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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宁波公积金提取问题:大病可提公积金?

2020-07-20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住房公积金,与每个缴存职工密切相关。有关公积金的问题,大多数读者在咨询中比较关心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条件等问题。而“离职、生病、为儿女购房、租房、装修等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样的问题更集中。就这些问题,我们咨询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读者做出答复,以供参考。

问:我不是宁波本地人,去年年初来到宁波工作之后,所在公司为我缴纳了公积金,一共缴纳了10个月的公积金,明年打算离开宁波,回到老家,请问这样的情况公积金可以取出来么?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答:可以提取。没有需要缴满一年才可以提取的时间限制。

外地户籍职工(大市范围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宁波市的,职工只需要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或社保终止单)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问:【大病提取公积金】如果生大病,急等着用钱,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特殊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需要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患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物业专项维修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以家庭实际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费、物业服务费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所称的“重病、大病”是指《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以下疾病:(一)重性精神病;(二)重症尿毒症;(三)恶性肿瘤;(四)重大组织和器官移植;(五)心脏疾病造成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心脏组织缺损;(六)失代偿期的肝硬化并伴有并发症;(七)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红斑狼疮;(八)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脑肾病变;(九)脑血管意外造成偏瘫一至三级;(十)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特殊病种。

问:儿子今年20岁,还在大学读书,是宁波本地户口。我们想给他在市区买一套房子,是否可以提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购房?

答:儿子没有公积金账户,是无法提取父母公积金进行购房的。

根据相关规定,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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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泉州公积金还贷能提多少?


泉州公积金还贷提取新政策从2013年12月9日开始实行的,不仅针对个人提取公积金还贷,还包括了买房。那么,现在来说,提取泉州公积金还贷能提多少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市民:提取泉州公积金还贷能提多少?

去年12月24日上午,张女士到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市管理部,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手续。“我是2012年买的房子,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一共贷了34万元。”张女士介绍,这次,她准备提取2万元公积金还贷,而她的账号上总共有2.2万多元的公积金。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等她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去年12月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只能提取账户内余款的80%。也就是说,张女士只能提取1.8万元还贷。“以前,我都是提整数还贷。”张女士说。在去年12月28日提取公积金还贷的王先生也碰到类似的情况,最终,他只能提取账户内的80%即1.4万元还贷。

2013年12月9日实行 提取不超过80%

从2013年12月9日开始,泉州市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买房或者还贷的,只能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不超过80%的存款余额。提取的这一新政已在泉州各个地区实行。据了解,在新政实行之前,泉州提取公积金用于买房或者还贷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到千位。

业内:控制提取数额 应对资金短缺

“实行这一政策,是为了应对泉州公积金短缺的情况。”晋江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推测,一方面,贷款实行“轮候制”,控制贷款总量;另一方面,对提取的比例进行调整,控制提取的总量。

泉州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问: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房屋装修吗?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国家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用来装修的,我们现在所提到的装修可能指的是二次装修,根据条例是不能用来进行房屋的二次装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种类还是比较多的,目前泉州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种类总共有14种,这14种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拨打电话12329,或者市民也可以直接关注泉州公积金官方微博,来查询咨询具体的情况。

问:公积金可以提取作为首付款吗?

根据国家政策和泉州市的规定,公积金目前是不能提取来作为购房的首付,但是有一种特例,就是国家作为支持刚性需求的特例,这种特例就是职工购买90平米以下的自住住房,可以在首付20%的基础上,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补充首付。

问:泉州何时能实现住房公积金跨行逐月还贷?

跨行逐月还贷市里是颇为关注的,包括我们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这一块也都比较关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0年开通,在建行开通逐月还贷,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总共办理的户数达到了4万多户,应该说占贷款户数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跨行的还贷问题市民比较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高度重视,积极的协调省级以上的各个部门来开发测试,目前根据我们跟省相关部门协调的一个结果,是到今年的6月30日,我们要开发完成,7月份准备试点试运行,到时我们在试运行的情况下,在总结试点的情况下,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就可以全市在实行。

问: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吗?

