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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保险连接证券和传统再保险的异同

2020-08-08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再保险知识 再保险规划

保险连接证券是再保险承保能力的补充,但是由于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投机性,能否为保险公司提供持续的承保能力尚有待商榷。

保险连接证券是一种将保险风险向资本市场转移的金融产品,是非传统风险转移(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RT)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保险承保能力的一种金融创新。很多保险公司通过向资本市场发售保险连接证券为其承保的巨灾风险提供补充保障。对于这些保险公司而言,保险连接证券的作用类似传统的高层再保险分保,主要用来保障那些发生可能性低,而一旦发生便会造成巨大危害的巨灾风险。

当前,国际市场上最常见的保险连接证券品种包括:巨灾债券(Catastrophe bonds)、行业损失担保(Industry loss warranties,ILWs)、巨灾期货(Catastrophe futures)以及基于这些品种的衍生产品。

保险连接证券作为一种新型的风险管理产品为诸多保险公司提供了风险转移的新渠道,与传统的再保险安排相比较各有利弊,以下是对这两种风险管理手段的比较分析。

1.赔付基础不同

传统再保险安排的赔付基础是分出公司的实际损失。通过灵活安排再保险保障,分出公司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摊回,损失多少,摊回多少,不存在基础风险(basis risk)。

绝大多数保险连接证券的赔付基础都是特定的指数。这些指数或者是基于行业损失,或者是根据模型统计的某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种赔付基础就会造成根据指数计算的赔付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不一致的情况,即出现基础风险。事实证明,确实有一些保险连接证券存在较高的基础风险,被保险人在巨灾发生后通过保险连接证券获得的摊赔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一些保险连接证券产品试图通过引进多个指数作为赔付基础。但是,各个保险公司的风险累积情况千差万别,任何指数都无法精确地计算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损失,所以基础风险是根据指数赔付的保险连接证券无法规避的风险。

2.信用风险不同

由于提供再保险支持的再保险公司可能会因自身财务状况发生恶化而无法按时向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传统的再保险安排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安排分保时都会对再保险人进行资质评估,一般都会选择使用评级较高、财务实力较强的再保险人,从而能够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保险连接证券可以通过产品设计避免来自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例如,巨灾债券发行时会要求投资者对未来的可能损失提供抵押担保。当然,通常情况下,提供担保的保险连接证券产品在价格方面会有所让步。

3.对认可资产的影响不同

评级机构在给保险公司进行资质评估时,会将其向评级较高的再保险公司安排的分保全部认定为认可资产;而通过保险连接证券安排的风险转移由于存在基础风险,评级机构则不会全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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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的异同


保额分红,已经在保险业内引起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人都在观注这方面的知识!许多观注保险的人也在寻求这方面的答案!!!!生命人寿采用的保额分红方式,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的区别在哪里呢,可以仔细下面的内容.

保额分红又叫英式分红保额是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可以作为下年分红的基础再度分红,且不需要核保,在合同终止时还将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起源于英国,所以习惯叫英式分红或保额分红。由此可见,保额红利由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组成。

年度红利,在每个保单周年以增加保额的形式派发。

终了红利因保单终止的原因不同可能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形式:

A、如保单满期,体现为满期生存红利;

B、如死亡或重疾理赔导致的保单结束,则体现为体恤金红利;

C、如退保导致保单结束,则体现为特别红利。

保额分红法与现金分红法的异同

A、相同之处

①都是将保单盈余的一部分分给客户。

②红利的金额同样都会因险种的差异、年龄、性别、保单年度等因素而不同。

B、不同之处

①利源的差异:现金分红法来源于大家熟悉的死差、费差和利差。法来源于全部差,因为除了以上三差外,还有退保差等由于保单状态变动带来的损益差。

②形式:保额分红中的年度红利是增额红利的形式,终了红利是现金红利的形式,而现现金分红只有现金红利一种形式。

③增额交清与增额红利。现金分红法的现金红利有四种领取方式:现金领取、抵交保费、累计生息和增额交清。所谓增额交清就是用分到的现金红利购买(趸交)同样险种,剩余保险期限的保险保额。这四种方式中,只有这种领取方式会增加保额,那这样增加的保额和英式分红法下的年度红利的增额分红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现金分红法下的以增额交清方式所增加的保额以后不能参与分红,分红基础还是原保额,而保保额分红法下增额分红所增加的保额参与下一年度的红利分配。这实际上有点类似单利和复利的关系。

后记:

如何理解年度红利?保单基本保额=上一保单年度的基本保额+年度红利(如果你理解保额和保费的差别,就明白这里的意思。而现金红利法下的增额交清的红利实际上充当的保费。)客户必须持续有效的经过一个完整的保单年度才可以获得该年度的年度红利。如果出现保单退保或理赔等情况,则无法获得该年度的年度红利。

如何理解终了红利?

