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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保险“解忧”儿童大病救助

2020-09-19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儿童保险知识 儿童保险规划

下半年,还将确保为宁夏、西藏、福建、辽宁、吉林、上海等8省市的孤儿发放该项公益保险,将惠及孤儿近10万名。

这一结合慈善与保险的公益行动成功实施,将为儿童大病救助制度的建立提供宝贵经验,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立儿童大病救助机制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妇联直属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通过发起成立“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在全国推广少年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专项慈善项目,借助商业保险反应迅速、理赔及时等特点,将保险人人互助的机制与慈善事业相结合,有效提高了救助覆盖面和救助速度。

据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办公室主任胡海媂介绍,2009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建立了“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并相继向社会公众推出了两项针对从出生30天至18周岁的少年儿童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捐助方案:一是每捐20元善款可以为一名贫困儿童提供一年期保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重点覆盖白血病等4种少儿高发重大疾病;二是每捐50元善款可以为一名孤儿提供一年期保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全面覆盖12种少儿常发重大疾病。

这一基金的基本设想是,通过建立较广泛的儿童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救助体系,尽可能多地覆盖广大健康少年儿童,利用公益保险的杠杆机制为未来新增儿童患者提供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最终推动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家、社会和家庭三级的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体系。

为了充分有效地利用公众捐款并规范基金运行,“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通过依托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依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承保公司,专门设计开发了两种公益保险,这两种保险不作为普通保险产品出售。借助已经成熟的商业保险服务体系,基金的运作效率得以提高。一旦确诊出现约定疾病,10个工作日之内即可获得一次性的10万元赔付,不需要通过事先垫付然后报销的方式获得。

目前,“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已完成了四川、陕西、甘肃地震灾区和河北张家口市等地近17万份困难儿童重大疾病公益保险的发放,并与民政部积极推进“全国孤儿保障大行动”,将覆盖全国约60万名注册孤儿。

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容易面临各种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威胁,而且我国的儿童群体目前尚未系统地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许多病童因为经济原因以及申请救助的手续繁琐、时间周期长,错过了治疗时机。据卫生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大约3亿名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中恶性肿瘤的发病数每年高达约2.5万例,且发病率正以每5年5%的速度在上升。

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认为,儿童福利是所有福利的基础,儿童福利中孤儿和儿童大病救助是两个基石。“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开创了保险与慈善相结合的新机制,通过慈善募捐筹款,同时借助公益性的保险手段,变事后的被动救助为事前的主动保障;变临时的应急救助为长期可持续的系统性保障;变通常情况下的大额资助为包括普通公众可广泛参与的小额资助。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为全国亿万孩子的健康提供及时保障。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梁涛说,运用保险这一市场化手段建立慈善救助的新模式,不仅为广大孤儿在患病前建立了救助保障机制,而且大大提高了对可能患病的孤儿的医疗救助力度。

目前,“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被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开展的“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确定为示范项目,也是其中唯一全面覆盖示范区儿童的普惠型项目。

在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民政部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推出了“爱心1+1”公益行动,公众在捐赠50元的善款为1名孤儿提供一份一年期保额为10万元的12种儿童重大疾病公益保险的同时,就能以同样价格为自己身边的一名孩子购买一份同款公益保险。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认为,“爱心1+1”为孤儿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募集善款购买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是一种保险与慈善相结合的新机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中国儿童福利领域知名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尚晓援也认为,与传统的慈善活动相比,“爱心1+1”行动在接受捐赠人“播种爱心”的同时,也能助其“收获安心”,这一独特的设计理念是对慈善模式创新的大胆探索,也是对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激励。

为了充分发挥这一机制在解决儿童大病救治难题中的作用,胡海媂等人建议,通过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特别是“爱心1+1”行动;鼓励有关部门协调央企或各级国企定向帮助特定地区的孤儿或贫困儿童,整合央企公益资源,提升央企整体形象;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定向帮助特定地区的孤儿或贫困儿童;根据当地财力和慈善捐款的缺口情况,鼓励地方政府为“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在当地的实施发放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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