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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提高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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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悉,为进一步减轻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市人社局近期出台了医保新政,提高此类人群的基本保险报销待遇。

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住院后,符合规定的费用支付比例具体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9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5%;临时外出急救在异地住院并报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等的支付55%;转往省外的支付50%,其他原因异地住院的支付40%。据了解,这比普通群体报销比例提高了5%—10%。

在大病保险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从8000元降至5000元。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也有提高。其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此外,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至35万元。bX010.cOM

新政还规定,不得以贫困人口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和其他倾斜待遇冲减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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