补贴型”则不看住院医疗实际花了多少钱,它是根据被保险人住院的天数来计算,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住一天就赔一定数额的费用。普通住院每日赔付的数额较低,进重症病房每日赔付的数额较高。当然,赔付的天数也是有上限的。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两种住院险主要的区别在于赔款的计算方式上,因此,它们分别适合不同类型的投保者。如果投保者经济能力不高,就应购买医疗费用给付型。同时,所购买的保额的高低必须跟自己的风险相结合,年龄越大产生风险的可能性越高,保额也要适当提高。

住院医疗保险注意哪些事项呢

住院医疗型保险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注意疾病等待期、注意对住院的规定、制定医院,注意保证续保权和责任免除等。

1、疾病等待期。如果因为疾病住院的话,您需要注意是否已经过了疾病等待期,如果还在等待期内,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等待期的长短各家公司是不一样的,即使同一家公司,有时对不同疾病的等待期也是不同。

2、对“住院”的规定。又有点废话的意思了,呵呵。如果您是自己在医院走道加了张床,或者虽然在医院有个床位但是住在家里,那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请注意保险合同里面对住院的规定。

3、指定医院。各家保险公司都会对入住医院有要求,一般会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当然各家公司的具体要求还需要仔细阅读该项的条款。

甚至,有的医院对诊断医师还会有要求。所以,为了将来顺利拿到赔偿金,还是先把这些弄清楚好一些。

4、免赔期以及住院天数和给付金额的上限。一般对于普通住院都会有三天的免赔期,也就是保险公司只按照(实际住院天数-3)进行赔偿。当然,也有不设免赔期的产品,这就要看具体条款了。

有的公司对每年住院的总天数以及每次住院的天数都作出了上限规定,虽然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上限,但也要稍微注意下。还有就是总得给付金额,对于有些终身型的产品,也是会有限额的。

5、手术费用补偿在同一住院期间不能累积,如果某人在住院期间进行了几项手术,那么只赔等级最高的一项。

6、手术一定要是合同中目录规定的,超出目录范围的手术,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7、两次住院之间的间隔。一般保险合同中都会规定,如果两次住院之间的间隔不超过30天(当然,各家公司也会不同),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8、事故的通知。一旦入院,一般三天内就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然,这个时间也要看各家公司的具体条款。如果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收取相应的勘察费用,甚至,会影响您将来的保证续保权利。

9、保证续保权。这项权利其实非常重要。试想,假如一个人因为一次住院而进行了理赔,之后这家公司不再和他续保,这时,如果他想再投保其他公司的类似产品,由于有了这次的理赔记录,那么基本也不会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了。

也就是,他失去了享有这种保障的权利。但如果,他所投保的产品有保证续保权,那么无论他理赔过几次,只要没有超出保证续保权的上限,这家公司就要一直对他承保,当然,他每年要按时缴费的。

10、责任免除。老生常谈了,其实无论对于任何险种,都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免除责任。

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有这样的误区,以为买了重疾险,就不用购买住院医疗险,其实并非如此。专家表示,从风险补偿角度看,与医保保障范围不重复的住院医疗风险,通常是大多数人的医疗裸露风险点,住院医疗风险也比重疾风险更容易在多数人身上发生。因此,投保人应该全面评估自身的风险,做到有备无患。

保险知识,商业医疗保险购买的注意事项


当前,消费者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较多,又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为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应留意以下四个重要条款。

一、责任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一定要看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比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二、免赔条款。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一般会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但是,住院医疗保险属于补偿性保险,而补偿性保险是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且补偿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为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一个免赔额,即如果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如果医疗费超出免赔额,保险公司将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

三、投保犹豫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后,消费者如果后悔,保险公司可以无条件退保,但后悔有时间期限,一般为10天,这就是投保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外,要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因此,消费者可以利用投保犹豫期,仔细研读保单,做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

四、如实陈述。被保险人在签订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作出是否接受投保或以什么条件接受投保的决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不履行忠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

欧洲旅游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假期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然而,出门在外,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买份合适的保险,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购买境外旅游意外险应因地制宜。如去欧盟国家旅游的市民,必须购买一定额度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这已成为能否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本文为你介绍购买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购买旅游医疗保险是每一个外出旅游者都需要购买的保险,它是一个强制性购买保险。通常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把旅游医疗保险叫做申根签证保险或境外医疗保险。

一、为什么必须购买旅游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又称为申根签证保险,或境外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国家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申请去往申根国家,都并须出具医疗保险证明,使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

二、旅游医疗保险要求有哪些?

