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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推动城乡社会保险统一 造福百姓民生

2020-07-10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上海市人社局今天透露,根据该局与上海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将出台十项举措,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一。

据介绍,《实施意见》中的主要政策包括: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实施城乡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上海农村户籍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均按照与城镇户籍人员一致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失业后,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筹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上海医保联网结算系统。实行联网结算后,村卫生室应基本保持原有的功能、规模、收费、服务不变。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还将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就业、社保、人事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打通农民合作社等集体参加职保的渠道;实施离土农民促进就业专项扶持政策;强化对上海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完善技能鉴定机制;进一步完善上海农业领域的职称政策等。

此外,上海还将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如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卫生和农技单位专技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收入增长机制等。

失业保险的申领方法: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开征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税


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存在覆盖面窄、缴费率过高、地区差别大、管理混乱、统筹层次低、不少地方支付困难等多方面的问题,这妨碍了社会保障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既未能为市场经济提供一个有效的安全网,也没有体现其作为二次分配应有的社会公平。因此,在我国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势在必行。现实的选择是开征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税。

1、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目标选择--基本生活保障

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各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政策目标各不一样,目标的差异决定了整个社会保障税的制度设置的不同。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实行高福利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障税的项目多,费率较高。合计社会保障税率为41.6%。美国的社会保障税模式属于中等福利社会保障模式,合计社会保障税率为24.4%,适用性较强,既满足一般需要,又针对一些特定行业进行重点倾斜,效率与公平兼顾。英国社会保障的政策目标是救济贫民,其税种项目少,费率低,简便易行,体现社会公平,全体被保险人规定有相同的保险收益待遇,其数额能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综合税率不超过15%。

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按“五个统筹”新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主要是两个“二元结构”的转换即城乡二元结构的转换和东部先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后不发达地区的二元结构转换。一方面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二次分配”的“抽肥补瘦”作用,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我国社会保障税宜借鉴英国模式,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

2、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积累模式选择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有三种: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式、部分积累式。现收现付式即是以当期(一年或数年)收入支付当期的保障支出,不进行基金积累。其优点是现收现付,简便易行,费率较低,不必对基金进行长期管理。缺点是较长时期内可能出现因经济波动或人口结构变化造成的收支失衡。实行现收现付式的西方国家由于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社会保障资金入不敷出的境况,从而使财政背上负担。完全积累式即是把被保障对象在保障期内所需保障待遇总量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来确定缴费率筹集保障金。其优点是筹资快,较长时期内收费率保持相对稳定,缺点是初期费率高,须对基金管理运作以求保值增值。部分积累式即在满足当期支出的前提下,留出一定的储备以适应未来的支出需求。其特点是初期收费率较低,以后逐步提高,保持相对稳定,兼有前两种的优点。

我国在工业化尚未完成时就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并且老龄化趋势比较明显。若采用完全积累模式,据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课题组测算,缴费率要达到33%以上,完全积累式没有可行性。国际上将退休费用支付占工资总额的29%定为支付极限。按照现有养老金支付标准和未来经济发展进行预测,我国将在2025年突破这个极限。因此,从长期来看宜采用部分积累模式。但在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宜采用现收现付式,待新制度运作成熟后向部分积累式过渡。

3、社会保障税的制度构架--中央和地方双层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保障税采取“分项纳税,专税专用”,“中央统筹和地方分税分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税在城市开征四个项目的税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在农村开征两个项目的税,即养老和医疗。养老保险税由中央税与地方税组成,中央税的税制由中央制定,相应养老金支付额由中央制定,收支标准全国统一,全民共享。地方税的税制和相应养老金支付额由地方决定,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税统一征收,统一支付,分管分用。

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税由省级政府决定其税制,但与养老保障税统一征管,分税分用。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的“个人和统筹两个帐户”合二为一,即取消个人帐户,实行一个帐户。

这样,养老保险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城市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同时兼顾了地区之间基本生活水平的差异,公平与效率兼顾。开征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将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协调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平台。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在生活方面给予照顾。

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专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住房公积金:即缓解买房屋的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提高职工的居住水平。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一是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被给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本性的社会保障;二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损失;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雇主)、劳动者(雇员)依法缴费及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

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和目标。一是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保障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需要;二是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失业者、遭到不幸者;三是社会救助的基本特征是扶贫;四是社会救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及社会群体。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它的目的是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把社会保障推上最高阶段;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和社会群体。

社会优抚安置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安置目的是优待和抚恤;社会优抚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属;社会优抚的基本特征是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社会优抚的基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保险知识,勿将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混淆


近日,社会保险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并分不同情况对这些险种的缴费主体和参保范围作了规定。

