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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人社局举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坛成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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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讯:7月8日、9日,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协办的“大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论坛”在大连星海假日酒店召开。

主办方邀请了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梁鸿等10余位国内医疗保险、卫生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主讲嘉宾。

与会专家围绕“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医疗保险与供给侧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与信息技术、商业保险”三个专题,运用国际化的视角,从医疗保险和卫生体制改革理论前沿出发,做了精彩发言,并对我市医疗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指导。此次论坛是我市医疗保险改革领域召开的首次全国性学术交流盛会,对促进我市医疗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立医保改革“大连模式”,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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