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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保帮扶政策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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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阳泉市了解到,该市对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措施,基本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主要措施为:农村贫困人口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提高门诊慢病待遇水平,对患有35种特殊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100%报销;对未纳入35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地区结合基金承受能力测算核定年度报销支付限额,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报销;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之上的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报销;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原则上报销85%,支持分级诊疗;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85%的比例给予报销,其余个人承担。

在实施特殊救助制度上,属于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5000元大病关怀救助。有基本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两年内实现免费适配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全额救助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解决,所需资金按照省级财政70%、县级财政30%的比例分别负担。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报销,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支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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