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虽然同样简称为社保,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是非常之大的,但很多人将此社会保险之社保,误读为社会保障之社保,进而对于这样的法规的性质意义产生误读,从而产生以社会保险代替社会保障,结果不能充分保障国民生存权之隐忧。

社会保障是一种基于社会共同体身份而对于每个人的保障,是人之为人尊严的基本保障,这样的保障是无条件的,如低保;而社会保险是因为某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存在而给予特定人的保障,这样的保险是特定的、有条件的,保险的承担者是寻求对价的,比如要缴养老费、保险金等等,说白了这样的社会保险,只不过是一种特殊化的保险合同,与市场保护并没有本质的差别。

社会保险虽然有着权力的介入,但其本质仍然属于市场行为,而社会保障对于公民来讲,则是一种权利。因此,从逻辑上讲,社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准入与提出审查不严 造成社会保障资源浪费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目前全国社会保障机制已经基于完善,但在社会保障准入和退出审查方面还存在“漏洞”。

以苏州地区为例,虽然多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但是“搭便车”、“蹭福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外地人员以“高龄就业”、“带病参保”等方法,加入苏州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获得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导致每年都会不同程度地浪费苏州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

因此政协委员王俊华指出:苏州应健全社会保障准入与退出审查综合管理,建立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身份鉴定体系。那么,如何既要保证参与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成员(不分户籍)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又要有效遏制道德损害行为,降低社会福利“洼地效应”?

王俊华建议,健全社会保障准入与退出审查制度,制定合理遏制非法参保的准入门槛,减少道德损害的渠道。不符合参保条件者,及时清退;设立审定社会保障参保资格的专门机构,一方面要求“应保俱保”,即通过有效监管,让该参保的社会成员实现人人都要参保,并严格掌握审查参保条件,减少社会保险资源不良流失。

另外,建立参保社会诚信体系平台,以加强社会力量对社会保障资源的有效管理。同时该平台应与人口居住管理、就业管理网络链接,实现综合管理,确保合理利用苏州地区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

社会保障卡


7日起,南阳将逐步全面展开社会保障卡的数据采集工作,居民可通过所在企业、街道、社区现场采集个人照片、指纹等信息。今年,南阳计划办理380万张社会保障卡。

新卡旧卡差别巨大

“与现有的医疗保险卡相比,社会保障卡不仅应用范围更广,而且覆盖的人群更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南阳的医保卡只面向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发放,而此次社会保障卡发放人群不仅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还包括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和农民。今后,无论干部、工人、农民、学生,还是老人、幼儿,只要参加了社保都将领到社会保障卡,享受国家社会保障的各项服务和待遇。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的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保障卡卡号以及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功能强大一卡多用

凭借这张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随时查询个人社保账户,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全省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住院可直接异地就医结算等。

医保结算。社会保障卡涵盖了目前医保卡的所有功能,记载有持卡人医疗保险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待遇支付。今后,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可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医疗费、生育津贴等。

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例如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凭借一张社会保障卡,就可通过服务网点、人社局网站、12333咨询电话,查询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以后还可在网上办理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

金融结算。社会保障卡还具有银联功能,可用于为参保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就医结算时进行小额支付。另外,社会保障卡为大容量芯片卡,预留了扩展空间,可以搭载社会管理事务应用,并逐步扩展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

就近办理首次免费

今后,南阳将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凡在南阳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均须申办社会保障卡。在社保卡初发行的试用期间,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并行使用,互不影响。

“参保人员首次申办社会保障卡是免费的。”该负责人提醒,目前南阳已全面开始社会保障卡的数据采集工作。为方便参保群众就近核对和采集信息,市人社局将派出专业数据采集队伍深入企业、街道、社区,有需要申办社会保障卡的居民,接到所在单位或居民小区通知即可前往现场办理。

保险知识汇总,浅谈我国城乡社会保障机制


20世纪50年代我国出台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为常居人口,并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居人口。这样,常住在城镇的居民只能在城镇登记常居户口,常住在农村的居民只能在农村登记常居户口。通过户口登记管理人口,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户口后面隐含了太多的经济利益。与农村居民相比,城镇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了诸多优惠。本文试图分析我国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不包括各类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差异及发展趋势。

一、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差异

(一)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多于农村居民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困难救济。社会保险还可以细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最主要的两项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相比,除部分试点地区的农民享受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其他地区的农民都没有参加这两项保险;全国所有农村居民均没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部分农民工除外)和生育保险。