关于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是这样的,目前泉州市的规定是第二套还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以外的购房款的补充款项,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是首付要达到50%,其余的部分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第二套是这种情况,如果是第三套,是属于禁入类的,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公积金,职工缴存了公积金 直系亲属患大病可提取


“听说患重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父母患病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吗?”市民李先生说。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如果职工缴存了公积金,那么他本人、配偶及直系三代内亲属(父母、子女)患10种大病或动重大手术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不超过社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如不能提供社保报销单的,可按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0%,且不超过实际门诊、住院收费收据的金额提取,也就是说你账户余额有10万元,但实际治病收费只有4万元,就只能提取4万元。

“对于重病的提取我们是比较人性化地操作的,例如说在家庭特别困难,动手术之前也可以申请提取。”上述负责人说,这种就不需要等社保报销单出来后才提取,但同样需要出具《诊断证明书》等资料,这种带有“预取”意味的提取也是按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0%来取,如果后续实际治疗金额超过已经提取的,则可以再申请提取,但如果不超过,则不能再申请。

上述负责人提醒,若患大病提取公积金,医疗费用报销单开具时间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且当期治疗只能提取一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752-12329)

10种大病可提取公积金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还有社保报销后,还要自费超过4万元的其他重大手术。

提取公积金需准备啥资料?

提取时除了必要的患病成员身份证、户口薄等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凭证等。

宁波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宁波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宁波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4、退休的;

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8、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宁波公积金提取流程:

首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为: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宁波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上面介绍的已经非常详细了,相信您一定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了。

宁波公积金提取办法放宽条件


8月19日,宁波市住房和住房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北仑区的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宁波公积金提取办法放宽条件。

宁波公积金提取办法放宽条件,政策适当放宽了个人贷款对象户籍限制及提取条件,合理控制个贷额度,具体对六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放宽了贷款对象的户籍限制。非本市户籍购房职工可凭本市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控制个人贷款发放额度。系数由原来的0.35调整为0.3。

三是对低收入职工租房提取政策进一次放宽。每月提取限额从原来的300元提高至700元,而这个额度已经是目前全市的最高水平。而且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四是职工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区域,从宁波大市扩大到了全国范围。

五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调动和户口迁出宁波大市的提取条件。

六是将督促单位,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等手续。

宁波公积金提取办法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还提取人。

管理中心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

宁波公积金提取办法提取人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或还贷)手续。

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中心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宁波公积金提取办法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公积金,宁波:市民要提取公积金还按揭有两种提取方式


8在日常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市民当中,提取后用以偿还每个月的按揭贷款的,占到绝大多数。那么,提取公积金还贷,有什么具体规定?是不是一定要亲自去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取公积金后,才能拿去还贷?

目前,有两种公积金提取方式可以用来还贷。其中,除了市民自己去提取外,还可以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逐月划转公积金到自己的按揭还贷银行账户上。

自己取:一年只能取一次

在住房按揭贷款没有偿清之前,自己跑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用来还按揭,是市民通常会想到的一种方式。不过,以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只能是一年取一次,且必须对月支取。所谓对月支取,简单而言,就是不管公积金账户中有多少金额,每年只能提取从房贷发放的月份到次年同一月份的公积金。

其中,房贷为纯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如果贷款不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是各分中心发放的,还需要到银行去开一份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上面必须载明上一年自贷款月份起12个月的还款本息。

而取得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的,提取公积金还贷时,除了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外,还必须带上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还有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提取:每个月自动划转

除了一年一次的对月提取外,符合条件的市民,还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好后,以后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就会自动被划转至市民指定的账户中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项让人省心的公积金业务的全称,叫做“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划转业务”。该业务是指取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未清偿贷款本息前,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的方式,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委托人及其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大于上月已还款的金额,直接划入指定的账户内。

需要提醒的是,可申请委托提取业务的对象,是取得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职工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仍在中心,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配偶纳入同一套房屋还贷提取时,则必须和主借款人一起到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关系人的增加。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刚获得贷款的市民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第一个月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次月收到银行提供的还款数据后,才会对市民上月的还贷金额进行划转,划转金额以账户余额为限且不大于上月已还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如何提现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各城市的实际情况也许会有所不同,但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来看,仍然在许多共同之处,只要我们把握好了政策方向,就可以有的矢放,采取正确的途径提取公积金。下面就来一起看一下公积金的具体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通常职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它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流程

