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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泰安出台多项公积金新政 子女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020-07-20
父母保险规划 住房保险规划 子女保险规划

8月14日讯:近日,我省公积金出台新政,将使用公积金的“家庭范围”扩大,提取公积金的范围也在增加,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我市制定多项新规,涉及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公积金贷款:自购房贷款认定时效延长至2年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制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将延长贷款认定时效。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原1年内延长至2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完税证约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由原6个月延长至1年内有效。

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通知规定,省内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内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件),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省外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外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户籍地为我市范围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异地贷款担保方式按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称贷款办法)规定执行。其中:选择自然人保证的,保证人仅限于在泰安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选择房产抵押的所提供的被抵押物限于泰安本地符合条件的住房;购买二手住房的,必须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公积金提取: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我市还制定了《关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以下意见。

在提取条件中,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住房公积金担保的不得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购房资料。三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三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夫妻、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同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填写提取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房承诺书,承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买住房。

公积金提取使用: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费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制定《关于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1年内的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使用: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还出台《关于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3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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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泰安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范围大力增加


()8月14日讯:近日,我省公积金出台新政,将使用公积金的“家庭范围”扩大,提取公积金的范围也在增加,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我市制定多项新规,涉及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公积金贷款:自购房贷款认定时效延长至2年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制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将延长贷款认定时效。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原1年内延长至2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完税证约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由原6个月延长至1年内有效。

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通知规定,省内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内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件),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省外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外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户籍地为我市范围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异地贷款担保方式按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称贷款办法)规定执行。其中:选择自然人保证的,保证人仅限于在泰安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选择房产抵押的所提供的被抵押物限于泰安本地符合条件的住房;购买二手住房的,必须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公积金提取: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我市还制定了《关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以下意见。

在提取条件中,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住房公积金担保的不得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购房资料。三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三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夫妻、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同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填写提取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房承诺书,承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买住房。

公积金提取使用: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费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制定《关于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1年内的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使用: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还出台《关于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在向相关部门提供材料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需要提供3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部门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大家切记!

住房公积金,达州公积金新政策:子女可用父母公积金


6月30日,记者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23日印发实施《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该市实行此项《办法》以来,每天收到近百个电话咨询,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贷款最高限额限制、还款利率是否与自己办理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同,以及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等。截至6月底,新政实行一周以来,达州已办理5起为子女购房公积金提取,总金额21万元;目前,暂无为子女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使用范围为:在达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还规定: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购房总价。购同一套住房需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金额。

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共审批贷款1877笔48886.26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584笔4068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8笔15920.96万元。6月份发放贷款493笔12604.20万元,首次实现单月贷款发放过亿元。

今年以来,达州市连续出台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等多项措施,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取消贷款最高限额限制,降低贷款门槛、放宽缴存限制等。

公积金,子女买房是否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


11月20日讯:“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短,钱少,父母的缴存长,账户里的钱多,如果我买房子的话可以申请提取他们的公积金吗?”长期以来,关于子女买房是否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的疑问几乎是网络问政上常见问题之一。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教了记者两招,以判断是否可提取以及可提取多少。

子女买房提取父母公积金分两种情况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第六条的规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的,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买房,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种是成年子女。若房子为成年子女与父母联名合买的房子,用专业法律术语来说,即父母是子女所购房子的产权共有人,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提取公积金首付款;若成年子女与父母为房子的共同借贷人,那么父母还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需要注意的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如果父母并不共同申请住房贷款,那父母的公积金就只可以提取首付款部分,不能按归还还贷本息申请提取,也就是不能提取公积金来月还贷。

提取公积金按约定比例分配额度

此外,父母为子女的共同购房人或者共同借款人的,若父母中有一方是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按约定比例分配额度。例如100平方米的房子里有40平方米是你的,另外60平方米是父母的,则提取情况按此比例来提取。假设上述例子中公积金首付款为40万元,则你父母的公积金可提取24万元,你自己的公积金可提取16万元。若无约定比例,则默认平均分配提取额度子女与父母联名买的房子没有约定产权比例,则按共有人数平均分配购房金额,例如你跟父母合买房的房贷为40万元,则你和父母可提取各自公积金20万元。还贷提取公积金也是参照此种方法分配提取金额(公积金贷款不存在父母与子女联名贷款的情况)。

好,如果你已成年,买的房子并没有与父母联名,那父母就不是房产共有人,就既不可以申请提取首付款,也不可以按归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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