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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大学毕业生保险

2020-03-21
两口之家保险规划 保险专业生的未来规划 保险两乡发展规划

大学生“就业难”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由此也引发了与大学毕业生相关的保险话题。

据了解,近3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在70%以上,由此出现大量未就业毕业生。而2010年全国毕业的大学生人数将达到610万,加上之前尚未就业的,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将异常严峻。

为大学毕业生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中认为,我国在企业转制与经济转轨时期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失业大学生成为新的“知识失业”群体,打破了过去失业完全集中在接受教育比较短的社会群体中的传统格局。因此,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面临重大政策调整,并亟待有效发挥其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调控功能。

民建中央建议,应当从不同失业群体不同的失业特点和不同行业不同的失业风险出发,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制。对于大学生失业群体,应实行“大学生生活保障与就业”制度和“高校待业大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政策,依托高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搭建的就业保障平台,为待业和失业大学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则建议,应当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国家大就业的范围,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资金扶持范围,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采取财政拨款方式,在大学生进校时,政府帮助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障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引入商业保险破解助学贷款难题

“由于就业难、收入低,大学毕业生中‘蚁族’、‘漂族’群体正在不断扩大,而这时催还助学贷款对他们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说,虽然国家已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大学生资助体系,但现行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过短、要求过严,必须进行适当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委主委郑惠强则建议,鉴于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还存在较多缺陷,应当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实现国家助学贷款与商业保险制度的整合运行,建立贷款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他认为,由于助学贷款保险具有较强的政策性,需要依托社会支持和相关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仅靠保险公司自身力量短期内难以取得实效。因此,郑惠强建议,应当将保险监管机构纳入国家助学贷款组织体系,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同时,明确高校、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的责、权、利,建立学生信息、贷款审查、贷款发放、贷款偿还、财政补贴和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与青联、学生会等团体的合作,并与社会各类助学机构或助学活动建立联系。此外,为了实现全面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将就业辅导作为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就业辅导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

郑惠强表示,风险管理是助学贷款保险的核心,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能否稳定实施起着关键的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关键是建立政府主导、高校、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管控机制,促进教育与保险业的长期合作关系。除了从立法角度对助学贷款予以保障,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逾期预警、违约催收等机制外,还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保险公司适当的政策优惠。

他认为,在助学贷款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的信贷风险。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登记、披露制度还不完善,保险公司的绝大部分保费收入要投入到风险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上。按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测算,保险公司很难保证不亏损。因此,建议国家给予经办保险公司一定的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以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促进这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知识

毕业生,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将给予补贴啦


相信,现在的90后们应该都不太甘愿去给别人做打工仔吧。据调查,我们国家大部分的大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意向是创业,而国家也非常鼓励大学生的创业计划,为此还举办了多个大学生创业比赛以及出台了一系列的大学生创业费用补贴。现在,大学生如果想要创业连社会保险都会给予补贴啦!

(一)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由就业专项资金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数额,补贴期限灵活就业的2年、自主创业的3年。

(二)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补贴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1、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1、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即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补贴缴费基数不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拨付程序

1、个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由补贴对象个人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社保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区《灵活就业证明》);

(3)高校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证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2、就业机构受理。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受理一次,由补贴对象参保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审,验审合格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验审不合格的告之申请人完善相关材料后再行申请。

3、人社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对就业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或实地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

4、财政部门拨付。财政部门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补贴拨款申请后进行复核,复核无异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就业机构收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或个人社保卡账户。

大学生,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


大学生失业是我国最近几年才产生的现象,我国也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治理大学生失业,关于能否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是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运用大数法则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这一劳动风险,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生活获得基本保障,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不利因素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劳动保障局认为大学生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是不能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失业保险的因为根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规定,只有参加失业保险四年以上的人员,在其失业后方能享受一个月的失业保险,以后每多参加一年,增加两个月的享受期限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购买的,但是大学毕业生以前的身份一直是学生,没有购买失业保险,主管部门没有权力动用全体参保人的社保统筹基金解决这部分大学生的问题因此,需要大学生在入读大学期间就开始购买失业保险大学毕业生失业了,他们面临着生活困境,拿到失业证实又符合低保条件的大学生提出低保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最后再去民政局公示,这些申请程序很繁杂,有些毕业生即使非凡需要这些钱也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宁可不要为了让失业大学生过了面子这道坎,我们不妨改变失业救济金的名字为就业扶助金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切实可行大学生就业每年都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重庆的吴江林代表含着眼泪提出建议,有财政拨款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障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大学生的家庭和想创业或自学手艺的失业大学生希望政府可以让失业的大学生领取失业保险,希望政府能逐步将他们纳入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或许他们不能完全享受通常意义上的失业保险,但是他们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职能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心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通知》明确把大学生纳入到了失业保险范围内,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大学生,之所以毕业后能享受失业保险,是与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成果紧密相关的,在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缓解,失业保险基金有所盈余,因此才能在整体经济持续发展财政余力增强的情况下惠及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的试行模式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具体模式可以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治理体系,采取财政拨款,政府在大学生进校时,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同时也鼓励大学生的家庭出小部分资金,一起购买大学生失业保险,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是可行的,但是我们要秉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功能,国家为大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只是为了缓解大学生一时的压力,更多的是鼓励大学生参加政府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及一定的工作见习服务,增强大学生自己的工作能力,促进大学生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刚毕业的大学生,保险该怎么买?