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赔偿金至少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2、旅游医疗保险须在所有申根国家和整个逗留期间有效;3、若旅行的目的即为治疗疾病,此外则需另行证明承担医疗费用。

三、如何购买旅游医疗保险?

品牌和产品的性价比很重要,在相同保障的情况下,友邦产品的价格较高,太平洋、平安、美亚和昆仑价格较为合理,尤其是太平洋的几款旅游医疗保险,为目前所有签证保险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满足使馆签证要求,受到境外出行朋友们的欢迎。

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

因此,欧洲游的游客们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购买欧洲旅游医疗保险,且购买时至少要注意两点:一、必须是具备医疗保障功能的保险;二、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至少为三万欧元,一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三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否则就得重新购买保险以申请签证。另外,申根国家对中国公民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因此,购买了旅游保险的消费者,最好能在国内保留一份复印件,保单原件随身携带。

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保额也不一定越高越好,特别是去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保额不必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行程较短的话,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与选购境内旅游保险不同,除了关注能得到多少医疗赔偿金额外,出境游游客还应着重考察境外旅游保险的紧急救援功能。虽然目前市场上广泛流通的旅游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大多在20元左右,但一份保障功能齐全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保费却要数百元。两者很大的区别就是是否拥有国际救援。

当您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的障碍和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了旅游救助保险保障,就会安心得多。一旦保户在境外出险,只要他与投保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取得联系,救援公司就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治疗救援、安排家人到境外探病等。投保人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将保险与救援相结合的做法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一般欧洲人出国,必定随身携带护照、信用卡和紧急救援卡;日本人没有紧急救援卡就不敢出国,购买率高达100%。正因为保障范围较广且更为实用,含有紧急救援功能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保费一般比较高。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并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来购买,而不是仅凭价格来决定。

各类人群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人们大都知道住院时可以凭医保卡享受相应比例的补偿。但是,由于平时关注不多,所以真正了解具体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的人还是少数。那么,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比例究竟是多少呢?其实,根据参保人群不同,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参保人群可分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三种。为方便大家,接下就以广州市为例,分别介绍一下各类人群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主要是指在城市国营企业、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医疗保险主要采用的是公费医疗保险制度。首先,作为城镇职工,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较高;其次,广州市城镇职工住院的报销也会因医院级别的不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会有差异。最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也会不同。在广州市,如果是在一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如果是在二级医院住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为89.5%;如果是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6%。

城镇居民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广州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相对复杂一些,城镇居民分为三类:未成年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未成年用在校学生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虽然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主要是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不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却是相同的: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

外来人员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外来人员须在参保单位成功办理登记并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便可以享受广州市外来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补偿和优惠待遇。总体来说,外来人员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个人承担的比例较城镇职工和居民要高。具体来说,广州市外来人员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72%,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8%,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4%。

以上是以广州市社保住院医疗保险为例进行的介绍,其实,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皆不相同,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总体工资水平有关。但是,不管是哪个城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都会因不同参保人群、不同医院和不同险种而不同。

生病住院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对医保不熟悉的人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以下支付规定为读者解开疑惑。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社保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例如:某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0000元,其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为18000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2000元,当地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的支付比例为85%。那么,该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2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为:(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当地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即(20000-2000-800)*85%=14620元。

购买个人社会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购买个人社会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购买中的注意事项


王先生3年前购买了一份分红型寿险,同时购买了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过去两年,他因病两次住院治疗,有关费用保险公司都按合同进行了赔付。今年,王先生准备继续投保这一附加险时,保险公司却拒绝续保。

