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各城市的实际情况也许会有所不同,但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来看,仍然在许多共同之处,只要我们把握好了政策方向,就可以有的矢放,采取正确的途径提取公积金。下面就来一起看一下公积金的具体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通常职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它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流程
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单位办理,在经管理中心督促后仍无回应时,管理中心可依个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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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购房能否提现?——专家为您解答
很多人关心,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能不能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提取现金,用来家庭其他方面支出。8月10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贷款购房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只能用于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只能直接用于偿还贷款
“强制性”就是要求各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就是要保障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目前沈阳市公积金贷款人数较多,一个职工的贷款额度占用10至15人缴存公积金的额度,使得资金比较紧张。
为避免有些城市出现的职工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因资金短缺不能及时办理贷款的情况出现,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后不再以现金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只能直接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九种情况可直接提取公积金
考虑到部分职工还款压力大等实际情况,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一次全部定期余额,用于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
沈阳有九种情况可直接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提取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连续缴存满三个月且正在租房的。
因此如果您满足以上九种情况,那就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现金。反之则不可以。
离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转走还是提现
个人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办?
情况一:离职后,如果你还是在这个城市工作,那么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转入下一家单位。
情况二:你不是本地户口,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符合下面条件就可以: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其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其条件为: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如何提取
按照《办法》,职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按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的提取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程序为: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