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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20-10-06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或单位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者在老年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力队伍后能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和完善。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城镇现行制度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新疆兵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4日电记者从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历经一年多时间的审核评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正式下文,确认兵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近年,兵团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克服各师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难题,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实现了从师级统筹到兵团级统筹的无缝衔接和平稳过渡,兵团养老保险工作的调剂、支付、抗风险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增强,确保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据介绍,省级统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由省一级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兵团已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六统一”,即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统一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后,将有效解决师级统筹中各师、团场、企业养老保险负担不均衡的问题。管理部门可在全兵团范围集中管理调剂使用资金,大幅提高了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兵团参保人员在兵团范围内流动,只需通过数据集中信息系统办理业务,就可以转移基本养老关系和个人信息。就业变化、户籍地变化等原因,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障碍。为确保省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兵团实行了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实现应保尽埃、应收尽收。各师由于征缴计划未完成而产生的基金缺口,由各师自行解决;对各师超额完成当年征缴预算任务以外的增收基金仍留存各师,并按兵团规定用于弥补基金支出缺口。据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3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81万人,退休人员52万人。从2005年开始,兵团已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现人均养老金达1700元以上。(完)(责任编辑:周文琦)

保险知识汇总,福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增6.63%


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各类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据介绍,1985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体制,从国有公交企业开始试点,1989年在全省推行,到1996年覆盖各类企业,较1985年统筹初期的2628户企业、65万名参保职工、13万名离退休人员,增加到现在近10万户参保企业、413万名参保职工、86万名离退休人员,覆盖人数约达全省总人口13.3%。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四统一”。这离不开良性激励发展机制的建立。1993年,福建省率先在全国推行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把职工缴费工资水平与其退休后养老金水平挂钩,从而调动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巩固了省级统筹的基础。目前,福建省已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形成了养老保险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分担的机制。

与此同时,福建省推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形成多支柱型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到今年9月底,全省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4748家,基金规模达23.9亿元,人数达25.9万。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我今年51岁了,在深圳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把武汉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为什么不能转?”昨天在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采访发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了3个多月,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深圳的手续近日也开始办理,但不少参保人对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具体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的条件等问题仍然有误解和疑问。

异地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入?

不少从外地来深圳打工的劳务工关心,他们在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入深圳。对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外地来深圳工作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可以通过深圳新的参保单位办理。他说:“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地后,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来到深圳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并参加社会保险后,就可以到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再由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审查通过后,向参保人转出地发函,把该参保人的相关情况,包括资金、缴费年限等数据转过来,其在内地的参保年限可以跟深圳的相接续。”

黄险峰说:“转移办法规定凡是男满50岁,女满40岁的,到新的社保机构参保以后他的缴费年限达不到10年的,是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而是把原来已经有的保险关系封存,到新的社保机构重新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确定了退休地以后,在各地的保险关系再转到退休所在地,由退休地的社保机构向各个地方社保机构发转移函就可以了,本人不需要亲自办理。”

暂不转入是否影响养老待遇?

张凡刚刚来到深圳工作,并在深圳参加了养老保险,他告诉记者:“我在建筑行业工作,全国各地到处跑,可能在深圳也就工作两三年,就得去别的地方。我如果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不把以前在内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将来是否会影响我的参保待遇?”黄险峰说,张凡这种就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参保人,也可以选择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他说:“转保手续目前只是对权益的一种确认,最终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选择了退休地以后,这种养老权益才能够兑现。所以参保人现在不办理转保手续,并不会对他以后的待遇造成影响。参保人退休的时候,第一,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为退休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第二,也可以选择在参加养老保险关系时间长的地方,即满10年以上参保地作为退休所在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退休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具备什么条件可在深养老?

在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一名湖南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我在深圳做出租车司机有十几年了,社保也交了十几年。但最近听说有关部门要出政策,年龄到了50岁,我们就不能在深圳做出租车司机了。那么,我是否可以在深圳领取养老金?”黄险峰说:“是否要出台这一政策,不属于社保部门的业务范畴,可咨询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部门。但可以明确的是,无论该出租车司机50岁以后是否继续在深圳做出租车司机,只要他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在深圳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企业如何办理?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趋势,未富先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每个人都希望生活有所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企业如何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问:公司刚成立,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操作,具体要哪些手续?说具体点?