保险公司的解释是,由于王先生购买的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属于一年期短期健康险。根据合同约定,每一保单年度,投保人根据意愿投保,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重新核保,再决定是否续保。每次续保,其实都是一次重新签定合同的过程,客户和保险公司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今年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王先生患有一些需长期治疗的疾病,每年都有很大的理赔几率,保险公司风险加大,因此拒绝续保王先生的附加险。

保险专家解释,从保险条款看,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无任何不合法之处,消费者如果要避免这种尴尬,可在最初投保时,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保险产品。

从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看,主要有两种产品可以避免日后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

首先是终身医疗保险。消费者只要投保了终身医疗保险,每年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保,保障期限可延续终身。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会设置一个累计的赔偿上限,一旦理赔金额达到这一上限,保险合同即告中止。终身医疗保险有返还型和非返还型两种。

其次是可以选择保证续保产品。目前市场上亦有少量医疗保险产品具有保证续保的功能,如人保健康险公司推出的个人医疗保险。亦有保险公司推出3年以后可保证续保的产品,如果客户连续投保3年,即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证续保。保险公司审核同意以后,就不得因客户的健康状况终止续保。

医疗费用,【医疗实践篇(2)】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人们发现即使有社保,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而商业医疗险,既可缓解求医者的经济负担,又可为家庭健康解除后顾之忧,因而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其所购买医疗保险并非“量身定做”,甚至很多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都是稀里糊涂,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那么如何才能清清楚楚的购买医疗保险?消费者需要关注以下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之一:了解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投保人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不适合投保。另外,一般来说,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注意事项之二:应该如实告知义务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投保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注意事项之三:应该知晓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目前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注意事项之四:了解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注意事项之五:注意免赔条款。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不可能获得理赔。

欧洲旅游医疗保险注意事项_保险知识


假期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然而,出门在外,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买份合适的保险,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购买境外旅游意外险应因地制宜。如去欧盟国家旅游的市民,必须购买一定额度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这已成为能否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本文为你介绍购买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购买旅游医疗保险是每一个外出旅游者都需要购买的保险,它是一个强制性购买保险。通常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把旅游医疗保险叫做申根签证保险或境外医疗保险。

一、为什么必须购买旅游医疗保险?旅游医疗保险又称为申根签证保险,或境外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国家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申请去往申根国家,都并须出具医疗保险证明,使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

二、旅游医疗保险要求有哪些?

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赔偿金至少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2、旅游医疗保险须在所有申根国家和整个逗留期间有效;

3、若旅行的目的即为治疗疾病,此外则需另行证明承担医疗费用。

三、如何购买旅游医疗保险?

品牌和产品的性价比很重要,在相同保障的情况下,友邦产品的价格较高,太平洋、平安、美亚和昆仑价格较为合理,尤其是太平洋的几款旅游医疗保险,为目前所有签证保险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满足使馆签证要求,受到境外出行朋友们的欢迎。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

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因此,欧洲游的游客们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购买欧洲旅游医疗保险,且购买时至少要注意两点:

一、必须是具备医疗保障功能的保险;

二、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至少为三万欧元,一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三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否则就得重新购买保险以申请签证。

另外,申根国家对中国公民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因此,购买了旅游保险的消费者,最好能在国内保留一份复印件,保单原件随身携带。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保额也不一定越高越好,特别是去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保额不必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行程较短的话,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与选购境内旅游保险不同,除了关注能得到多少医疗赔偿金额外,出境游游客还应着重考察境外旅游保险的紧急救援功能。虽然目前市场上广泛流通的旅游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大多在20元左右,但一份保障功能齐全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保费却要数百元。两者很大的区别就是是否拥有国际救援。当您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的障碍和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了旅游救助保险保障,就会安心得多。

一旦保户在境外出险,只要他与投保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取得联系,救援公司就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治疗救援、安排家人到境外探病等。投保人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将保险与救援相结合的做法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一般欧洲人出国,必定随身携带护照、信用卡和紧急救援卡;日本人没有紧急救援卡就不敢出国,购买率高达100%。

正因为保障范围较广且更为实用,含有紧急救援功能的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保费一般比较高。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欧洲旅游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并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来购买,而不是仅凭价格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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