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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意外险获赔三大必要条件

2020-08-08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财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是否构成“意外”伤害,这是意外险是否赔偿的关键之一。日常中人们认为的意外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但是,意外险条款中的意外则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等要素。一般来说,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这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推测的;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开始之前,而死亡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则不构成保险责任。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废。死亡有两种,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明的死亡;另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这里的因果关系包括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近因、诱因等三种情况。

当然,也有很多事故符合上述“意外”的定义,但因为条款中有“责任免除”而不能给付保险金。

对于意外伤害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故意不当行为(如被保险人故意自伤,酒后驾驶,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等)或疾病所引发的人身伤害一般属于免责范围内。其他常见的免责事件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探险等高风险运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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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多少钱?如何才能花小钱获大保障?_保险知识


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如何才能花小钱,获大保障?首先,意外保险也被人们称为意外伤害保险,就是指投保人缴纳了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后,保险公司承诺被

保险人,在这期间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造成残废或者是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有的人认为公司给自己交了医疗保险,如

果再购买意外保险,岂不是浪费?

其实,公司的医疗保险与自己购买的商业险并不冲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遇到意外伤害需要理赔时,你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后理赔剩余部分再

进行医保报销,也就是您可以享有双份报销。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理财方法。意外险一般包含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一年一交,属于低保费高保障的险种,也是我

们买保险最应该首先考虑购买的基础性保险。

保险费和保额是对应关系,现在一般200-300元的保费对应保额在10万左右。

购买商业保险的一般原则

1、先大人,后小孩

2、先保障,后理财

3、投保顺序一般为:意外险、寿险、重疾险、医疗险、教育险或养老险

4、年保费支出为年收入的10-20%5、不一定一次购买到位,意外险可以全家都买,其他的看经济条件先给家庭支柱购买,再逐步完善。通常需支付的费用按

正常情况来讲,一般8万的意外险,如只要身故,伤残保障,不包括意外引起的住院医疗险的话,一年保费会会在150块左右。如果你是一般的业务人员,年龄在18

到55岁之间,最便宜100多就能做到,享有以下利益:

1.意外身故,烧伤或残疾。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残疾,可获得保险金额10%至100%的赔偿。(保额代表你的身价,每一千元2.1元保费)

2.续保奖励计划。

保障合同每年续保时,可享受保险金额增加利益。

3.抚恤金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公司将立即给付3000元作为抚恤金(不管是疾病还是意外导致)

4.意外医药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赔偿,每次意外事故,最高赔偿以所选的保险金额为限。(每一千元23.2元保费)(一年之内不限次

数)

5.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可获相等于第一项保险利益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每一千元0.8元保费)

6.每周给付收入保障(每50元15.6元保费)

7.住院及重症监护给付收入保障。

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需防三大误区


市民在购买保险时,途径要正规,保额要合适,如果是卡单必须要激活才能使用。根据往年的理赔案例来看,保险专家总结出投保人对意外险存在三大误区。

误区一:旅行社购险等于自己买

大多数人对旅行保险不是很了解,有些人只是单纯地跟风或是随着旅行社购买,而自己并不清楚其保险利益。其实,旅行社提供的旅行责任保险只负责旅行社本身的风险责任,如果游客在旅行途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疾病,该保险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出游之前为自己选择合适的旅行意外伤害保险非常必要。

误区二:保额必须买最高额

旅行保险通常分为境内险和境外险两种,如果投保人在境内旅行,完全可以选择保费便宜、保障全面,且适合全家出行的短期保险。至于出境游,一般而言,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出游的时间很短、旅行途中相对安全,且距离不是很远,可以选择天数短、保额较低的保险;如出游的时间很长,又是自驾游,且旅行途中不确定的因素较多,建议选择天数长、保额较高、保障全面并且能够提供救援服务的保险。

误区三:所有意外都能获赔

旅游意外险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

现在,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因此,投保人在选择旅游险时,务必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所限制。

保险公司提醒,不是所有意外都能获赔。在判定是否可以得到意外险理赔的情形中,市民可以参照这样一条标准,健康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才能得到赔付。如果伤亡是由于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则不属于意外险的范围。

保险知识汇总,孕妇摔伤为何不获赔?


去年年底,怀孕已经4个月的徐女士因意外摔倒后受伤,去医院检查,在医生的建议下,徐女士住院进行观察和保胎治疗。12天后,一切无恙,徐女士安心出院。想到自己在去年6月份就投保某大型寿险公司的终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医疗住院保险,出院后,徐女士遂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可没想到保险公司却以“流产免责”为理由予以拒赔。徐女士非常不解,自己的孩子明明健在,何来的流产?徐女士就此向保险公司交涉,保险公司却回复只能给予一点点象征性的赔付。

笔者就此询问了沪上国寿、太保等公司,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首先,徐女士投保的主险为终身寿险,保障范围只是被保人重疾、高残、身故等,没有涵盖住院医疗这一项。而对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来说,被保人怀孕、流产或分娩期间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