回答一: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中心领取)。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5、本单位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及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全体参保职工);

7、企业公章、法人名章。

注:第5条中《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

外企养老险缴费标准主要看基本工资

“我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大概是8000元左右,养老金是按照4200元来缴纳,公司每月给我交840元,我自己交336元,”在北京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张先生说,“公司有些员工希望自己交的比例少些,这样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就会多一些。我不这么认为,养老金就是在没有工作能力的时候来以防万一的,现在多储备些,到老了就不会觉得那么紧张。”

据张先生介绍,公司一般都是按照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每年公司对个人工资还会有一定的涨幅,在第二年的年初,公司都会把前一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单发给员工,每月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

部分私企以最低基数缴养老保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内大部分私营公司都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缴纳养老保险的。小王在国内一家私营的咨询公司工作,一个月大概能拿到1万元左右,他的基本工资为4000元,可是公司在给小王交保险时,是按照1680元为基数来缴纳的。

小王解释说,因为咨询公司的主要成本是人力成本,如果降低养老金缴费基数对于公司来说,可以省去很大一部分开支,从而降低成本。对于一些大的外企,可能会按照个人上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缴纳,但是像小王就职的这种小的私营公司,都是按照最低的社保基数来缴纳的,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了。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障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帐户记帐;二是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金额减少;三是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帐利息的累计金额相对减少。这些,将直接导致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下降。

另外,有些企业为了少缴费,往往瞒报职工工资总额。有的职工认为,现在少报点,少缴点保险费,等以后临近退休时再把缴费工资抬起来,也不会吃亏。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了保险待遇是与整个参保期间的缴费工资挂钩的,而不是与某个具体年份或月份的工资挂钩。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每个职工都要自觉监督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山东省四大举措: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至18%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促进全省外贸回稳向好实施意见》,要求千方百计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努力实现外贸回稳向好。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第一大举措: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到50%;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允许外贸企业有条件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和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第二大举措:综合施策降低企业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企业参加境外自办展会和重点新兴市场展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建立港口收费举报制度;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至18%。

第三大举措: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支持加工贸易向省内中西部地区转移,承接地应优先供应土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加工贸易企业工业用地可适当降低出让底价;推动建设山东国际自主品牌海外常年展示中心;举办“山东品牌环球行”活动;

第四大举措:改善外贸营商环境。降低海关出口平均查验率,推动共享数据标准化和通关无纸化;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及应急机制,遏止境外恶意注册、恶意诉讼等行为;健全外贸工作督查和问责机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青海省养老保险范围参保范围扩大:事业编外亦可投保


8月4日讯,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的编外人员,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同时,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对不按规定参保、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为保障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的编外人员职工利益,我省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省直各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将编外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参加工作之月起由单位和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本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本系统、单位的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为编外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要对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保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单位和个人参保。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12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的、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

一、本地流动

1、单位在办理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养老关系转移时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公章,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转移。

2、参保人员养老关系转移时如有欠费,需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补缴完毕后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转移,办完转移后,将《转移表》转交综合科一份留存备查。

3、市、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转关系不转基金),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并由调入、调出单位加盖公章交综合科,如有欠费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然后转交综合科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后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账户转移。

二、异地流动

1、参保职工流动到外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并附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意见函和转入地社保机构的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户名交综合科。

2、综合科查询是否欠费,如有欠费需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然后转交综合科签署意见,同时填写《社保局业务转交表》,并按规定由经办人签字、科长签字、主管副局长签字后转交稽核科。

3、稽核科审核后签署意见,并上报局长审批,最后转交信息数据科进行微机处理,同时报基金支付科转移基金,办结完毕的有关表格移交综合科装订保存备查。

三、异地调入

1、参保职工调入前由调入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到社保局综合科提供调入人员的基本情况,符合调入条件的,社保局出具《接收意见函》,并加盖印章。

2、在异地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后,参保单位或个人持《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到基金支付科查询转移基金是否到账,如基金到账,由基金支付科在基金转移单上注明并签章。

3、基金到账后,参保单位或个人要填写《职工养老关系转移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和《职工账户缴费清单》到综合科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无误后交稽核科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批,然后上报局长批示。

5、信息数据科根据以上审批意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建账户手续。

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生活在城镇的居民,最关心的是两种社会保险的险种,一个是养老保险,另一个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通常大家所说的五险一金指以上五个险种+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演变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条例与制度

参保人群:

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缴费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职工增减变化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职工增减变化表;

(2)增加职工情况,应提交《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其中本市再就业的,还应提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属统筹范围外转入的,还应提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减少职工情况,因在职职工死亡、离退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军、出国定居、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

缴费方式:

1、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跨省流动就业,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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