(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于农村居民

2004年,全国在职职工10576万人,离退休(职)职工为4675万人,两者合计15251万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为16353万人,占所有职工的10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为12404万人,占所有职工的81%;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0584万人,占在职职工的100%;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6845万人,占在职职工的6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为4383万人;全国有2205万城镇居民领取最低生活补贴,120万人获得了城镇传统社会救济。与此同时,2004年全国农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538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8040万人,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贴的有488万人,有1402万人获得农村社会救济。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农民家庭所有人口为保障对象,为方便比较,我们以参加社会保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说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差异。,除传统救济项目外,城镇居民的其他6项社会保障覆盖面均远高于农村居民。部分地区为农民工建立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参保率并不高,有研究表明:外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率为15%,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为10%。

(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高于农村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济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政府免费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这两项保障。从社会保险来看,城镇居民缴纳保费的水平远高于农村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是农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的52.6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额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缴费额的18-31倍。

从城乡居民实际领取的社会保障资金看,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远高于农村居民。从绝对数看,2004年城镇离退休(职)职工人均领取养老金为9270元,而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人均领取的养老金仅为492元,前者是后者的18.8倍,这个比例远高于城乡居民收入比和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农村居民的2倍。从相对数看,城镇离退休职工领取的养老金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基本持平,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1.3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人均领取的养老金,仅相当于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不到当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不可能保证老年农民达到农民平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参保农民的保障程度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程度基本一致。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为908元,而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报销的医药费33元,前者是后者的27.5倍。2004年全国城镇居民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52元,实际支出水平为每人每月65元;全国只有少数农村地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际支出为每人每月30元。

(四)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层次高于农村居民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还可以得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另一个差异,即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具有层次性,而农村居民享受的各类社会保障则处于同一低水平上。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至少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社会保险为较高层次,通过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确保了城镇老年职工的生活和医疗水平不低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城市救济,则为城镇困难家庭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虽然也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其保障程度相当低,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救济一样,同属于最低层次的生存保障。

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

(一)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有关社会保障改革的重大实践多发生在城镇,要判断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必须先了解和分析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过程及趋势。

我国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始于195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企业职工(即工人)享受的各类劳动保险待遇,确保了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随着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用工形式,《劳动保险条例》的局限性日益突出。此后,经过10多年的探索,逐步过渡到目前“统帐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劳动保险与当前的社会保险存在3个主要区别,一是劳动保险是一项综合性制度,通过综合性制度安排解决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问题,而社会保险却区分不同险种,不同险种资金不可以统筹;二是劳动保险缴费率低,大概为3%左右,而社会保险的综合缴费率高达40.8%,其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率分别为28%、8%、3%、1%和0.8%;三是劳动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实行现收现付制,而社会保险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并实行“统帐结合”,统筹帐户实行现收现付,个人帐户实行完全积累。

劳动保险制度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价格管制条件下,以较低的缴费率,确保了较高的覆盖面和保障程度。从劳动保险过渡到“统帐结合”的社会保险,除许多操作层面的问题引起人们的争论外,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能否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即如何确保社会保障与企业竞争力间的平衡,社会保障如何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趋势。北京大学的陈平教授认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自损国力的短视国策。长期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高书生先生认为: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远不如原来的劳动保险制度科学、合理;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在于防范老年贫困,社会保险项目以设养老和医疗两项为宜,并实行项目捆绑参加;不设立个人帐户,实行全国统筹、现收现付。

总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受其经济实力的制约,我国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搞不起全面的社会保障,而只能实行局部重点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遵循两项原则:即由原来的用人单位完全承担费用转变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离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比例(与在职时的工资对比)和所有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逐步下降。

(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前,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央和地方财力的不断增长,部分地区开始农村居民社会保障试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原民政部于1992年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对象为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保费缴纳年龄为20至60周岁,60岁以后领取养老金;保费按月缴纳,分2元、4元、6元、20元共10档。10多年的经验证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参保人数从高峰期的8000多万人,下降到2004年的5000多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失败而告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资金的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适当扶持。这种以个人缴费为主要的保险制度设计,与农民的个人储蓄基本没有区别,再加上多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参保农民从集体获得补贴的数量有限;其次,保障水平低。低缴费意味低保障,过低的保障水平影响了农民参保积极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初始设计时就面临两难选择,缴费太高,农民和集体不愿意参加;缴费太低,保障水平低,农民也不愿意。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始于1994年,到2004年全国受益于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为488万,人均领取低保金370元。到2006年中央要求在全国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卫生部于2003年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个人分别缴纳一定费用形成基金,对农民进行大病保险。当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已达3.7亿,占农村人口的42%,从实际运作来看,还算比较平稳。针对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试点,是一种低水平的保障,并没有改变原来农村居民家庭内部的互保机制。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将仍然是以家庭成员的互保为主。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断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总体发展趋势:总体上,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将继续沿着城乡有别的轨迹发展,短期内不可能改变城乡社会保障的二元结构;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并率先实行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接轨;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后,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城镇居民基本持平,这期间,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将相对下降,而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

