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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试点推行医疗意外险

2020-09-30
财险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20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及相关单位在市医调委召开座谈会,就医责险运行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由于之前经营亏损,今年续保时费率将有所调整,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参保方案也正在拟定。除了医责险外,烟台还将重点推广医疗意外险,给患者提供双保险。

经营亏损,续保费率将略调

据太平洋保险公司统计,全市公办医院及服务中心共194家,66%的医疗机构参保,出险率为67%。截至3月15日,医责险已决赔付和未决案件估损共达817.5万元,“综合赔付率”达到77.56%———在太平洋保险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政看来,已经超出盈亏平衡点。“业内一般把68%视作经营的盈亏平衡点,所以之前的医责险运营是亏损的。保费不充足,影响了‘大数法则’的发挥;出险率高,导致赔付金高,都是造成经营亏损的原因。”李建政解释道。

按照2013年12月出台的《烟台市医疗纠纷处置与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保本微利、动态调整”的原则,重新调整参保、续保费率也是理所当然。“今年续保时,应考虑保单上一年出险赔付情况。例如,对于未出险的医院下浮保费,出险赔付高的上浮保费。”

不过,费率上浮和下调都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既要保证医院参保的积极性,又要保证医责险经营。在这个范围内制定费率调整方案,还要经过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的审核。”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刘以辉表示。

民营医院也能享受医责险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目前烟台正在制定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医责险推广方案。这也意味着,给医疗行为上保险,民营医院也能搭上“顺风车”。在之前的推广中,医责险主要面向全市所有的公办医院,包括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等,并未涉及民办医疗机构。“今年,我们将‘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责险,维护全市医责险工作顺利开展。”刘以辉透露说。考虑到民营医院的管理水平、医师技能、职业资质、医疗设备,与公办医院存在一定差距,医疗风险系数相对较高。因此,保险公司曾建议在开办民营医院的统保工作中,参照公办医院的基础适当上浮保费。

不过,也有声音认为,为吸引民营医院积极参保,增加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规模和运营能力,针对民营医院的参保费率或与公办医院持相同标准,不予区分。“不管方案最后如何制定,民营医疗机构肯定会纳入进来。”消息人士指出。

大力推广医疗意外险

在医疗责任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的同时,“医疗意外险”,如麻醉意外险、公众责任险等等,也越来越受医院和主管部门的重视。

医疗意外险属于商业险,购买主体是患者。在就医前,患者自行选择是否购买、购买哪个险种。这样,一旦在医治过程或治疗后发生突发情况,可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相当一部分纠纷,应该在意外险的范畴内解决。”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张葵阳表示。他认为,患者购买意外险后,如果发生意外且医院没有责任,患方仍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所以,意外险可算是一种补偿机制,能提高患方的抗风险能力。

毓璜顶医院、芝罘医院、烟台市中医院、海港医院的代表也反映,“发生意外后,患方都会把责任推到医院。实际上,很多人都没有风险意识,而医院正是风险最高的地方。”因此,医疗意外险被寄予厚望。“如果患者都有风险意识,购买医疗意外险,那么对医疗业和医疗环境来说,将是‘颠覆性改变’。”张葵阳说。据悉,今年烟台将试点推行医疗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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