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职工基本养老,上海9.1实行医院外来护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保

2020-08-21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基本保险知识

记者日前上海市人保局获悉,上海出台医院外来护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试行意见,并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意见规定,凡由本市护工管理机构管理,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聘请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护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就业登记期间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参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有关医院外来护工参保的具体问题,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目前,试点登记的对象范围包括:

1.由护工管理机构管理,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聘请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沪从业人员。

2.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从事农业劳动的来沪从业人员。

3.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来沪从业人员。

4.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

其他来沪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试点情况逐步纳入登记范围。

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需由本人前往就业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街镇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本市临时居住证;

3.本市相关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证明是指:

(1)医院外来护工,需提交区县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2)外来农业劳动人员,需提交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外来家政服务人员,需提交由市商务委认可的、并与上海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接备案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或部分家政龙头企业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4)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来沪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出具的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扩展阅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或单位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者在老年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力队伍后能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和完善。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城镇现行制度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流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与报销范围有哪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方式和程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城镇职工提供的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仅保障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职工,而且保障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深化,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构成。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年限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初期,要求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有缴费条件和受益资格的限制。

个人帐户和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

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

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个人帐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个人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帐户。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蒙自市深入开展职工医保的审查工作


今年4月以来,蒙自市抽调业务、财务、统计人员,深入用工单位,深入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地稽核工作。

该市通过“实地稽核、严格稽核、加强追缴”3项措施强化此项工作。此次稽核的重点对象是金融、通讯、电力、烟草等行业。目前,已稽核参保单位133户,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5户,州级事业单位2户,市级事业单位7户,国有、集体、私营企业119户,涉及参保人员11274人,查处少报、漏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71户,涉及参保人员1662人。严格按照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参保单位的劳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应付工资账册、职工人数和个人收入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审查,实现“稽查一户、清楚一户、跟踪一户”的目标,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缴费单位少报、漏报和少缴、漏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将稽核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准确反映稽查对象的各项信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补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72.29万元,其中个人方面的补缴费用是14.46万元,还有一些未补缴的还将继续审查和追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德阳城镇职工医疗账户做调整 利民便民为基准


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德阳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新规首次明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个人帐户可以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同时规定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在德阳市定点医院(门诊部、诊所)、定点零售药店支付以下费用:在定点医院普通疾病、门急诊时挂号、检查、治疗的费用;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持处方配药或者购买非处方药物及家庭用医疗器械(如家庭用血压计、血糖仪等)和医用卫生材料(如酒精、碘伏、灭菌纱布、棉签、止血材料等)的费用;预防接种的费用;健康体检、康复理疗的费用;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如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素保健品、蛋白粉等)的费用。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德阳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还可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德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关于个人医疗账户的那些事: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