当前,要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除在全国建立针对所有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还应该针对特定农村居民群体,为他们建立最为急迫的社会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比如,为城乡结合部完全失地农民建立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的社会保障;将进城农民工强制性地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以降低工伤意外给他们带来的风险;将农村独生子女户作为一个特定群体,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等等。

宁波社会保障网支招社会保障卡应用


随着社会保障卡发放量的增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宁波社会保障卡不仅可以实现医保待遇支付,支付参保人员亲属的部分医疗费用,还可扣缴社会保险费,宁波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更广泛。

我国社保水平不均衡,不管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领域,既得利益群体获得的保障都远远多于弱势群体,正由于此,有关大病医疗保险金缴纳个税这个于法有据的规定才会引来网友吐槽。政府推动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保体系,可以通过二次分配平衡收入分配,相关部门不妨重新考虑大病医疗保险金征税问题,看看能否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国税总局也承认,“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也就是说完全有可能重新界定征税标准。

参保人可以在宁波社会保障网了解到,在社保卡运行初期,宁波社保卡申领对象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为主,参保人员或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申领,或自行到就近街道或社保卡管理机构申领(灵活就业、失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人力社保部门遵循“先申请、先制作、先发放”的原则。

“社保卡申领对象范围将扩大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条件的成熟,社保卡申领对象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相关人群。

社保卡可应用在医保待遇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

社保卡目前的申领途径有哪些,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领社保卡?针对上述网友关注的问题,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社保卡网上申领系统统一进行社保卡申领;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及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可以自行到就近的街道或社保卡管理机构进行社保卡的申领。

此外,在社保卡运行初期,申领的对象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为主。2013年社保卡申领对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随着条件的成熟,社保卡申领对象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相关人群。

宁波社会保障网:宁波市社保卡还将应用在医保待遇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

社保卡医保待遇支付的范围更广泛。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上一医保年度参加职工医保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亲属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经过亲属关系关联后,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需特别提醒的是,符合享受上述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必须在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后,才能实际提取打入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资金。请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至相应银行网点进行激活操作,并自行设置金融密码。

“今年还将在市本级进行新增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扣缴试点。届时,市本级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其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可以通过社保卡的金融借记账户划扣。”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宁波社会保障网支招:在社保卡中,医保个人账户能与金融账户互通并取现吗?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医保个人账户与社保卡金融账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账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论属于当年账户还是属于历年账户,都是医保基金的范筹,有明确的用途,只能按规定用于医疗消费,不能以现金形式提取出来,所以不能转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也不能通过金融账户取出个人账户资金。

中国社会保障网:如何完善社会保障?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实现老有所养,还要确保老年人口收入和福利分配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因此,需要以收入分配为重要视角,总结改革与建设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国际经验,使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有效覆盖各个社会群体,向着城乡协调、地区协调、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方向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网是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的官方网站,是社保领域的大型综合性网站,由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组委会秘书处主办。

中国社会保障网,一方面作为论坛信息交流传播的载体,它将是一个没有会期限制、没有规模限制、没有资格限制的开放论坛、虚拟论坛。另一方面,它还要为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服务,为经办机构培训交流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检索服务,为相关部门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意愿与心声、意见与建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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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等。这些制度理论上应该能够覆盖所有人,也应该解决所有中国人的基本养老问题。

然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认为,虽然制度框架基本完成,但距离为老年提供基本保障仍然有相当差距,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制度之间的分割和碎片化严重。二是制度之间的差距大,不平等问题突出。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越拉越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之间差距过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功能不足。三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过高,制度难以持续。他表示,“28%的缴费率,恐怕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这使得名义缴费率和实际缴费率之间存在差距。”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个人账户是权益明确划归个人的基金制账户,由于是个人自主缴费,缴费和收入成正比。个人账户缴费率越高,收入分配差距就越大。所以,它不具备再分配功能,而是发挥强制性储蓄和保险功能。而社会统筹的基本功能是收入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因为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缴费是按收入水平进行的,而给付水平却与职工的收入水平没有关系。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公平有待加强的情况下,今后的社会保险改革应逐步提高社会统筹的比例,缩小个人账户的规模,强化社会统筹账户的作用,以增强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和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扩大社会统筹比例有利于筹集更多为政府统一调配的资金和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但如果统筹层次不高,就无法实现大范围内的调配,不能很好地在大范围内调节贫富差距。因此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要提高社会统筹层次,将原来的市、县级统筹逐步提高到省级统筹,最后过渡到全国统筹。这不仅打破了地区差异,而且对社会保障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实现从“地方粮票”向“全国粮票”的转变有重要作用,以在全国范围内的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社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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