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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乌鲁木齐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看病超过1.5万有补助

2020-08-14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下月起,乌鲁木齐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据乌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介绍,届时,全市参保城镇居民,看病自付费超1.5万元,超出部分合规的可再报销50%至6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础上,参保(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制度,且再次补偿不低于实际支出比例的5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稍有差异,其中,参保城镇居民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含)以上可享大病保险补偿,但新农合参合人员是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含)以上可享。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以下的按50%予以补助;5万至10万元(含)的按55%予以补助;10万至20万元(含)的按60%予以补助;20万元以上的按65%予以补助,并且在支付范围内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医保报销费用,一部分是自付费用,自付费用又分为自费和合规费用。”唐恒毅举例说,若一位参保人员住院花费5万元,出院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两万元,自付的3万元因超过1.5万元起付线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而自付费用中没有自费药,就可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50%予以补助”,即大病保险可报销额度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

特别提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按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月31日住院就诊(以住院时间为准)的参保(合)城乡居民可享当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据唐恒毅介绍,为保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工作的顺利实施,乌鲁木齐市社保局还出台配套文件提高了居民基本医保的待遇,即提高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至9万元。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58.57万人,住院的平均报销水平达到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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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提高居民医保待遇 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今日10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下一步社会保障工作将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社会保障工作下一步安排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制定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推进合并实施和强化激励;制订生育保险办法;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

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全民登记参保试点,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私营企业职工等群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

三是统筹研究制定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做好企业年金推进和监管工作。

五是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进一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推进经办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运行效率。打造“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争取发放到5亿张。

在制度和保障卡全面覆盖的同时,也需要加大城乡地区的医保可使用医院和药店的数量,全面推进在城乡地区的医保使用,医保系统的结算以及医保用药的规范操作也需要跟上政策的步伐,确保提高民众的医保使用水平。

城乡居民


我市已经正式出台了《湖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里,除了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增设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了地方政府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等。

新增500元和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

新政对原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设置的8个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扩充,增加了500元和2000元两档。

调整后,湖州市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2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2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政府财政提高缴费补贴缴得越多补贴越多

根据调整后的缴费档次,适当调整了政府财政对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的补贴标准,缴得越多补贴越多。

其中,缴费标准为200元和4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4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500元、600元和8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8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1000元和12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10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1400元、1600元和20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120元补贴。

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作调整累计缴费须满15年

新政还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除了需要满足湖州市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些条件之外,缴费年限也有一定的要求,累计缴费须满15年。

大病医保,江苏省5个试点城市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方案已相继出炉


记者25日从省人社厅公布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社会保障篇)了解到,江苏省5个试点城市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方案已相继出炉。值得一提的是,覆盖人群均有所扩大,除了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外,将城镇职工也纳入大病医保保障范围;所涉资金都由医保基金或公共财政筹集,无需个人缴费,但不同地区筹资标准不同。

苏南唯一试点城市苏州今年将全面建立大病医保制度,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对特殊困难人员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

南通的大病医保资金筹资标准初步定在每人每年40元,将随着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筹资标准、补偿比例逐步提高。此前,该市已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为全市职工医保人员建立了重症补充和自费补充保险制度。

宿迁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4亿元,宿迁计划由政府主导,从中筹集2168万元,按职工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保费标准,向人保健康股份公司购买大病保险,保障待遇相同。大病住院患者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超过1万元的个人付费部分,可再次进行报销;按照50%-85%的比例分级累计进行报销补偿,上不封顶。

淮安计划今明两年在全市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协同互补、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实行动态调整的大病制度。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在参保、缴费、资金划拨、财务管理、支付结算、费用审核等环节与商业保险机构进行衔接,参保病人可获“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大幅度提高


近日召开的十一届32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将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52提高到300元,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据悉,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20元后,市、县(区)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66元提高到80元,每人每年300的标准,高于国家和省要求的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为此,市、县(区)财政共需增加投入3540.4万元,对提高标准后增加的投入,按原办法,由市与县财政按6:4分担、市与区财政按5:5分担。

会议要求,要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市级新增财力75%,县区新增财力60%投入民生,逐步建立起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结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持续增加民生服务,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民生福祉。各县、区要将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会议要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审计、卫生、民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范围,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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