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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出现这四种情况,就要注意

2020-06-13
保险保费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家庭保险规划家庭情况

什么是“保费豁免”?其实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可以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

简单说,就是丧失续保能力保费就不用交了。投保人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或者一些意外情况失去工作能力,可能因此无法续交保费。即便保险也有宽限期和复效期等,错过了这些保单终会失效。

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去工作能力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投保人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甚至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小豁免,有大文章!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使得这一举措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正如开头所说,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的豁免规定各有不同,小小的豁免其实大有文章。

豁免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

一、投保人豁免保费,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投保人豁免保费发生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个人的情况下。

比如家长由于意外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父母应缴保费,使子女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或投保人为子女,其为父母购买养老险,但可能因为意外或疾病原因,子女无法继续支付费用,便可通过“投保人豁免保费”转嫁风险。

二、被保险人豁免保费,而被保险人豁免保费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通常这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

消费者在购买豁免附加险时,既要想清楚自己要把豁免利益买给谁,也要搞清楚豁免受益人是谁。

“豁免”非终身,身体恢复保费得照交。通常在四种情况下保费豁免会自行中止:

1.交费期满,豁免功能失效;

2.投保人或投保人满一定岁数(一般年满65周岁)后,就无法再享受豁免的权利;

3.主险效力中止,保费豁免附加险的效力也随之中止;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生活能力,并且有了续交保费的收入来源时,豁免权益也会中止。

上述四种情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就是第四种。保险产品在启动保费豁免功能时,都会明确其前提是保费承担人是处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状态,一般包括全残、身故、重疾,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来决定是否可以豁免保费。一旦健康状况有所恢复,或者恢复部分工作能力,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投保人重新交纳保费。

投保人最好让家人知道自己购买过保费豁免条款,并且能够定期清理自己的投保单,以明确自身的保险权益,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家人就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降低风险损失的同时,让家人继续拥有保障,以免出现本来家庭在最困难时期可以不用缴纳后续保费时却仍然咬牙坚持缴纳保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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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豁免是什么意思?不可或缺吗?


有关轻症,大家首先要明白它并不是俗称的“小病”,而是罹患重疾之前的症状表现。这种典型的例子就是原位癌。轻症如能及早发现并进行治疗,费用是相对低廉的,且治愈率较高。那么,轻症责任该如何选择呢?

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入手:

一是保障范围。这里的核心在于高发轻症是否在保障范围内,您需要确定好喽!

二是赔付比例。这个很简单,在保障范围确定的前提下,去追求更高性价比吧!

三是赔付次数。多次赔付之间,保费的变化也是需要关注到的部分。当然,因为多次罹患轻症的概率并1高,所以整体价格也不应该比单次赔付的产品贵太多的。在保费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自然也是选择多次的。科技不断进步,治好的可能性更大。未来疾病发生年龄更高,因为有更多人治好,那复发率也会跟着水涨船高。我认为很多保险公司在做产品测试时,都没有充分考虑医疗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同时,与时俱进的保险理念,让部分先知先觉的保险公司在轻症多次赔付上,做到了递进式的保障额度(如30%~45%),如上所说,轻症是一些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表现,是存在逐步加重的可能的,所以不断递进的保额确实会贴合您的实际需求。

最后是缴费期选择。选择保险公司提供的最长缴费期。买重疾险的核心是为自己提供足够的保障额度,在此前提下,更长的缴费期会让每年的缴费额度相对固定,减少预算压力,也满足了未来更高的保障需求;确定了保障责任,接下来就要研究一下,很多人都关注的轻症豁免了。

轻症豁免是保费豁免的通用概念。轻症豁免属于保费豁免的概念范畴。附加之后,保费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同时它的优点是,一旦发生了保单合同定义的轻症风险后,余下的保费就不必再交了,而保单却继续有效,保单责任,比如重症责任,也继续存在。

我们用举例子的方法会显得更加直观:小明购买了一份重疾险,选择10年缴费,每年缴5000块。但在投保两年后被查出轻症,随即获得赔付。根据轻症豁免责任,小明在剩下的8年中就不用再交钱了,这笔款项可达40000块;如果以同样的保额为前提,小明选择了20年缴费,年缴降至3000块。同样两年后发病轻症获赔,如此一来,小明在剩下的18年中就不用再交费了,那这笔款项就可达54000块。

所以,在轻症豁免的前提下,更长的缴费期也会间接提高保险产品的杠杆作用,一举多得。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轻症责任,尤其是大家关心的轻症豁免的解释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什么是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有哪些需要注意?