七月后,又一批大学毕业生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参与工作。对于刚步入职场的年轻毕业生来说,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直面生存压力,虽然正值青春壮年,身体素质比较有优势,但也不能完全忽视保险保障的需求。

不过,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收入还不稳定,此时手头也还比较拮据,很难有多少余钱用来配置保险。那么,初入职场的毕业生,保险到底该怎么买?

一、设想风险缺口

想搞清楚应该买哪些保险,就要先明确一点:刚毕业的大学生,在目前这个人生阶段,会面临哪些风险?

① 疾病、意外风险

刚毕业的大学生正处于人生中身体健康较好的时期,但近年来各类疾病的发病对象呈现年轻化趋势,一旦生病住院,甚至罹患重疾,就会带来医疗费用支出以及家庭收入部分中断两方面的困难,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父母都是沉重的负担,所以健康险的疾病保障非常有必要。

而无论何种年龄,意外伤害的风险都是存在的,所以建议各个年龄段的朋友都应该配置意外方面的保障,刚毕业的大学生也不例外。

② 身故风险

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不高,家庭责任还比较轻,所以他们的身故对家庭经济的影响相对较小,此时寿险的身故保障并不是首要的。当然如果预算足够,也可以考虑一份定期寿险,主要起到的是身故时对父母的补偿作用。

不过,“以贷养贷”已成年轻人的常态,虽然大部分人在这个年龄段还未背负房贷、车贷等长期贷款,但在消费贷群体中,90后、00后的占比超过50%。如果已经背负了较高的负债,那么寿险就有一定的必要性,寿险的保额要注意覆盖负债情况。

二、险种搭配

① 意外险

意外险主要保障因意外导致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以及意外医疗费用的报销,有些产品还有意外住院津贴。

意外伤害的保障成本一般是比较低的,价格也不随年龄变化,每年购买一年期的产品就可以,基本只要一两百块钱。比如大金刚综合意外险,买到50万保额,一年也就198元,而且这款产品意外医疗免赔额低、报销比例高,还有意外住院津贴,性价比相当不错。

② 百万医疗险

小病小痛的医疗支出有社保报销;对于大病、重病,就要依靠百万医疗险。百万医疗险性价比非常高,几百块保费,报销额度就能到几百万,是大病医疗的一个有力保障。

要知道,医疗险的费率是根据年龄变化的,年纪越大价格越贵。刚毕业的大学生,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百万医疗险比较便宜的费率阶段,此时购买费用压力不大,在有社保的基础上,购买市面上主流产品200万、300万的保额,每年仅需一两百块。

另外,医疗险的核保最严格,对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很高,如果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购买,一般在身体素质上会有优势。但是百万医疗险一般是一年期产品,需要一年一买,所以选百万医疗险,也要看续保稳不稳。比如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的续保条件就比较宽松,可以6年保证续保。

③ 重疾险

重疾险保障的是重大疾病,患病后会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给你保险金。重疾险相比百万医疗和意外险就要贵很多,但重疾险越早投保越划算,所以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应尽早考虑。

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重疾险应优先选择定期消费型产品,比如市面上公允性价比高的达尔文1号,二十出头的年龄,50万保额,交30年、保到60岁,每年只要2000元左右,比终身重疾险要便宜很多。

原则上我们不推荐选择一年期的重疾险,但如果预算确实有限,也可以先买一年期的重疾险暂时作为过渡,一年只要两三百块。但要注意,三两年后收入上升、工作稳定,一定要及时更换为长期重疾险,因为一年期产品续保不稳定,产品责任也比较简单,而重疾险对年龄、身体健康情况也是有要求的,越晚购买长期重疾险,对我们越不利。

④ 寿险

寿险的责任很简单,就是身故赔付。它并非刚毕业的大学生必须的险种,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或者年轻人赡养父母的责任已经比较重了,那可以考虑补充消费型的定期寿险,这也是对父母、对家庭负责的表现。

购买寿险产品时,一般建议根据收入和负债来配置保额,保额可以参考年收入的5到10倍。比如22岁男性买大麦定寿50万保额,交30年保到60岁,一年保费只要660元,保障的杠杆作用还是比较显著的。

三、总结

总之,就算是刚毕业的穷学生,也有必要买保险,保障能有一点是一点,不至于等到风险来临时猝不及防。

但是,年轻人买保险也要量力而行,不能贪多,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内做好相对充足的保障就可以。保险规划不是一蹴而就的,日后收入增长,再继续加保不迟。

大学生,大学生失业保险在我国可行吗?


