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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浙东五城市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将不再是梦想

2020-06-16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购房的保险理财规划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好消息:根据5月底宁波与绍兴等城市签订的《浙东五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6月起,凡是具有宁波户籍,在浙东四个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宁波购买自住房,可享受同城待遇,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简单来说,就是外地缴存的公积金也可以拿回宁波买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异地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方便在外地工作,需要在户籍所在地买房的市民。在此之前,在哪里缴纳公积金,就只能用公积金贷款在哪里买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协议仅限于浙东经济合作区。据了解,浙东经济合作区,是指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嘉兴等五个城市行政区。同样,户籍在其他四个城市的人在宁波工作,想回老家买房,也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中心贷款政策。

他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比如在绍兴、舟山、台州、嘉兴四个城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宁波市户籍职工,在申请日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符合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就可以在宁波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绍兴、舟山、台州、嘉兴)的人在宁波工作,并在申请日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符合其户籍归属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他就可以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

如何办理异地贷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借款人先到缴存地中心申请开具《情况证明》,然后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办理异地贷款申请,应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在宁波,贷款房屋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行政区域的,借款人向市中心本级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贷款房屋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向所在地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

“只要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购房地中心应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特殊情况经购房地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五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人。购房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受理时间以购房地中心受理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资料为准。”该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已有不少人在咨询、申请

截至目前,浙东五城市异地贷款政策推出后,受到了在外地工作的宁波户籍职工的关注,近期已经有职工到承办银行、公积金中心专门咨询有关异地贷款相关政策。

在舟山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在舟山工作,公积金也交在舟山,但我是宁波人,想在宁波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陈先生说,他自己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宁波人,总想在宁波老家买房,可是以前这种情况不能在宁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以买房的事情一拖再拖。

“这次了解到浙东五城市异地贷款的消息,心里热乎乎的,第一时间就找了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政策,希望以后能多推出点这类便民利民政策。”近日,在宁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嘉兴市户籍职工陆女士,在嘉兴购房并向嘉兴市公积金中心如愿贷到了30万元、3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促进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实现了人们在原住地买房的愿望,实现了人口的自由流动,也减轻了人们贷款买房的负担。更好的促进资源合理分配,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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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怎么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异地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异地购房?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住房储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使用时免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用于购买或建造营业用房、联体别墅、单体别墅、中修、小修、装修、装饰。

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到担保公司签贷款申请;

2.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初审,评估;

3.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4.见新的产权证公积金管理划款到担保公司帐户上;

5.担保公司给房主放款到指定帐户上;

6.买方同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领取产权证;

备注

1.公积金是否已经连续缴存12个月,且现在处在缴存状态;

2.最高贷款额40万30年;没有年龄限制;

3.套内建筑面积90平米以内最高贷款八成;

4.公积金贷款的交税金额的七成不能低于贷款金额;

5.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在北京做贷款;

6.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做过公积金贷款,则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7.房本上有未成年人的名字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8.公积金贷款不接受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深圳异地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深圳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若职工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交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住房公积金,9月起浙江省公积金可异地贷款购房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建设厅获悉,该厅于近日出台《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购房地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那么,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

新规出炉

据省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本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适用于该《办法》,并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而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

了解到,公积金贷款异地买房政策,浙江此前也有城市已经试行了。根据金华此前规定,夫妻一方在金华缴存公积金,另一方在全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购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证明,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可按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不止金华,今年7月,绍兴、台州、舟山、嘉兴、宁波等5市也实行新的异地贷款政策。

申请贷款流程

1、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3、购房地中心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

4、当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5、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6、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

7、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住房公积金,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金投保险网为您介绍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为其在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一年以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补缴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借款人有不少于购(建)住房全部价款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四)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六)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七)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八)产权共有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意并承诺共同承担偿还贷款责任;

(九)借款人发生违约时,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意由所在单位代扣工资进行清偿。代扣工资的标准:除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其余全部扣收,直至借款人正常履行还款义务或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含期房);

(二)参加单位组织的集资(合作)建房;

(三)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二手房;

(四)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办理日期在一年以内的新交易房屋;

(五)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办理抵押登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新建住房或二手住房;

(六)用途为商住两用的期房及二手房。

住房公积金,南阳市放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促进购房需求


7月28日讯,为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阳中心)推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使用条件等一系列新举措,尤其是在贯彻落实三部委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中,南阳中心决心大、措施实、效果好。上半年,南阳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5262笔,比去年同期增加8558笔,支取金额5.20亿元,支持购建房面积21.33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住房贷款49.08亿元,上半年发放贷款5.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66%;仅新政实施2个月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2亿元,同比增长154%,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2.26亿元,同比增长265%,公积金个贷率由4月底的37.73%提高到39.00%。

调整首付比例贷款最高50万

南阳市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并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缴存职工拥有一套经房管部门确认的住房,且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结清相应的贷款后,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可以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达到30%,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在贷款最高限额方面,根据南阳市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以家庭为单位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购买二星级运行标识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在核定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放宽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