保费豁免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而且保费豁免应买给保费承担人。

保费豁免内容多样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保障。后来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已经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

但仔细比较来看,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豁免条款条件。有的豁免保费条款,仅适用于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有的豁免保费条款,适用于重疾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有些条款相对人性化,因意外伤害残疾、疾病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都被列入保费豁免的条件。

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

而保费豁免也不是终身的,如缴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豁免保费就中止了。比如王先生2004年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同年他取得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签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由于他此前购买的养老险附加有保费豁免条款,因此他的保单可以免交保费并继续生效。不过今年他身体逐渐恢复并又重新上岗,便接到了保险公司让他继续交付保费的通知。

保费豁免应买给保费承担人

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施赠的免费午餐。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本身保费就很低廉,达到豁免要求时往往也已经达到合同理赔的标准,或者理赔后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对其增加豁免保障意义不大。

“豁免买给谁也大有讲究。”保险专家指出,豁免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前者是指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条款很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被保险人豁免保费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通常这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

保费豁免——相关资讯选教育保险,看好“保费豁免”

专家特别提醒,在挑选保险产品时,尽量选择有豁免条款的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豁免未缴的保费,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也就是说,一旦投保的家长遭受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所有未交保费,子女还可以继续得到保障和资助。因此,在投保教育金时,首先要看此保险或保险计划是否含有保费豁免功能。

太平人寿:80后阜阳客户身患重疾,保费豁免彰显大爱

近日,太平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客户杨女士(化名)因“乳腺侵润性癌”申请豁免保费,理赔人员快速进行受理,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天时间,豁免保费共计8万余元。

据悉,杨女士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平时收入主要靠种地,家里的经济并不好。2012年9月杨女士经自己村的业务员介绍,为儿子投保了太平人寿天使两全附加重疾,保额5万元,年缴保费2780元。仅仅10个月后,杨女士就被查出“乳腺侵润性癌”。确诊后,杨女士一直都积极地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但是短短几天时间,高额的医药费就让杨女士的家人感到压力倍增。

杨女士想起自己投保的险种含有豁免保障,随即家人拨打了95589进行了报案。太平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的理赔人员告知客户所需理赔资料和理赔相关事宜。2013年8月,杨女士向太平人寿正式提交理赔申请,仅仅3天后,太平人寿就做出豁免保费8万余元的决定。

建工意外险是什么意思


建工团体意外险全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是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高危性行业,赔偿标准的大幅度提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企业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如何减少因意外伤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赔偿损失,更好的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有效的转移与规避企业安全和经营风险,是摆在建筑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应该得到重视的问题。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减少经济赔偿损失和有效转移与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减少事故纠纷和保证企业形象及稳定和谐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被保险人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公司对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费豁免是什么?投保人豁免注意要点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应缴未缴的保费。在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些特定的情况,那么后续各年度未缴的保费就免除了。

一、保费豁免是什么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内其他保障仍然有效。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

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好像豁免已经成为一种保险的主流配置。

知道了保费豁免的含义,但其实很多人仍然不了解它的用处,接下来企鹅保保就分类说明一下。

保费豁免通常分为:被保险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以及夫妻豁免。

被保险人豁免:是指被保险人遭遇疾病或意外,造成经济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这类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

投保人豁免:指当投保人遭遇疾病或意外,造成经济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类条款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

