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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厦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又进一步简化了

2020-06-16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下一步 保险规划第一步应该进行

()7月14日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又进一步简化了。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明天开始,职工只需身份证和名下储蓄卡(及相应复印件)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不需要再提交无房证明了

而在原先,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还需要提交无房证明。这一材料明天起不再需要提交,直接由公积金中心与相关登记部门联网查询即可。签约地点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网点柜台。

提取标准仍然是个人每季度提取金额上限1800元,如本人及配偶无房的,夫妻俩每个季度最高可以申领36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标准将根据厦门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提取金额每季度划转一次

如果是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职工也无需再提交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及租金补助合同,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相关建设部门进行核查。签约地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窗口。

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每月按照扣除租金补助部分后的个人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并从签约的当月算起。

租住商品房和保障性租赁房,提取金额都是每季度划转一次。还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记者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年3月16日在全省率先开办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以来,截至6月底,租住本市商品住房办理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签约6412人,租住保障性租赁房办理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签约174人。

截至七月十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签约,今年上半年,职工可以从二季度提取到银行卡的工作人员,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职工,这是959000000元的资金转移。今年共有11290000元资金支持职工住房转让。

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手续简化,陆续实行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这让不少百姓很闹心。那么,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呢?7月2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我省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和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公积金不但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租,而且提取手续大为简化。

据悉,此次我省出台的关于公积金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规新政中,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特别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具体规定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商品住房的,定期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给付房屋产权人;租赁公租房的,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拨给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

也就是说,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携带完税证明和无房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此前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上设置的一些条件,例如租赁合同、租赁发票,以及家庭收入证明等都不再需要,提取条件大为简化。

物业费的提取则主要通过市房管局统一的全市物业费支付平台进行转移支付。提取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可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物业费支付平台,支付平台核对物业公司情况后再将物业费转移支付至物业公司账户;对部分用现金先期支付物业费的申请人,凭已支付物业费的税控发票,办理公积金补提手续。目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制订相关办法的配套操作办法,按照计划将于政策实施前向社会发布。

住房公积金,我省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日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意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核定贷款额度时,借款人月还款额从家庭月总收入的50%提高到60%。借款人还款年龄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

开展省内跨市州异地贷款,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与其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与其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双方可互相进行资信担保。

相关人员表示,在此之前,公积金使用限制的问题让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由于使用的限定条件多,导致公积金利用率较低。本次公积金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并对楼市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释放利好。但在具体细则上,仍然需要逐步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楼市政策频出,其中与公积金相关政策占据大部分。虽然公积金购房在我省市场的比例依然较小,但公积金新政的积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一、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如何规定?

答:申请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申请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贷款住房认定标准执行,即“认房认贷”,“认房”是指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房产,“认贷”是指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贷款记录。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5年。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四、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差别多少?

答:首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5年以上年利率4.5%;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4%,5年以上年利率4.95%。

目前商业性住房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6.55%。如申请首套住房贷款(80万、25年,等额本息还款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减少利息支出293999.59元。

五、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与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有什么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与商业性住房贷款提供的材料相同,无须提供其他材料。

六、目前有几家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和招商银行等8家银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受托银行将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后,中心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受托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心核对抵押信息为2个工作日,共需6个工作日。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6月起执行,该《解释》对自住住房、房屋共有、公积金提取金额和提取次数作出了明确说明,指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可提公积金支付

《解释》指出,在房屋租赁时,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申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租住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住房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配偶与租住房屋所在地一致的户口簿(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

另外,自住住房12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如果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购房发票。如果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12个月之内)、购房发票。

办理太原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租房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据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东或者承租人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规定,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果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支付入卡(折)。

太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目前,太原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钱。那么,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哪些手续呢?

太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租房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据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东或者承租人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太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相关规定,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果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支付入卡(折)。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组合贷款”

太原市近日出台了《太原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暂行规定》,今后缴存职工可通过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的方式贷款买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太原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额度限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商业性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性贷款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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