父母为子女或子女为父母购房,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申请时效方面,职工购买新建自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由一年放宽为三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由半年放宽为两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以《土地使用证明》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任一有效证明签发之日起由一年放宽为两年以内。

职工联保贷款实行1-3人缴存职工保证,借款人、配偶与保证人缴存公积金余额之和占申请贷款额的比例由35%降到20%;取消保证人不许贷款的限制,允许保证人贷款,保留保证人保证期间不许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的规定。

在外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地在南阳市并在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南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户籍地和就业地均在南阳市的缴存职工到辖区外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实施细则按省监管部门通知执行)。

放宽提取条件加大租房支持缴存职工(含直系亲属)在就业地及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贷款本息,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先提取待连续缴存6个月后再贷款,也可以先贷款再办理提取还贷业务。取消只能提取账户余额90%的限制,保留个人账户即可。

激活封存账户,办理销户性提取;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缴存职工可以随时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销户性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的缴存职工,凭住院病历和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申请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允许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其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超过租房提取限额。根据南阳市租住商品房平均租房标准和租金水平,暂定城区(含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每月租房提取限额不超过1000元,其他县每月不超过800元。

拓宽贷款渠道积极开展协作

南阳中心积极与受托银行协商合作,开展组合贷款业务的探索。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缴存职工发放贷款。

南阳中心还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协商交流,使开发企业明白与公积金合作有利于房屋销售,提高开发企业合作积极性,开展期房按揭贷款业务,为职工申请贷款提供便利。南阳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是同一些单位进行合作,给这些单位提供团购购房的支持,通过挖掘这些需求拓展房产的业务。

住房公积金,潍坊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规定


6月17日,记者获悉,《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暂行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凡拥有我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条件,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

条件

需拥有我市户籍

《规定》明确,有潍坊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备案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符合9个条件:拥有潍坊市户籍;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要求;所购住房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或产权明晰的现房、二手房;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借款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法律法规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

最多不超40万元

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与本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不同吗?《规定》指出,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不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年限。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记者查阅了我市的相关文件了解到,缴存比例合计(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的和)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含)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

而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目前我市规定的是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公积金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二手房、押旧买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坐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担保

有保证人或公司

《规定》要求,借款人须用所购住房抵押,同时选择1名保证人或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费用由借款人与担保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保证人须在潍坊市辖区内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及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保证人及配偶无未还清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信用卡逾期欠款,无对外担保;保证人及配偶不良信用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均连续不超过3次(含)、分别累计均不超过6次(含);保证人保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后5年(含);保证人及配偶在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前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率达到85%时,应优先保障支持我市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贷款资金需求。异地贷款不适用于全款购买期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洛阳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终于开放


昨日,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放洛阳异地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即日起,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洛阳人想回家买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异地贷款终于开放,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昨日,本报替你都打听齐全啦,只管看过来吧。

解读1谁能申请?

根据办法,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啥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是洛阳人,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想回到洛阳购买住房的就可以申请。对此,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贷款仅支持省内异地。

异地贷款和本地贷款相同,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想申请的市民到哪里可以办理呢?该负责人介绍说,市区申请人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贷款中心进行申

请,而各县(市)区需至县(市)区管理部门进行申请。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洛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放异地贷款后,在洛阳工作的外地人,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户籍所在地房屋呢?该负责人表示,这需要看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政策。

解读2需要啥条件?

那么,相比本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还需要啥条件呢?

该负责人介绍说,申请职工最少要在工作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咋计算?据了解,异地贷款政策实行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的方式。他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洛阳人小刘在郑州工作,缴存地就是郑州,贷款地就是洛阳,他曾在郑州商贷购买一套房产,洛阳没有房产,那么,他的房屋套数就是1套,贷款次数为零次。现在,小刘申请异地贷款,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此外,申请异地贷款,须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目前,洛阳公积金贷款担保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379-61812749咨询。

解读3准备啥材料?

由于异地贷款政策不同,除了本地贷款需要的材料外,异地贷款还需要这几份不同的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3份)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说明:借款人必须提供这两份材料,而借款人配偶的材料则不一定,如果需要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则需要提交。

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贷款买房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

说明:异地贷款政策相对放宽,要求“谁申请谁证明”,即申请人要开具这两份证明。此外,公积金贷款家庭仅包含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当地房管部门无法出具家庭信息证明,那需要开具家庭成员各自的房屋信息证明。

住房公积金,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住房公积金,青岛将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这将为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青岛市民在本市购房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同时,我市将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中全面启用个人信用情况审查工作,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二、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第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范能力,自6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信用不良者将影响其贷款申请:

贷款或贷记卡(信用卡)当前逾期的;

单笔贷款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

贷记卡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的;

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记录的。

另外,根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涉案诉讼情况的,也将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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