一、大学生失业的内涵。

失业是与就业相对而存在的根据国际劳工局的定义,就业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为赚取利润所进行的活动失业是就业的对称,即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这一社会现象,其实是劳动者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是一种经济资源的浪费在对大学生统一分配的年代,大学生与失业问题无缘,他们毕业之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根本不存在就业难,失业的问题近几年,对大学毕业生的统一分配政策逐步收紧,只限于对较少的若干专业的毕业生实行统一分配,其他大学毕业生需要在职业市场上供求见面双向选择来挑选自己合意的职位前几年,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市场还是供不应求,所以大学生群体基本上都能实现充分就业但是,到2004年开始,出现了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大学生失业是“知识失业”,即有知识的人或称知识分子的失业,是指接受过高等教育拿到了毕业文凭和学位的人,具有劳动能力特别是脑力劳动能力,想找工作而在一定时期内找不到的这种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1]大学生失业并不意味着整个知识阶层的过剩,而是与劳动力总量过剩有联系,它是构成总量过剩和失业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并随着总量失业的起伏而同步同幅变化这种大学生失业是由于供求错位助推而成的,人才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了,而高校扩招并一味追求所谓的热门专业,结果就导致了大量“产品”不能适销对路,是一种结构性失业某些专业人才培育过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各种产业的发展不协调,与社会的就业需求结构不相适应,这在经济增长过快和产业升级较快的时期就更加剧了大学生失业现象的诞生二、大学生失业的消极影响及原因分析。

在2006年3月社科院发表的教育蓝皮书《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显示,200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真正签约率只有33.7%。

(1).大学生失业的消极影响。

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1)大学生失业使得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无法在劳动力市场得到回报,造成社会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2)大学毕业生失业的突然性不断冲击大学生乃至整个社会,会对人们产生重大的社会心理影响由于昔日的天之骄子突然失业,人们开始有了“读书无用论”和“大学生过剩论”;就业难会给大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有一些失业大学生心理失衡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3)大学生失业加剧,学历竞争畸形化,教育过度化,因受教育程度的分化带来的就业机会和获取财富数量的分化会使人们丧失追求公正和平等的信心。

(2).大学生失业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是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1)企业角度考虑现在大学生就业难,不是企业不需要大学生,而是因为许多大学生在大学里不努力学习有用知识和真本事,还自我感觉良好,在择业时期望过高,而企业所需要的是能真正为之创造效益的劳动者(2)教育角度考虑大学生就业难与近年来扩招结构不当有关系在我国,一边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客观存在,一边却大量培养高端人才,萎缩职业人才,于是形成了企业需要的人才找不到,企业不需要的人才到处都是(3)经济角度考虑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资源错配,资源配置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较少地向知识型服务产业方向流动,较多地片面地流向重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导致产业结构失衡,使劳动力需求结构错位,致使知识型服务业岗位即所谓“白领”岗位需求相对减弱,而“蓝领”型岗位却出现旺盛需求,于是大学生找不到合适工作,而不少企业又出现“技工荒”“民工荒”。

三、境外对青年及大学生失业问题的治理。

大学生失业现象不仅在我国存在,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也存在大学生失业现象针对青年和大学生失业现象,各国采取的治理措施有主动的减少劳动力的供给,修复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以增加就业机会和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此外,针对失业现象不可能完全消除这一特点,各国都普遍采取了被动的失业治理政策,即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四、大学生失业保险在我国的可行性。

大学生失业是我国最近几年才产生的现象,我国也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治理大学生失业,关于能否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是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运用大数法则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这一劳动风险,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生活获得基本保障,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

(1).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不利因素。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劳动保障局认为大学生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是不能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失业保险的因为根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规定,只有参加失业保险四年以上的人员,在其失业后方能享受一个月的失业保险,以后每多参加一年,增加两个月的享受期限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购买的,但是大学毕业生以前的身份一直是学生,没有购买失业保险,主管部门没有权力动用全体参保人的社保统筹基金解决这部分大学生的问题因此,需要大学生在入读大学期间就开始购买失业保险。

大学毕业生失业了,他们面临着生活困境,拿到失业证明又符合低保条件的大学生提出低保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最后再去民政局公示,这些申请程序很繁杂,有些毕业生即使特别需要这些钱也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宁可不要为了让失业大学生过了面子这道坎,我们不妨改变失业救济金的名字为就业扶助金。

(2).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切实可行。

大学生就业每年都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重庆的吴江林代表含着眼泪提出建议,有财政拨款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障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大学生的家庭和想创业或自学手艺的失业大学生希望政府可以让失业的大学生领取失业保险,希望政府能逐步将他们纳入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或许他们不能完全享受通常意义上的失业保险,但是他们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职能。

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通知》明确把大学生纳入到了失业保险范围内,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大学生,之所以毕业后能享受失业保险,是与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成果紧密相关的,在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缓解,失业保险基金有所盈余,因此才能在整体经济持续发展财政余力增强的情况下惠及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

(3).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的试行模式。

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具体模式可以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采取财政拨款,政府在大学生进校时,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同时也鼓励大学生的家庭出小部分资金,一起购买大学生失业保险,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是可行的,但是我们要秉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功能,国家为大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只是为了缓解大学生一时的压力,更多的是鼓励大学生参加政府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及一定的工作见习服务,增强大学生自己的工作能力,促进大学生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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