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单位办理,在经管理中心督促后仍无回应时,管理中心可依个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泰安出台多项公积金新政 子女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8月14日讯:近日,我省公积金出台新政,将使用公积金的“家庭范围”扩大,提取公积金的范围也在增加,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我市制定多项新规,涉及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公积金贷款:自购房贷款认定时效延长至2年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制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将延长贷款认定时效。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原1年内延长至2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完税证约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由原6个月延长至1年内有效。

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通知规定,省内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内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件),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省外异地缴存,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省外其他地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户籍地为我市范围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向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异地贷款担保方式按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称贷款办法)规定执行。其中:选择自然人保证的,保证人仅限于在泰安本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选择房产抵押的所提供的被抵押物限于泰安本地符合条件的住房;购买二手住房的,必须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公积金提取: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我市还制定了《关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以下意见。

在提取条件中,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住房公积金担保的不得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购房资料。三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三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夫妻、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同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填写提取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房承诺书,承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购买住房。

公积金提取使用: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费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制定《关于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1年内的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使用: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还出台《关于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试行),对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出意见。

在提取条件上,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在提供材料时,提取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并提供3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取得本市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在本管理中心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首次提取时留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职工取得住房贷款,提前清偿贷款时的提取。

(一)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提前清偿贷款的,应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清偿贷款申请,银行为职工出具提前清偿贷款情况证明书,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复印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职工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具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的当月),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二)职工自筹资金,已向贷款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提前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如遇职工有逾期贷款情况发生,必须先偿还逾期贷款本息,职工应提供逾期账户账号、逾期金额,管理中心应先将其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以转账形式,足额划入还款账户,若尚有差额可提取,再以现金存单形式支付给提取人。

合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现在,合肥公积金也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了。根据规定,合肥市民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表、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等材料,就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了。

每年夫妻双方只能提出一次公积金提取申请,家庭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自住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生效至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提取申请。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按规定不能超过申请时夫妻双方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者可提取金额。同时,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租赁保障房的也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合肥违法提取公积金将被追究

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事件,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法律顾问声明如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生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离休和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法定情形,该缴存职工可按照规定程序如实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合肥公积金提取实行拍照“电子存档”

自1月起,凡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市区本部和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只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即可,不需要再交复印件。不过,这项惠民政策目前仅限在合肥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而且也只限于提取业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实行现场拍照,不再需要收取材料复印件,其他提取条件不变。据了解,这是2014年1月6日上线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带来的便捷。通过这个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即可对照片进行保存处理。该系统已在市区本部和各网点上线运行,只要是在市区本部和徽行长江路支行、政务区、经开区、铁路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的,只要携带证明原件就可办理。

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恢复基准利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众多购房者的第一选择。关于合肥公积金提取您知道多少呢?小编为您整理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合肥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1、集体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问:我是合肥集体户口,已经缴纳5年多的公积金了。目前打算把户口迁回安徽老家,请问怎么办合肥公积金提取?

答:如果您将户口迁出合肥,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盖有原单位印鉴章或公章的支取申请书;3.户口迁移证(或迁入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能贷款吗?

问:我的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现在要买房了,不知道能否贷款?

答:不可以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贷款条件。如果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一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存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仍可申请贷款。

3、住房装修可否提取公积金?

问:住房装修可否提取合肥公积金?如可以,手续如何办?

答:住房装修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4、申请合肥公积金贷款首付要几成?

问:请问打算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要几成啊?

答: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一手房首付要3成,二手房首付要4成。

5、原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能用于买房?

问:我刚入职一家新单位,需要过了试用期才给我缴纳公积金,以至于中间会有3个月的停缴期,请问原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还能用于买房吗?

答: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当新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从原单位将账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中断不影响职工的缴存和提取。

6、情侣共同买房,能合肥申请公积金贷款么?

问:我和女朋友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以申请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共有产权的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在征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以该共有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你和女朋友还没有结婚,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父母能否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问:父母买房,但是他们没有公积金,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能提取。根据《合肥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8、合肥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否有变化?

问:国管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合肥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住房公积金执行属地化管理。宁波目前还是执行此前相关政策,未有调整。三套房肯定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的。但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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