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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北京:进京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京都已实现异地支付

2020-10-03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合肥读者马先生问:孩子想让我去北京养老,但我听说户口不在北京,医药费要回原籍报销,而我需要长期吃药。那么,我可以将原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北京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答:退休人员无论户籍是否在本市,都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规定,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享受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类人员按照原籍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为了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能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实现异地支付,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参保人员异地就诊虽然有望实现即时报销结算,但需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报销。

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进京落户或工作的人员,可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到北京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并在本市继续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在受理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完成相关手续,终止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最后由参保人持联系函、本人身份证、户口、医保证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即可。若参保人在北京还没有找到工作或社保接收单位,参保人需先同北京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如果对方明确回复同意接收,同样可以办理社保关系的异地转接。

综上所述,针对社保异地转接至北京的问题,可以根据需求者的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来界定是否可以办理。针对退休人员,虽然不能转接社保,但北京已经实现异地支付,很大程度上让需求者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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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夸统筹地区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市民陈先生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符合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对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条件的,可以办理以下手续:

(1)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离开就业地时,由转出地社保局为其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社保局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及按规定划转的基金转送到转入地社保局;

(5)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划转的基金后,办理相关的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湖南保险新规定:以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能再办理退保


过去几年中,由于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转移单位缴费等原因,造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困难,致使一些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大量退保。根据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以后不再办理退保。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新规定?据了解,退保后,原来已经建立的养老保险权益就终止了,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要重新算起,这实际上损害了这些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为了保护参保人权益,《暂行办法》规定不再办理退保。对于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无力继续参保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如果不再返回城镇就业,那么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在城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总之,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是会保全的,个人的缴费也会全部用于本人的养老待遇。把退保改为转保和续保,说到底对参保人特别是农民工是有利的,是对他们长远的养老保险权益负责的。

有市民咨询:“我家里急等用钱,为什么不能通过退保来解决眼前困难?”市社保处答复: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讲,国家既要保障他老有所养的权利,也要引导他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这两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参保人员家庭生活遇到困难时,应当尽可能通过其他办法来解决,而不要通过退保来解决,因为这不仅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也对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是一个很大的损害。

参保人员异地医疗保险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居民医保转移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最近,有人咨询:退休后想把自己的职工医保转到外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转出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在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接收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续:

①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②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③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及《信息表》邮寄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农民工,养老保险实现跨省转移


人保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城镇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可在4%至8%之间自选

■个人身份证号码将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

在哪儿就业就在哪儿参保,养老保险关系有望随着职工本人跨省市转移;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2%,个人缴费最低比例降至4%。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针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5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月20日。

公众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查阅“两个办法”完整条文。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向本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征求意见到2月20日截止。

根据最新公布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农民工养老账户将实现全国“一卡通”,可办理全国转移,原则上不不允许退保。

1、个人单位缴费比例有所降低

人保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表示,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现行标准: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2、离开就业地原则上不“退保”

《办法》称,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

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3、缴满15年按月领养老金

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4、养老保险账户全国“一卡通”

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农民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农民工可在各地社保机构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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