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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时充分了解保险权益

2020-09-14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是年轻时规划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保单理赔时效过了3年才报案,勾女士本想退保,没想到保险公司能主动为自己寻找理赔的事实和依据进行赔付,并将多缴保费退还给自己。

“保险公司是基于道义上考虑进行的赔付,但这样的好运不是人人都有。”对此,中南财大金融保险学院院长刘冬姣提醒投保者,投保应了解清楚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所承保的风险是什么,出险后则应及时报案。

得病5年才知重疾险能赔

勾女士是东风公司的一名退休员工,1998年,她为自己投保平安康泰,保额3万元整。2005年5月,勾女士住院期间被检查出患有右肾透明细胞癌,家庭的平静被彻底打破。

幸运的是,因发现及时,勾女士在当年5月20日做了右肾探查和右肾切除手术,手术后勾女士身体逐渐好转,但巨额的手术费用还是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今年初,勾女士无意中听朋友说起,购买的保险因为癌症在平安得到了赔付,这才想起自己也有一份保险。而这时,离2007年5月的理赔申请时效已经过了3年。

“我本来打算自认倒霉,办理退保手续,没想到平安的工作人员让我提交理赔材料和书面说明,积极为我解决理赔的问题。”勾女士说。

在收到勾女士的理赔材料后,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的理赔人员积极展开调查,发现本次疾病确实达到合同条款对重大疾病的规定,而且勾女士投保时间较长,缴费记录良好。不久后,平安将3万元理赔款和勾女士从2005年至今多缴的保费交还到其手上。

出险后应及时报案

据了解,勾女士申请理赔距事故发生时间已达5年之久,已远远超过了理赔申请时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超过理赔申请时效的,公司完全有理由可以拒赔。

但平安人寿(601628,股吧)尽量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其利益考虑,为客户寻找理赔的事实和依据。以勾女士为例,考虑到她病情属实、确实不知道自己可以享受保险权益,同时勾女士投保时间较长且缴费记录良好,因此平安决定赔付,在正常给付重疾险赔款之外,还退还期间多缴的保费。

“很多客户和勾女士一样,不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以至于错过理赔申请时效。”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人员提醒投保人,出险后应该及时报案,在申请理赔的时候也应当注意申请时效。

其中,寿险的申请时效为5年,非寿险(重疾、残疾、医疗)的申请时效为2年,因不可抗力无法及时申请理赔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市民应该明明白白买保险,充分了解投保的权利和义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保险学院院长刘冬姣提醒投保人。

刘冬姣表示,市民投保前就应该明确自己需求保障的风险是什么?需要买什么保险?一旦购买保险产品后,就应明白保险期内自己的权利和应承担义务是什么?做一个明明白白的保险消费者。目前保险产品众多,不同的保险产品承保的风险不同,“不要买了养老保险,却在生病时索赔;或者买了医疗险,生病后却不知道能索赔。”此外,在出险后,应该及早报案,以免错过理赔申请时效。“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何时赔付,投保人如何索赔、何时索赔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刘冬姣说,虽然该案例中保险公司基于道义上的考虑,对投保人进行了赔付,但这种理赔并非是一种常态。只有在投保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让自己的保障“不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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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时的注意点


1请您仔细填写健康及其它问卷

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健康、财务、已经购买保险等方面的信息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担风险的重要因素。诚信是合同成立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如实告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为了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请您主动向我公司提供有关情况或答复问询,填写完成投保告知、健康告知、补充告知等各种问卷资料。这些资料将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为客户保密。

2投保单一定要亲笔签名

投保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客户利益,投保单必须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签名;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签名。切忌由其他任何人代签,避免造成合同无效,损害您的利益。

3请您在购买前一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4请您索要并妥善保存重要凭证

在您以现金方式交纳首期暂交保险费后,请您一定要索要我公司的统一收据。个人出具的任何凭证都没有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和发票是您购买我公司保险的重要凭证,请您妥善保管。

5您享有犹豫期无条件退保的权利

您在收到我们签发的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所有组成部分,如条款中明确规定有犹豫期的,在收到合同后10日内投保人可无条件退保,我们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返还保险费。

保险知识,要知道的保险权益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专家,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父亲保险,“父亲保险”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年龄特征


“保险有针对孩子的、女性的,那给父亲买保险,该如何投保?”读者韩女士昨天向本报咨询。理财规划师对此认为,“父亲保险”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年龄特征,根据年龄段选取不同险种。

理财规划师高文慧认为,给父亲选择保险时除要考虑年龄因素,分阶段进行相应投保,对于同一年龄阶段的父亲们,还可以根据家庭收入状况来确定每年的保费投入,依据科学买保险阶梯顺序即意外、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养老金等进行投保。给年轻爸爸购险,建议将保额设定为年收入的10倍。如选购万能险,在保单账户价值足够抵扣保障成本的前提下,急需用钱时能从保单账户里做现金价值部分领取,灵活多变满足各种需求。主险之下再附加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定期险,为年轻爸爸提供多重保障。

对于中年爸爸,险种组合要全面,主险首选高保额的万能险或分红险,同时通过附加险兼顾考虑意外、医疗、重疾类需求。除此之外,也可以按需再附加医疗险和豁免险,增加医疗和豁免的双保险。而老年爸爸群体,未来最大的风险在于意外伤害以及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支出。因为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在老年人群中很高,商业保险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费率也会相应较高。所以,市场少有60岁以上的寿险产品。即使有的话,费率也比较高,主要的方法还是依靠自己的“准备金”来防患于未然。

保险知识,投保时的注意事项


上篇文章讲述了客户投保前应该注意的事项,那么投保中,客户又应该了解什么呢?

中国平安武汉分公司杨哲峰将为您列出客户投保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因此,消费者在进行投保时,一定要进行如实告知义务,以达到和保险公司的诚信交易。如果代理人不正确引导客户,那么客户要及时选择更换代理人,因为这样的代理人将为您今后的理赔埋下重大隐患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於「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亲笔签名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如果签名不符,或者代签名,那么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也很难得到保证。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通常这个时候,代理人应该大体讲解保险合同,给予客户关键点的讲解。然后让客户在犹豫期过程中,抽时间阅读保险合同,及时解答客户困惑。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签写回执之日起10天犹豫期内(例如投保是1月1日,拿到保险合同是1月5日,签写回执是1月5日,那么犹豫期是从1月6日到1月15日),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阻拦,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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