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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对两全保险的保单红利

2020-08-05
太平洋保险知识 太平洋保险理财规划 保险规划保单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附加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不参加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的领取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时给付。您申请领取的金额不能超过红利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我们一次性给付红利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余额,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在主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您未申请领取的红利可继续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时或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您申请领取的金额不能超过红利在上一个累积年度届满时的累积余额。主险合同终止时,我们一次性给付红利在上一个累积年度届满时的累积余额,但若您在上一个累积年度届满时至主险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

在同一保单年度(或同一累积年度)内,若我们改变红利累积利率,本附加险合同在该保单年度(或该累积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

自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零时起,每经过一年为一个累积年度。BX010.COm

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保单红利派发

本附加险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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