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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局实实在在为园区企业服务

2020-08-19
保险要提前规划 人社局保险规划 保险种类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着实从小事做起,从改善大厅服务到完善员工体制,从提高服务水平到改善服务设置,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服务项目,组织医疗服务专家,实实在在为园区企业服务。

一是解决工业园区企业的实际困难。一直以来,有园区企业反映医保制卡时间过长,根据我县工业园区参保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县实际,我局通过多次讨论研究决定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不收取任何工本费,免费为参保人员制卡,同时下一步决定购买制卡机,缩短制卡时限,杜绝制卡时间过长的问题。

二是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为减轻企业伤残的风险,针对工业园区企业的特点,为企业上门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时解答医保政策,同时候开通“园区企业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为参保单位量身定做参保“服务套餐”,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就像企业负责人说的好:“参加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我们吃的饱、睡的香。”

三是灵活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下基层、宣政策、送医疗、保健康”活动中,有个企业员工患有白血病,我局人员积极为其提供医疗救助信息,并及时为其解决医疗费用报销问题,灵活的解决了企业参保人员的实际困难。

活动开展以来共对300余名居民和5000余名企业员工进行了免费义诊和免费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检查出疑似病历人员200名,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10000余份,便民服务卡6000余张,宣传海报4000余份,环保袋3000余个,向疑似患糖尿病、高血压、眼疾等疾病的居民给予健康知识的普及及预防措施。切实为群众起到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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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再提高


5月21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39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10元。

二、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执行2012社保年度标准的整数值,在此基础上降低300元。调整后,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医疗费门诊起付标准分别为1500元、600元。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降低300元,从原来的1000元降低为700元。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执行2012社保年度标准的整数值。调整后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首次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为1800元、1100元、4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分别为1100元、600元、200元。退休人员减半计算。

三、适当调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

为减轻低收入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进一步缓解大医院门诊压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原先在门诊起付标准以内,每人每年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5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额度,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也可使用,以上额度不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各提高五个百分点

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5%,即分别从35%、45%、55%提高到40%、50%、60%;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提高5%,即由原来的75%提高为80%。

五、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4万元

为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负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各提高14万元,即分别从原来的26万元、21万元调高至40万元、35万元。

调整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5万元。

六、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参保人员异地医疗保险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居民医保转移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最近,有人咨询:退休后想把自己的职工医保转到外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转出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在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接收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续:

①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②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③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及《信息表》邮寄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邢台银行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开通多种服务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邢台银行作为唯一代扣代缴指定银行,日均接待客户数量陡增。开通24小时夜间缴费、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尽快完成缴费,近日,邢台银行开通多种服务方式,搭建多渠道缴费平台,进一步便利参保人员办理业务。

所有营业网点均开通缴费业务开设一家24小时夜间缴费网点

昨日9时30分,在邢台银行营业部,一进门记者就看到,大厅服务台张贴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相关知识,大堂经理不时给办理业务的市民讲解着办理流程。大厅里,很多市民在等待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记者看到,所有窗口都全部开通,方便市民办理缴费。不时有工作人员给老人和孩子送去热水和面包等。市民张力是给女儿的医保缴费的,她说:“怕人多,一早就来排号,快轮到我了。”

中午12时,工作人员给正在等待但还未办理好业务的市民送来免费盒饭。

邢台银行运营部总经理聂英杰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相对比较集中,为了参保人员方便办理业务,该行简化业务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增设窗口,增加业务人员,协调县域分行职工充实窗口办理业务。目前,市区所有营业网点的全部窗口均已开通,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如果您白天工作繁忙不便办理业务,不要紧,该行开设了一家夜间缴费网点,位于中兴大街的邢台银行营业部24小时接受参保人员缴费业务。提醒您注意的是,23时至次日1时为系统日终结账时间,不可办理业务。

家门口就能缴费五大街道办事处设有办理点

昨日上午,住在羊市街便民市场附近的居民张红,直接在西大街办事处“办理点”办理了医保缴费。她说:“真是方便,不用再跑到银行排队了,家门口就交了。”

不用去银行排号,也许您在家门口就能缴费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邢台银行携带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业务。目前,邢台银行在西大街办事处、南长街办事处、西门里办事处、北大街办事处、泉东办事处五处设立了“办理点”,如果您离“办理点”比较近,可直接去“办理点”办理。

该行营业部负责人李辉说,桥西区户籍的参保人员要去该行桥西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桥东区户籍的居民要去桥东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移动终端机办理业务不受限制。

在这需注意的是,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参保时需要先全额缴纳费用,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残疾部门申领财政补助。对今年新参保和转入人员的要求是缴费后需在缴费期内把缴费回单和“代扣代缴”协议交回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否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视为参保失败。

参保人员,赣州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出台新政


4月8日讯:参保人员回赣州短期居住时突发疾病可刷卡结算

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简化经办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就医后报销医药费用,从4月起,赣州市参保人员一年中有4个月可以办理医保异地安置,办理异地安置后,回赣州市统筹地区内短期居住突发疾病,还可以凭就诊医院入院证明临时开通医保卡结算。

办理时间更充裕

“办理医保异地安置的覆盖范围为:户口迁往赣州市统筹地区外的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外派在赣州市统筹地区外长期工作的单位参保在职人员以及在赣州市统筹地区外居住(含探亲)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4月1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称,异地安置是指长期在外地居住(含探亲)的参保人员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可在当地就医享受医保待遇。