①首先红利来源上更公平。保额分红下的红利来源于全部保单盈余;而现金分红法下的红利来源于全部保单的三差损益;

②平衡红利在不同年度的差异。达到均衡平滑。

③终了红利中的特别红利是有条件限制的,一般是保单持续有效一定年限以后。

再保险,再保险知识大普及:再保险的发展状况


1.再保险的定义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分出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或转分保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2.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按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前者是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后者以超过一定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按照合同安排方式分类,再保险可分为合约再保险、临时再保险、预约再保险。合同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用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再保险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约束性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指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收人、逐笔成交、具有可选择性的,常用于单一风险的分保安排。预约再保险是介于合同和临时再保险之间的一种分保方式。订约双方对于再保险的业务范围有规定,但保险人有选择自由,不一定将全部业务放入预约合同。但对再保险人具有合同性质,即只要是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分出人决定放入预约合同,接受人就必须接受。

3.再保险的功能作用

再保险是保险业的“安全阀”和保险市场的“调控器”。再保险拥有整个行业和不同地区的风险经营数据,能客观评估保险市场的风险状况和行业周期变化,通过科学定价和硬化承保条件等市场手段,可以引导直保公司审慎经营,在防范化解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施逆周期监管中发挥“稳定器”、“安全阀”作用。

再保险是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在服务民生、从政策撬动的杠杆效应角度看,再保险是多层次风险分担转移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国际上往往建立起包括政府财政直接支持、政策性再保险保障、商业再保险和直接保险在内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我国再保险也需要在分散巨灾风险、农业大灾风险上发挥杠杆作用,以市场机制放大财政补贴的作用,扩大整个保险业风险承担规模,减轻政府在防灾减损中的直接责任,促进保险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

再保险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的转型升级。从再保对直保技术传导角度看,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承保定价、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多种手段把这些理念和技术转导给直保公司,支持直接保险公司加强承保、理赔管理,改善业务质量,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在保险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4.再保险市场的发展

再保险最早产生于欧洲海上贸易发展时期,从1370年7月在意大利热内亚签订第一份再保险合同到1688年劳合社建立,再保险仅限于海上保险。17、18世纪由于商品经济和世界贸易的发展,特别是1666年的伦敦大火,使保险业产生了巨灾损失保障的需求,为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从19世纪中叶开始,在德国、瑞士、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相继成立了再保险公司,办理水险、航空险、火险、建筑工程险以及责任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形成了庞大的国际再保险市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保险业随着国家的独立而蓬勃发展,使国际再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目前,全球发达的再保险市场主要由欧洲、北美和亚洲三大再保险市场组成。这些再保险市场几乎集中了世界90%的再保险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再保险市场经过体制机制创新和不断扩大开放,再保险市场规模增幅明显,市场开放稳步加深,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已有瑞士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劳合社、通用再保险、法国再保险和汉诺威再保险等6家国际再保险巨头在境内设立机构。另外,世界各大再保险市场的130多家再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在海外直接参与了中国市场业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再保险市场。

总之,再保险就是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二次保险。保险是风险保障,保险公司从社会上把风险收集起来,当风险规模积累较大的时候就需要适当分散自身的风险,再保险公司就是帮保险公司分担风险的。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有异同_保险知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起自己的保障问题,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更是人们的风险意识在逐步提高的具体表现,但是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些人常常会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哪个比较好。这里就给大家清楚的了解下关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两者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

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我们

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

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

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次,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年金寿险和传统养老保险的区别?


年金寿险在现在的生活中,让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那么在当下流行的年金寿险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它和传统的养老保险又有什么区别呢?现在就来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关于年金寿险和传统养老保险的区别。

年金保险是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所谓“年金”,是保险公司付给保户款项的一种方法。一般而言,投保者约定在其退休后领取年金的年金保险,就是养老保险,又称为退休金保险。所以,养老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

目前商业保险中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都可以达到养老的目的,都属于商业养老保险范畴。年金保险和养老保险有何区别?一般我们说的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起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另外,年金保险与人寿保险又不一样。由于年金保险是在规定时间后定期获得保险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年金保险和人寿保险的作用正好相反。人寿保险是为被保险人因过早死亡而丧失的收入提供经济保障,而年金保险则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如果一个人的寿命与他的预期寿命相同,那么他参加年金保险既未获益也未损失;如果他的寿命超过了预期寿命,那么他就获得了额外支付。所以年金保险有利于长寿者。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了解更多关于年金寿险的相关问题和传统养老保险的区别及相关保障范围,让我们轻松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年金保险。

再保险,再保险:再保险的种类(一)


再保险按照责任限额计算基础不同, 可以分为两类, 即:

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和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一、 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即分保分出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分保合同,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又可分为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

(一)成数分保

成数分保是一种最简单的分保方式。分保分出人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对每一危险单位按固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将其余的一定成数转让给分保接受人, 保险费和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成数分保的责任、 保费和赔款的分配, 表现为一定的百分比,但就具体分保合同而言, 则表现为一定的金额。成数分保的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对每一笔业务,分出公司有盈余或亏损, 分入公司也相应有盈余或亏损,这种分保方式实际上具有合伙经营的性质。

(二)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是指分出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 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 并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分入公司。分入公司按承担的溢额责任占保险金额的比例收取分保费和分摊分保赔款和分保费用等。

自留额是分出公司按业务质量的好坏和自己承担责任的能力, 在订立溢额再保险合同时确定的, 通常以固定数额表示。例如,保险公司的自留额为 100 万元, 承保金额 400 万元,则分保金额为 300 万元。在溢额分保合同中, 溢额与总保额之间的比例称为分保比例, 该笔业务的分保比例为 75%。

溢额分保中的分保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不同业务有不同的比例。

溢额再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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