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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三个条件可不能少!

2020-08-08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保险金融知识

万一遭遇到失业,千万别忘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是该如何领取呢?

人人都可以领取吗?

不是所有的失业都能领到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的是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申领失业金时需注意这些事项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享受有期限

失业金享受期限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享受期限为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享受期限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享受期限为24个月。另外,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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