赣州医保异地安置新政有哪些亮点?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分析说,此次医保异地安置新政共有四大亮点,即:覆盖对象扩大。异地安置条件由原来的在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缩减至现在的半年以上,扩大了参保人员覆盖对象;减少申请材料证明和盖章。新政减去了亲属关系证明、当地社区盖章的要求,简化了经办流程;一年可办两次。经办异地安置申请、变更异地定点医院、取消异地安置原来只有12月15日至30日半个月时间,现在延长至每年6月1日至30日、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有4个月的充裕时间,不会出现当年错过而需要下一年才能办理的情况;突发疾病有保障。参保人员在安置地因突发疾病,在非本人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员回赣州市统筹地区内短期居住突发疾病的,可以凭就诊医院入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时开通医保卡结算。

此外,新参保登记、异地安置申请或变更异地定点医院在办理次月1日生效,取消异地安置在办理当日生效。从异地待遇生效或取消之日起,医保经办机构将冻结或解冻异地安置人员医保卡在统筹地区内使用的权限。选择异地定点医院属于南昌、吉安相关跨地联网医院的,可以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省社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卡,刷卡结算。我市还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验审制度,原则上5年验审一次,由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未进行验审的,不予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办理流程更便捷

我市参保人员如果需要办理医保异地安置,要经过哪些流程、提供哪些材料呢?

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员需在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赣州医保网下载一式三份的《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审批表》,填好个人基本信息;在生活地或工作地自主选择最多3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院,并在该院医保科和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有参保单位的需参保单位盖章;携带以上材料、证明,在规定时间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增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安置的,可在办理新增参保手续时一并办理。

另外,需要取消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交回原有《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审批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变更异地定点医院,要在规定时间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交回原有《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新盖章的《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审批表》。

参保人员,兰州启动医疗保险退保人员账户进行系统自动返还程序


7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日前启动了医疗保险退保人员账户进行系统自动返还程序。今后,参保人员因死亡或转出等原因退保时,可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通过网上银行、ATM机、银行柜面等多种方式查询提取个人医疗账户返还金,免去参保个人或家属在社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反复奔波之苦。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因工作关系转出时,个人账户若有余额,申请后可一次性返还。其中,参保人员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直接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则按规定将余额并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出而造成的退保,须由医保经办机构审定后再一次性返还。此次兰州市医保局启动的系统自动返还功能,退保人员可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通过网上银行、ATM机、银行柜面等多种方式查询提取个人医疗账户返还金。

参保人员退保后无需个人或家属再次前往医保局业务前台办理退保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业务,只需退保当月末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提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金,对于退保后仍未划入医保账户的金额,将在下次账户划入后自动返还。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因工作关系转出时,个人账户若有余额,申请后可一次性返还。

参保人员,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青海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无锡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转移比照国办发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其到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手续?


参保人员增加:参保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包括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鉴证。外地、外省市调入职工携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同时调入职工的个人帐户基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转入我市社保处。企业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申报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并在次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初次参保的职工需带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的减少:企业必须携带减少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报材料如退休审批表、解除合同的证明、死亡证明和原始火化发票等(若交通事故死亡还须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到就业处职介所一楼大厅或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企业需于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减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退工手续,办理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手续,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发放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单。若在职人员死亡除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外,带需附报资料到退管科办理供养直系亲属、丧葬抚恤待遇审核手续,经审核后凭支付凭证并带收据到社保处财务科领取丧葬抚恤等费用。

困难企业,为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作 泰和医保局实行散步举措


为了使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得以落实,稳步推进困难企业参保步伐,我局根据该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问题多、资金压力大的特点,采取“三勤一扣”措施,稳步扎实地推进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

一是勤调查。我们深入基层,对33个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困难状况以及退休人数做到心中有数,并输入电脑,建立了台帐。

二是勤宣传。我们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医保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困难职工,使各个职工能够了解自己能否参保和参保的各项手续。

三是勤落实。想参保人员所想,急参保企业所急,急时对各单位个人和主管部门上报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数据,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制发医疗保险证卡。四是代扣代缴。针对我县退休人员较多且居住分散,大病医疗费用款难以收集,为此,我局从实际出发,从参保人员个人年度门诊帐户中代扣代缴,让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医疗待遇。目前,已为4562人办理了困难企业人员医疗保险。

同时人社部也表示:必须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快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努力解决未参保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

医疗保险,泰和县医疗保险局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


近日,泰和县医疗保险局大力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节约型、服务型”机关,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进一步提升了该局医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创建“创新型”机关。着重在工作思路、制度和机制上求突破,探索新路子,积极开创医疗保险工作新局面;三是创建“和谐型”机关。坚持团结互助、协作奋进原则,和谐人际关系,形成开展工作的有效合力,优化工作环境;四是创建“节约型”机关。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次话费”做起,开源节流,勤俭办事;五是创建“服务型”机关。以人为本,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努力争创各项工作的“优质服务窗口”。

创建“学习型”机关。继续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周一例会、周一全员学习日,每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为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经办窗口作风建设,全心全意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服务,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从本月起,该局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江西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领导到一般干部,每周轮流学习,主要从政策解读、工作理念、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方面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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