在重疾险中,被保险人豁免通常以“投保即送”的保险责任形式出现,而投保人豁免则通常是通过附加险形式出现。

此外,还有夫妻豁免,这一类相对来说被谈及到少一些。夫妻豁免:是指夫妻双方互相作为投保人为对方购买保险时,由于有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豁免,所以在一方发生轻症或者重疾的情况下,两份保单都不需要继续缴费,剩余的应有保障继续有效。

二、什么保险最需要保费豁免?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应缴未缴的保费。在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些特定的情况,那么后续各年度未缴的保费就免除了。

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较贵,缴费期较长的产品上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重疾险、寿险、商业养老险、教育金储蓄保险等。

至于意外险、医疗险等多为一年期产品的险种,一般缴费年度与保障年度相同,保费比较低,而且达到豁免要求时,一般也已经达到理赔标准。所以相对来说,保费豁免的必要性不是太大。

不过,保证续保一定年度的医疗险,提出保费豁免,对消费者来说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比如:

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6年内保证续保,条款中标明:确诊癌症,可以免除保证续保期内剩余年度的保费。对于因癌症陷入困境的患者来说,这也算是贴心之举。如果患者年龄近50岁,每年节省的保费也有1000多元了。

所以,在医疗险的选择上,有无保费豁免可以作为一项参考标准。

总的来说,对于带有保费豁免的保险产品来说,缴费期限越长越划算,一方面是分散缴费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提高保费豁免概率的考虑。

比如:

重疾险缴费期有一次性缴费和15年/20年/30年缴费等,选择一次性缴费,那么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第2年罹患轻症,就没法享受豁免了;但是如果选择30年缴费,被保险人在投保第2年患上轻症,后续28年保费都不用再缴,其他保障仍在。

三、保费豁免权应该给谁?

关于这一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看:被保险人、投保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投保人不同。

如果被保险人给自己投保,一旦遭遇不幸,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被保险人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经济困难造成的保险中断,后续保费免除,可以拿到对应赔付,而且保障依然有效。

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是保险的“保险”,是一种人性化的体现。

如果投保人给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太低的家人投保,只注意到了被保险人的疾病豁免,却没有勾选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项,那么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无力承担后续保费,其家人的保障也难以继续。

所以,总的来说豁免权应该给保费承担者,这一点投保前要注意。

四、投保人豁免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投保人豁免是一项附加权益,所以通常需要收费。那么在挑选这类产品时,有如下注意的要点:

1.最好有投保人轻症/中症豁免,而不是仅仅针对投保人重疾/全残/身故才豁免。

随着体检意识和医疗水平的发展,许多疾病在早期就能被及时发现和控制,不会发展到人财两空的地步,但疾病早期的治疗过程,对患者本人的精力、财力消耗都是不可小视的。如果是给自己投保,这一阶段投保人也很有可能面临收入紧张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对投保人的轻症/中症也能豁免的保险,是非常实用的。

2.尽量选择对投保人限制或要求较少的产品。

申请投保人豁免一般会有“年龄、职业限制”和“健康告知要求”,还需要满足等待期内不出险等要求。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无法附加投保人豁免。

所以在上述几项要求中,都要通过比对,选择相对宽松的产品。

3.选择附加后保费上涨幅度较小的产品。

虽说投保人豁免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即使加上这一选项,保费上涨也不会太多。

以家长给年幼子女投保的终身重疾险为例,许多产品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后也就是在原保费基础上提高了一两百元而已。

所以,如果附加投保人豁免需要以保费的急剧上涨为代价,那就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因为投保人豁免是为了防止出现投保人无法给被保险人续交保费的问题。只要投保人本身已有充足的重疾险保障,就算遭遇疾病打击,也能因为保险金赔付而缓解经济压力,不至于让被保险人的保险中断。

总结

1.被保险人豁免几乎已经成为重疾险的标配,但投保人豁免不是。

投保人豁免并不能成为衡量重疾险好坏的重要标准,只能作为加分项。

2.如果投保人给家人买保险时,发现一款产品保障责任、健康告知、免责条款、保费等各方面都很不错,只是没有投保人豁免一项。不用着急,只要确认自己的各类保险保额充足,投保人豁免这个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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