那么附加意外医疗住院保险呢?徐女士不是摔倒了吗?理赔人员说,赔偿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徐女士住院病历的记载,如果病历上的表述是徐女士由于意外摔跤,为了治疗摔伤而要住院,那么保险公司会认定这是意外引起的住院,会给予赔偿。但如果病历上的表述是徐女士要保胎,是为了保护胎儿而住院,没有提到摔跤等字眼,那么保险公司就会以免责条款里有怀孕期间产生的费用这一条而予以拒赔。而徐女士虽然是因为摔跤而去看医生,但最终是因为要保胎而住院,住院的直接原因是保胎,所以才会遭遇保险公司的拒赔。

尽管保险公司的拒赔有其合理依据,但这件案例中,保险公司的服务却难以让人满意。比如没有解释清楚拒赔理由,一句简单的“流产免责”怎么不让投保人疑窦丛生呢?更何况徐女士只是保胎,其孩子还健在,这么一个“流产免责”的理由不仅让投保人产生误会,更是对投保人的不尊重。

不过,从此件案例中可以引出教训:由于怀孕期间的高风险性,一般的寿险和健康险都明确地将怀孕期间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所以对于孕妇来说,想要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可以补充购买一份专门提供生育保障的母婴险。

保险知识汇总,“无名氏”获赔归谁所有?


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的主持下,交通肇事司机卢某及肇事车主某砂石厂与宜昌市救助管理站达成调解协议,肇事司机卢某、砂石厂分别支付事故死亡者“无名氏”赔偿款2万元、4.2万元,该款在5年内由救助管理站专户保管,如查明死者身份,将全额支付死者亲属。如5年内无法查明死者身份,该款将作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6月6日晚8时许,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卢某驾驶某砂石厂的自卸货车将正在横过道路的流浪汉当场撞死。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该流浪汉死亡后,尸体一直无人认领。

伍家岗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审查认为,虽然无法查明无名流浪汉的身份及直系亲属,但其权益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9月19日,该院向宜昌市民政局正式发出检察建议书认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这种救助是法定救助,因此民政局应安排该市救助管理站为无名流浪死者主张权利,提起公益诉讼。

该市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由宜昌市救助管理站以原告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卢某、砂石厂赔偿无名流浪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18万余元,财产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保险额1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采访札记:

无名流浪者遭遇车祸死亡,怎样才能实现其获得赔偿的权利?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就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由该市救助管理站提起公益诉讼为无名流浪死者主张权利,并使其最终获得赔偿,就是一种很好的探索。

虽然这种做法目前“于法无据”,但同时也是“法无禁止”。既然交通肇事者负主要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暂时找不到无名流浪者的近亲属,但法律不应认定其没有近亲属,其索赔权利也应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由社会团体或者相应社会救助组织代为主张权利,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体现了对弱者的保护。类似的案例在各地发生较多,为规范起见,还是应该推动完善相关的立法,以保护无名流浪者的合法权利。

意外险多少钱?如何才能花小钱获大保障?


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如何才能花小钱,获大保障?

首先,意外保险也被人们称为意外伤害保险,就是指投保人缴纳了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后,保险公司承诺被保险人,在这期间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造成残废或者是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有的人认为公司给自己交了医疗保险,如果再购买意外保险,岂不是浪费?

其实,公司的医疗保险与自己购买的商业险并不冲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遇到意外伤害需要理赔时,你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后理赔剩余部分再进行医保报销,也就是您可以享有双份报销。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理财方法。

意外险一般包含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一年一交,属于低保费高保障的险种,也是我们买保险最应该首先考虑购买的基础性保险。保险费和保额是对应关系,现在一般200-300元的保费对应保额在10万左右。

购买商业保险的一般原则

1、先大人,后小孩

2、先保障,后理财

3、投保顺序一般为:意外险、寿险、重疾险、医疗险、教育险或养老险

4、年保费支出为年收入的10-20%

5、不一定一次购买到位,意外险可以全家都买,其他的看经济条件先给家庭支柱购买,再逐步完善。

通常需支付的费用

按正常情况来讲,一般8万的意外险,如只要身故,伤残保障,不包括意外引起的住院医疗险的话,一年保费会会在150块左右。

如果你是一般的业务人员,年龄在18到55岁之间,最便宜100多就能做到,享有以下利益:

1.意外身故,烧伤或残疾。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残疾,可获得保险金额10%至100%的赔偿。(保额代表你的身价,每一千元2.1元保费)

2.续保奖励计划。

保障合同每年续保时,可享受保险金额增加利益。

3.抚恤金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公司将立即给付3000元作为抚恤金(不管是疾病还是意外导致)

4.意外医药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赔偿,每次意外事故,最高赔偿以所选的保险金额为限。(每一千元23.2元保费)(一年之内不限次数)

5.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可获相等于第一项保险利益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每一千元0.8元保费)

6.每周给付收入保障(每50元15.6元保费)

7.住院及重症监护给付收入保障。

温馨提示:

网上平台投保流程简单,快捷,在网上可以直接操作,不用跑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投保手续。幸福的生活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总归要遇到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所以给自己投保一份意外险,让自己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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