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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人社部:落实医保待遇政策 全面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2020-09-19
人社局保险规划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尹成基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下一步社会保障工作将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社会保障工作下一步安排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制定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推进合并实施和强化激励;制订生育保险办法;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

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全民登记参保试点,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私营企业职工等群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

三是统筹研究制定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做好企业年金推进和监管工作。

五是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进一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推进经办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运行效率。打造“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争取发放到5亿张。

最后,在加强医保的同时,可以促进商业保险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比如在意外伤害方面,补充意外险,对日常生活的意外伤害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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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7月25日在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二季度,人社部已拟订城乡养老制度衔接有关政策并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同时研究完善及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度。

据介绍,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研究,还有制度改革的设计,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人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专门研究这个问题。下一步,还要开展一些并行的研究,组织国内外专家开展相关研究,更充分地听取专家和社会的意见,来制定改革的方案。“这个改革要积极、稳妥、慎重,把改革的方案设计好。”尹成基说。

尹成基表示,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就是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整合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制定一个方案,明确目标、模式。二是社会保险待遇的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三是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制度和开辟更多的社会保障资金渠道,扩大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四是企业年金的发展,要采取更加有激励性的政策。

尹成基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包括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推进合并实施和强化激励;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同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人社部当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养老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9773万人,7700万离退休人员和1.32亿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

大病保险,福建省人社厅:我省已经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除莆田、漳州外,其余6个设区市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补充保险。尚未全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南平市,也在所辖3个县(市)开展了试点。

目前我国的医保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看病的问题也是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但是,城镇的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医疗保障水平还不是特别的好,老百姓对于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反应还是比较强烈的。所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补充,对那些患有大病的城乡居民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持。

福建省居民大病保险主要采取两种模式设定起付线:其一,参照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将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封顶线作为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如福州、厦门、宁德和漳州;其二,与国家文件规定相同,即将个人自付超过一定限额作为起付线,如莆田和龙岩。

省政府已经发布了一些相关规定,对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筹备资金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另外还宣布把福州和龙岩作为试点城市。从目前得到的最新消息,这两个试点城市已经完成了招标,正在进入理赔环节,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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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至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务虚会在京召开。会议深入探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重大问题,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中组部副部长、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

尹蔚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中去,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更好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尹蔚民指出,三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大制度和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明确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要全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勇于突破,敢于担当,抓紧研究制定推进各项改革的工作方案,切实推动各项改革取得新突破,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尹蔚民强调,明年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改革和发展的任务都很繁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改革为重点,加强改革创新,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范风险,扎实做好明年各项工作。

尹蔚民要求,要认真做好年底前的各项重点工作,力争有一个完美的收官;要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环节各项工作,善始善终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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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宿州市工伤保险全面实施市级统筹


从7月份开始,宿州市正式启动了以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七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费率浮动办法、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这些政策的进一步统一对扩大基金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统一为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职工本人工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的月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行业基准费率统一为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0%,三类行业2.0%。工伤保险基金统一存入市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由市人社部门负责全市工伤调查、认定工作,市人社部门委托各县区人社部门办理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事故,县区做出工伤认定后需报市人社部门备案;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进行初审。

在待遇支付方面,统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单次支付额在2万元以上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县区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规范审批程序、保障合理支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西省人社厅:五项措施推进医保扶贫政策实施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医改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五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政策,推进扶贫攻坚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取消医疗机构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通知》要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根据测算,实施该政策后,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影响不大,属于承受范围之内,每年将会有约47.25万人享受待遇。

同时,《通知》明确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的,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同等情况下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高5%。

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获政策倾斜

在待遇方面,《通知》要求落实就高不就低的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广西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同时,要求各统筹地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工作,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大病保险。同时,各地要切实落实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

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通知》提出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探索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保险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同时要求各市要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协作,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

在今后,广西省的医保覆盖人群将逐渐扩大,同时基本医疗的服务也将更完善,城镇职工以及农村人民均能享受到相同的医疗待遇,实现人民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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