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知识,说说车险知识大全

2020-09-29
车保险知识大全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机动车辆保险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

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方无责任的按限额20%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责任免除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被保险人的财产及车上的财产

受害人停驶、停电、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减值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费计算依据

车型(如:别克SGM7160)

购车年限(2004年11月购买)

客户类别(如:个人车、企业车)

投保险种(如:车损、三者、盗抢、车上人员)

车辆出单须提供资料

新车1、购车发票复印件或合格证复印件

2、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车)

3、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车)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说说医疗健康险


医疗健康险是保险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世上90%的人都需要,剩下10%就是一些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造成任何负担的富豪级人物了。

在我国的医疗体系中,最基础部分就是社保医疗,福利形式覆盖面很广。但是也有着不足的部分,就是1报销额度限制每年是有限额的,并且是有免赔额的。2报销比例限制。3报销种类限制正式这些不足部分产生了商业医疗保险的生存空间。

商业医疗健康险按照给付方式可以分为二种

一报销形式实报实销,又分为无社保基础报销形式和社保补充形式。基础报销形式类似于社保。按照比例实报实销。自费部分大多数有免责。部分高端产品可报销自费项目。二社保补充型医疗险以客户现有的社保为基础,报销社保剩余部分和起付线部分。有效补充社保不足。

二定额给付型确定给付额度不论实际的开销是多少的医疗保险。按照疾病种类给付相应保额的重大疾病险,或者其他疾病,只要确诊就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金。按照住院天数给付相应保险金的,如各种住院津贴险。

这两类医疗险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按需投保。对于普通职员工人只享有基础社保的人群,或者干脆连社保都没有的,尽量先选择报销形式的产品,价格行对更低,一旦发生手术等情况时报销的数额也更高。

对于一些拥有完善基础医疗的人群来说,报销型的就没有实际意义了。比如我个人接触过很多外资企业的管理层以及白领们,他们的保险是由外企服务公司统一办理。包含有社保,团体商业保险等,发生医疗时报销100%自己无需担负任何医疗费用。而报销型医疗险采用的是补偿原则。花多少报销多少,无法获利的。这样一来自己单独投保的报销型医疗险所花费的费用就完全没有意义了。这时适合他们的就是定额给付型的医疗保险了。毕竟一旦住院即便给他报销了百分之百的医疗费用,但是没有上班肯定会导致收入的下降,而一些自费药物也是无法报销的,定额给付的就没有了这写问题,那是按照疾病种类或者住院天数来给付保险金的。

这里特别说说意外医疗险。尤其是交通意外医疗,这部分在大多数城市的社保都是免责部分,社保是不担负医疗报销的。这是就需要商业的意外医疗险来给我们做出保障。

综合适当的配置我们的医疗险会给我们的生活多一份有效的保障。

保险知识,说说保险理念


保险是什么?

1就是利用大家的力量一最小的代价防范一生的风险。

2半强迫储蓄并保证长期最优惠的利率。

3以微不足道的投入帮我们负起对家庭、子女的重担。

4确保将来的退休生活、医疗费。

5保单现金价值可弹性贷款或领出。

6节税并确保完整的转移资产给下一代。

7个人生命末期尊严的保障。

200多年来没有更好的制度可以取代它!我们自己也更没办法取代它。

保险管什么?

保险不是保证不发生风险,而是在发生风险时,得到帮助和支持。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保险的基本原则是累计千千万万人的财力,结成一个抵御化解风险的大集体,在这个大集体中每个人都是付出者,但是同时也是受益者。通过付出,在遭遇事故时,得到及时的救助,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保险就像飞机上的降落伞,虽然未必有用,但这份保障是实实在在的。

其实每个人都已经投保!只是“向谁投保”而已!聪明的人只要投资少许保险费,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及在保险公司的运作,轻松地确保家庭财务基础的稳固;而有人精打细算地将保险费省下,等于是自己投保,因此他必须独立负担起整个家庭意外风险,不能有任务闪失!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


住房公积金60项知识总结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3、新成立单位应当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4、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6、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7、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8、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不得低于5%。

9、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2、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13、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如何办理转移?

职工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

15、转出单位已注销的情况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如果转出单位已注销,办理转移时,可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转出单位注销证明(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只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16、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行政区域内如何办理转移?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办理转移吗?

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函或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

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17、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8、封存账户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如何办理提取?

当封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

19、单位名称变更后,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1)上级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0、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对账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1、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22、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23、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为什么需要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要求在房产证的基础上另外提供发票,原因一是如果职工是通过赠予取得的房产,也有房产证但没有发票,没有发生实际的购房支出,按照规定是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但如果只提供房产证判断不出房产的取得方式;二是按照规定购房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数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供发票作为审核依据。

24、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有哪些?

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且已按期还款满12个月的,在还款期内可申请提取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25、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

26、职工商业贷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同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25-26项,如果是贷款人配偶提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7、出国(境)定居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出国(境)定居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8、异地求学的(指全日制学习)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国内大学就读:提供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

(2)出国留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9、职工在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单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1、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最后一次还款金额对账单,在还清贷款的一个月内由单位办理提取。夫妻双方的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还款的金额。

32、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3、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总额。

34、为什么要规范贷款购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的提取额不能超过当年的还款支出?

原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在05年联合下文(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近几年随着贷款需求和提取使用的大幅增加,开始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克服这一难题,一方面加大征缴力度,另一方面规范提取条件,按照业务上级规定将以往资金充裕时太宽松的提取条件适当收紧一些。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性质,增加积累资金,为更多需要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职工提供帮助。

35、销户提取如退休、调离行政区域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销户提取的,如退休、出国留学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